蘋果日報
升不了官告長官 法院:罪證不足駁回
前宜蘭警分局長池仁愛於2011年調任國家森林警察大隊擔任警務組組長,因聽聞時任宜蘭
縣警察局長、現任警政署副署長陳嘉昌及時任縣警局督察長的陳文卿(已退休)兩人,對
他的年終考核、平時考核記錄,多有負面評語,認為記錄不實,影響其後續調動,具狀控
告兩人偽造文書,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罪證不足駁回。
池仁愛認為,其擔任宜蘭分局長時間僅1年7個月,就被調至國家森林警察大隊,認為表面
是平調,實是降調,當時有人告訴他「可能」有負面考核不實,加上3年來都沒有調動,
他「合理懷疑」升遷或考核有不實記載,「覺得」3年來飽受鄰里、同僚異樣眼光,認為
自己飽受冤屈,假如不提訴訟,實在無法還他公道,彌補名譽及損失,並要求調閱相關考
核記錄。
池從2012年起,對時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長、甫升任警政署副署長陳嘉昌及時任縣警局督
察長陳文卿(已退休)提起偽造文書告訴,展開多年纏訟。
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池是依「聽聞」、「臆測」有考核不實之記載,對考核表內容並
不清楚,也未蒐集相關書證或人證等資料佐證,無法依池主觀上懷疑,認定2名被告有公
務員登載不實行為。
另,年終考核表內有工作表現服務態度、領導統御內部管理、學識才能經驗歷練、品德操
守一般風評、家庭狀況生活交往等考核項目及重大優劣事蹟等欄位;平時考核紀錄表也有
工作知能及公文績效、創新研究及簡化流程、服務態度、品德操守、領導協調能力、年度
工作計畫、語文能力等考核項目及個人重大具體優劣事蹟等欄位。
法官認為,考核資料涉及警察考核及人事異動評擬的參考資料,是機關內做出決策的內部
意見溝通資料,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所規定的「限制公開」資訊。其中僅重大優劣事蹟
欄、個人重大具體優劣事蹟欄所載部分為具體事實,可分割閱覽,而池及其代理人也當庭
表示,所載內容均為屬實。
法官認為,池所主張2名被告涉犯《刑法》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未盡舉證責任
,顯有犯罪嫌疑不足部分,裁定駁回,可上訴。(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http://goo.gl/TLceKq
告錯人了啦,明明就是馬英九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