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rollee (登記者)》之銘言:
: 看到某些鄉民在悲憤,有點傻眼。
: 這個事件該負責的有:新北市政府、八仙樂園、呂忠吉
: 鄉民悲憤的點在於?
: 責任大小: 呂忠吉>>>>>>新北市政府>>>>>>>八仙樂園
: 或 新北市政府>>>>>>>>>>>>>>呂忠吉>>>>>>>>八仙樂園
以下恕刪。
你似乎不懂鄉民。
鄉民氣憤的點並不在於責任的大小,
而是官方家屬代表,一眛的要國家為他們小孩玩耍後的結果埋單。
鄉民認為,哪一方需要負多少責任,是由法官來判定,
家屬卻在法官還沒判定之前,就要求國家要負責他們小孩往後的人生。
甚至有家屬說出:
「呂忠吉他們個人財力是有限的」
「能對受害家屬有能力補償、賠償的人更重要」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cc286f2-93e2-419d-909a-4f0e24dcdda1
這種只用金錢來衡量誰該負最大責任的行為,是對的嗎?
如果目前官方家屬代表這些要求都是合理的,
那麼將來是不是其他的玩耍活動,只要有人受傷都該比照辦理?
這件事新北市政府有責任,但是責任的多寡該是由法官的裁定,
家屬徜若認為國家該為他們小孩往後的人生負責,那麼就該跟國家打國賠官司。
而不是一眛的要國家無條件負擔他們玩樂後的結果。
以上紅底白字,就是鄉民在乎的,請不要再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