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資購屋非自住將強制一年內出脫

作者: ivyclover (草)   2015-07-17 11:15:5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陸資購屋非自住將強制一年內出脫
3.完整新聞內文: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通過「大陸地區人民在
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修正草案,為防止陸資經許可在台取得不動
產後,如有未依申請目的使用或經稽查發現有
違反相關規定情形,例如出租、未作住宅使用
等,經地方政府定期稽查發現有違規使用者,
將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令其一年內限期移轉
,屆期仍未移轉則政府將可強制標售處理。
內政部表示,自2002年開放陸資來台購置
不動產至今年6月底止,陸資經內政部許可取
得不動產共207件,總金額約29億4963萬元。
本次修正10條,包括明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取
得的不動產,限已登記並供住宅用,且每人僅
限單獨取得1戶,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之用,
並應提出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審核是
否為黨政軍人士,明確相關審核要件,以健全
陸資在台取得不動產的管理機制。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說,現行規範
陸資買房也以一戶為限,並限自住使用,但因
只函示或以行政命令規範,部分陸資試圖購買
第二跟第三套房會被擋下;本次以法規命令管
理更為明確。此外,現行陸資買房有一成疑似
商業使用,只能道德勸說,未來將明確規範非
自住者將在一年之內撤銷許可,並移轉所有權
,否則政府可強制標售。
此外,對於大陸銀行在台因辦理授信業務
申請設定抵押權,以及法院、行政執行分署或
公正第三人拍賣陸資已許可取得的不動產,經
拍賣程序由台灣地區人民拍定時,現行需免報
請內政部許可,未來改由不經許可。
(王家俊/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21RrBt
5.備註:那假外資 真陸資呢?
作者: nepenthes7   2015-07-17 11:16:00
這哪有用 白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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