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弒母的李偉。翻攝自《澳洲新聞網》
澳洲亞德萊德大學華裔法律系學生李偉(音譯),4年前在家中殺死母親田梅(音譯)後逃到
中國,一直逍遙法外,直到去年7月,才被引渡回澳洲受審。案件上周在南澳洲最高法院
開審。
案情指出,2011年3月,李偉不滿母親不斷強迫他學習大量課程,在家中用金屬棍棒毆打
母親,再將她勒死,然後搭飛機到墨爾本。期間他曾在酒店過夜,請了一名同性戀男妓陪
宿,又到一名男性友人家中探訪,借了九百澳元(約台幣2萬元),聲稱要買機票到新加坡
,其實他只是在新加坡轉機,最後的目的是潛逃到中國。
案發當時,李偉的父親在中國做生意,因為好幾天聯絡不上妻兒,便託親友到家中查看,
發現妻子被床單包裹,伏屍客廳,因而揭發命案。驗屍報告指田梅死於窒息,全身有53處
外傷,警方在現場發有沾有血迹的金屬棍,上面有李偉的指紋,相信他是兇手。當地法院
上周開庭,控告李偉謀殺,李偉承認媽媽死在自己手上, 但堅持自己是出於自衞,並非
存心殺害母親,案件本周續審。(於慶中/綜合外電報導)
(本篇圖文由《蘋果日報》提供)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714/22677011
好殘忍的中國人
好可怖的同性戀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