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測追到地下室 警開罰單 判免繳

作者: Magiter (大柳丁)   2015-07-19 09:47:43
※ 引述《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之銘言:
: 法律系工作很難找,明明有一堆新鮮的肝可以用,這些報紙卻都不知道用什麼人
: 在當司法記者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4年度交字第2號
: 寫判決新聞附一下字號,讓收看的人自己去查有很難嗎?
: 這判決的重點不在於躲進地下室,那邊判決是講很多是沒錯。
: 但…是…他被攔的地方在地下室門口,那邊不是道路。
: 他在他家撞到自己是他的事情,難不成在他家還要擔保不撞到其他人?
: 喔你說咬文嚼字喔,你去叫條子跟立委修法…包括自家裡都算一算。
雖然是酒駕
但我卻很感嘆現在對於持有毒品的罰則
居然比酒駕實際判的還少
條文中雖然指出什麼可罰100萬"以下"罰金
但現行狀況卻是當你偷竊或是持有毒品被逮
交保金卻常常只要2~5萬
持有槍械被逮
交保金也只要7~10萬
...
反而喝酒被逮 就算拒測也都是9萬一張
台灣真的是鬼島
什麼時候才能把持有毒品和槍械的交保金提高10倍?!
(迷之y網蠢民: 等你哪天被逮就不要上來哭哭~)
作者: WeiU (微,U文)   2015-07-19 09:48:00
等你哪天
作者: Qinsect (Q蟲)   2015-07-19 09:48:00
酒價就是提高十倍的結果阿 還是有人九度被逮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07-19 09:49:00
拍拍,你老兄把交保金跟罰金比不太對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9 09:49:00
KMT的樁腳一堆販毒的
作者: yeustream (seven)   2015-07-19 09:49:00
現在看來好像是酒駕更危險沒錯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7-19 09:49:00
你倒果為因了,酒駕比較重是近年兩次修法加重的結果而且交保金跟罰金是兩碼子事,並不會照罰金比例加成我只是覺得酒駕加重 --->質疑毒品跟持有槍械比酒駕輕似乎有點不太合理,當然你希望全面加重刑責我沒意見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   2015-07-19 09:54:00
交保金跟罰金是兩回事,你要不要查一查再發文
作者: l23l23 (喔)   2015-07-19 09:54:00
毒品死自己=大家看新聞覺得死好 酒駕害別人=眾怒
作者: aizuwakamazu (總有一天)   2015-07-19 09:55:00
9萬一堆窮人繳不起,若有財產,很容易被拍賣,倘若沒有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9 09:55:00
明明一堆毒蟲毒癮發作沒錢買毒就隨機亂殺人....阿扁特赦當年特赦一堆毒蟲 結果馬上死人....
作者: aizuwakamazu (總有一天)   2015-07-19 09:56:00
最後機關換得一張A4紙,久後,就只能註銷結案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7-19 09:57:00
在校園割喉案爆發前 最容易入侵校園的就是毒癮發作的毒蟲 只是因為毒癮發作無法控制自己 所以很明顯...我猜到時候死幾個黨政金孫等級的 政府才會怕要重刑毒蟲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   2015-07-19 09:58:00
阿扁那個減刑明明是藍綠交相賊,別忘了,當時國會多書是誰?減刑條例要過關國會也要負責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7-19 10:01:00
我覺得你可能是把毒品級別還有持有跟販賣混在一起了你前面講的一百萬以下罰金,應該是看到販賣毒品的條文後來引出來的這個是施用或持有3、4級毒品罪責相差很大,另外那個1~5萬的條文已經因為刑法施行法的規定[因為銀元轉為新臺幣],所以要乘以3倍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5-07-19 10:17:00
樓上,毒防條例11條98年修過喔,應該沒加乘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7-19 10:23:00
真的耶,我看漏了98年修法, 感謝告知 /_\那就是沒有乘3倍 ,這部分更正很抱歉
作者: snowday   2015-07-19 11:19:00
這問題就要問立法院那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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