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將嚴抓!買隱形眼鏡 民眾得有醫

作者: kazetatsu (KazeTatsu)   2015-07-16 22:02:04
※ 引述《icq150220 (龔龔)》之銘言:
: ※ 引述《Operon (歐普龍)》之銘言:
: : http://n.yam.com/nownews/life/20150716/20150716158562.html
: : 北市將嚴抓!買隱形眼鏡 民眾得有醫師處方箋
: : NOWnews-2015年07月16日 下午19:48
: :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 : 買隱形眼鏡,沒出示醫師處方箋,當心未來買不到!台北市衛生局今(16)天主動邀請
: 連
: : 鎖藥粧店、超商、眼鏡商業同業公會等召開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會,決定開始嚴格落
: 實
: : 「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規定,否則將依違反消
: 保?
: : 規定,開罰違規業者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 買隱形眼鏡得出示醫師處方箋,食品藥物管理處技正林益祥表示,是行之有年的法令規
: 定
: : ,因現行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列管的醫療器材,裝配隱形眼鏡視同醫療行為
: ,
: : 必須先經眼科醫師檢查並驗光,民眾持處方購買、使用,同時隱形眼鏡也未開放網路販
: 售
: : ,但實際的消費型態,民眾、業者多半不知道這一回事。
: : 台北市衛生局近來就頻頻接獲民眾、議員反映有業者未請民眾出示處方箋即販售隱形眼
: 鏡
: : ,因此,今天主動邀請台北市實體連鎖藥粧店業者、三大超商、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 、
: : 眼鏡商業同業公會、網路平台業者等,召開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會,達成共識。
: : 林益祥說,隱形眼鏡如果配戴不當,嚴重可能會造成角膜潰瘍影響視力,甚至失明,與
: 會
: : 業者及公會均達成加強宣導「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
: 鏡?
: : 的共識;台北市衛生局強調,即日起1個月宣導期過後,就會嚴格取締。
: 「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
: 看到這段 覺得根本不麻煩好嗎 六個月內耶 也就是半年看一次醫生而已 根本跟做追蹤檢
: 查一樣
: 而且會因為覺得這樣很麻煩的人是怎樣?角膜受損視力下降麻煩 還是每半年跟醫生啦雷
: 麻煩?會因為嫌麻煩亂戴隱形眼鏡 瞎掉剛好而已
: 魯妹是很怕瞎掉啦 因為圓錐角膜散光高到爆 每半年都去人多的要死的台大照角膜地圖
: 等看診等一個小時 跟醫生說話兩分鐘
: 醫生:我覺得你角膜跟上次一樣耶 半年後再來唷^^
: 我都沒嫌麻煩了好嗎 我的要到大醫院看 隱眼處方籤我看隨便去眼科診所看就夠了 有什
: 麼麻煩的?
: 跟看牙醫洗牙差不多啦 只是好像也蠻多人嫌每半年洗一次牙很麻煩的
比起來半年算短的
職能治療,物理治療以及語言治療師的業務
醫師給一次處方只能做六次,而且30天內要做完
如果打球扭傷這樣的規定我能理解
如果是中風中後期,發展遲緩的孩子最好30天有啥變化啦
但礙於規定還是得給醫師看,30醫師也不知道要看什麼
喇個賽就下一位了
不是醫師不重要,但任何診斷都同一規定實在是有討論空間
作者: kutkin ( )   2015-07-16 22:03:00
都是為了錢
作者: lay10521 (小伊達)   2015-07-16 22:05:00
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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