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滿16歲懷孕 依性侵案通報

作者: cheevan (為了目標堅持下去)   2015-07-17 17:07:46
※ 引述《a7526746 (阿貓)》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未滿16歲懷孕 依性侵案通報
: 3.完整新聞內文:
: 未滿16歲懷孕 依性侵案通報
: 2015年07月17日 04:10 林宜慧、洪欣慈/台北報導
: 衛福部近日行文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解釋法令規定各醫療院所若收治未滿16歲懷孕少女,
: 應依性侵害案件通報;此舉讓醫界反彈,學會秘書長黃閔照直批,一律通報不僅違反醫師
: 倫理,更讓青少女不敢看婦產科,甚至轉找密醫。
: 黃閔照指出,已獲知台北、高雄兩名婦產科醫師,因沒向當地衛生局通報而遭罰鍰處分。
: 被罰的醫師因替未成年少女人工引產沒通報,事後遭高市衛生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 益保障法》處數千元罰鍰,學會行文請衛福部解釋法令,公文回覆確認醫師有通報責任,
: 讓基層醫師反彈。
: 北高未通報 罰鍰處分
: 他指出,衛福部無論雙方你情我願或因性侵而懷孕,一律要求醫師通報,將會造成很多青
: 少女不敢到婦產科尋求醫療協助,反而陷她們於危險當中;另外,病人基於相信醫療專業
: 把隱私跟醫師說,卻意外遭通報,也違反醫療倫理。
: 「通報若擴大到全部,醫療將地下化!」黃閔照說,依門診經驗,未滿16歲懷孕的青少女
: 不算少見,也曾收治過男女雙方都未成年懷孕的個案,但家屬全程陪同並表明將來要結婚
: ,雖已屬於合意性交,但他仍得乖乖通報,若是其他不被家長接受的青少女,恐將無所適
: 從。
: 醫療地下化 醫師反彈
: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林維言回應,《刑法》對於未滿16歲男女性交者確實有罰則,另
: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醫事人員執行職務時知道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應通報當地
: 主管機關,《兒少法》也有相關通報規範,衛福部是依法規回答醫學會,並不知個案情形
: ;若外界對法規執行有困難,可提給衛福部以修法處理。
: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未成年懷孕需要更多關心,衛福部立意良善,但做法應更
: 細緻,依勵馨每年服務數百件未成年懷孕個案觀察,約有7到8成都是兩情相悅,醫事人員
: 有責任通報,但通報後應分流處理。
: 紀惠容坦言,若未成年懷孕一律依性侵通報,除了造成家長焦慮,也會讓孩子擔憂男朋友
: 吃上官司,反而不願意求助正規管道;且性侵和兩情相悅個案需要的後續處理流程、社工
: 和心理諮商師扮演的角色不同,明確分流才能給孩子最適合的協助。(中國時報)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7000373-260102
: 5.備註:
目前我國的立法精神認為十六歲以下男女沒有性自主權。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
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於執
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
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通報之方式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教育人員的部份,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
,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老師(學校)違反上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根據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
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老師如果不通報,就要罰錢,最嚴重還可能被解聘。
如果要求老師要通報是合理的,但要求醫生通報不合理,各位覺得是為什麼呢?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7-17 17:09:00
請說明
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5-07-17 17:10:00
顏先生的兒子不知道會不會被通報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7-17 17:10:00
兩小無猜條款: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5-07-17 17:12:00
所以是誰性侵誰 ? 有沒有可能女的性侵男的
作者: litwild (野)   2015-07-17 17:12:00
當然有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5-07-17 17:12:00
人家女生耶
作者: Rinehot   2015-07-17 17:13:00
能引用個資法嗎
作者: wdslight (寂靜之夜)   2015-07-17 17:15:00
所以男男愛/女女愛正夯!!因為不會懷孕
作者: Dillon0801 (Dillon)   2015-07-17 17:15:00
未滿十六歲勃起就應該通報 這樣才能治本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7-17 17:23:00
懷孕狀況什麼的屬於病人隱私 跟法定傳染病的狀況不同政府不能因為懷疑的理由就犧牲人權有點像是預防性羈押
作者: more520 (夜餉の貓)   2015-07-17 17:29:00
就說是病人隱私了 沒在看文章噢?
作者: isalin   2015-07-17 17:31:00
者可能會引起小媽媽不敢找合格醫師 只找密醫或自行買藥若是女方成年 男方未成年 女的也有可能被告性侵成立吧不論小媽媽要生下來(產檢接生)或中止懷孕 都需要找醫師啊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7-17 17:35:00
我怕的是政府用這個當幌子通過某些侵犯人權的法案
作者: isalin   2015-07-17 17:37:00
這樣一來找合格醫師的小媽媽減少 表面數字不就變得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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