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氣爆罹難者 每人獲賠1200萬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07-17 17:41:27
※ 引述《capitalofz (KY)》之銘言:
: ※ 引述《smarco (史馬可)》之銘言:
: : 高雄氣爆事件將屆滿一周年,高雄市政府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確定慰助和損害賠償,
: : 中和32位罹難者家屬的和解,每名罹難者賠償1200萬元。
: : 這筆賠償金由榮化丶華運和高雄市政府三方依比例分攤,最遲分四年給付。
: : https://goo.gl/ac7914
: 亮點是三方依比例分擔
: 也就是說除了華運、榮化這兩位事主以外
: 高雄市府最後還是『國家賠償』(或補償)了
: 新聞上雖然沒有說明高雄市賠償(或補償)的原因
: 『高雄市不但代位求償,還國家賠償(或補償)了』
: 鄉民還要堅持新北市政府不應該負起應負的責任嗎??
88 風災台東池上 金x飯店 倒掉,就有告國賠.
非私人因素造成的災害,就可以告國賠
(就像馬路有個洞害你騎車過去摔死,你爸媽就能告)
除此之外,高市政府還有一個一定要賠的理由.
就是他們施工把工業管線用水泥包起來,
造成外洩氣體在箱涵裡流竄,才會一炸整條路...
就這個原因來說,反而高市政府的責任應該要比化工廠還重.
結果陳菊還拿這個來裱化工廠,要他們遷總公地址...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07-17 17:42:00
叭叭 海豚義出來負責
作者: manlike ( )   2015-07-17 17:42:00
好爽 賺翻惹~~~
作者: Andrew90 (蒙那麗莎的偽笑)   2015-07-17 17:43:00
87義遺毒
作者: F12 (鍵盤上的)   2015-07-17 17:44:00
難怪白副真的惹人厭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5-07-17 17:46:00
所以找不到人坦 就可以找政府坦?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07-17 17:47:00
應該說,如果經過判斷,政府單位應該逃不掉責任的話..金X飯店會倒是因為旁邊河堤被沖毀,而河堤是政府責任區馬路有洞害你摔死,政府工程課有責任,除非那條路是私闢
作者: lichun1228 (IamAJ)   2015-07-17 17:49:00
遷總公司是對的,這樣才會嚴格把關安全措施!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07-17 17:51:00
要這樣的話,在超過一個縣市埋管的公司,就要分拆了.這種做法明明就只是政治考量,政治操作.坦白說,我一點都不喜歡陳,運用民粹太過.
作者: HstarChen (大欣)   2015-07-17 17:56:00
你怎麼不說當初都市計劃就爛,讓化工產業和住宅區綁一起
作者: lst77 (自我感覺良好 >w<)   2015-07-17 17:57:00
我認為對於石化管密集的地方 政府這樣要求沒錯 否則怎麼消
作者: HstarChen (大欣)   2015-07-17 17:57:00
好啦現在綁在一起了,為了安全你說是遷工廠還是遷住宅?
作者: HstarChen (大欣)   2015-07-17 18:00:00
講的好像化工廠很委屈一樣
作者: dondothat (服喪雅治)   2015-07-17 18:00:00
遷管線跟遷總部只是順勢要求而已
作者: lichun1228 (IamAJ)   2015-07-17 18:03:00
高雄石化管全台最密集,遷總地址來監督安全措施不過份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07-17 18:06:00
那裡本來就是工業區.住了人就靠杯,跟天龍國公務員一樣誰先在那裡誰就應該要有說話權.而住戶是後來者..因為你搬去那住,所以在那的 XX 就得搬走讓你有安全感,這種心態不就跟某些 OO 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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