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攤販將納《勞基法》萬人受惠

作者: aeiou1123 (Kristopher)   2015-07-11 15:31:03
※ 引述《WorkinChina (WIC)》之銘言:
: 攤販將納《勞基法》萬人受惠
: 2015/07/118748LINE分享 蘋果 http://goo.gl/wTvw5B
: 【唐鎮宇╱台北報導】勞動部近日預告,明年元旦起要將夜市、菜市場的小吃攤、冷飲攤
: 、外燴辦桌等「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勞工納入《勞基法》規範,代表包括這類勞工工時、
: 工資、休假等須依《勞基法》規定,僱主也須幫其提撥勞退新制退休金等,約1萬人受惠。
: 勞動部說,有店面的餐飲業勞工已適用《勞基法》,但過去小吃攤、外燴辦桌等因四處流
: 動、管理困難而未納入;近年考慮這類從業人員若發生職災也須獲得補償等保障,決定納
: 入,最快明年起這些勞工可享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加班有加班費,例假、特休假等。
: 勞動部研擬明年元旦起,讓攤販受僱勞工納入適用《勞基法》。陳世河攝
勞動部選擇此時表示將推動流動攤販勞工納入勞基法,
應是配合職災保險將單獨立法,以後所有受僱勞工均需強制納保,
正式擺脫勞保條例事業單位4人以上才強制納保的緣故。
立意良善,不過管理困難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未來有多少流動攤販僱主願意幫勞工單獨投保職災保險?
這類型勞工過去多透過職業工會投保與申請給付
雖說牽涉到勞基法上僱主補償責任的抵充,可能多少提高協助投保意願
但這類事業單位大多沒有辦理商業登記
又由於勞動型態鬆散,勞工對雇主資訊掌握有限
一旦發生勞資爭議,老闆一走了之其實也找不到人。
: 業者:多此一舉
: 夜市擺攤賣手撕雞的黃小姐不贊成說,同業多「校長兼撞鐘」,有幫手也是家人,「應不
: 會計較工時」,這是多此一舉。
自營作業者跟無酬家屬工作者非勞雇關係,本就不適用勞基法。
不過如果是算薪水的家屬工作者之後就會在適用範圍內。
: 國內仍有醫師、職業運動員等20多萬名勞工不適用《勞基法》,勞動部將持續檢討。其中
: 今年因有外國駐台大使館積欠司機加班費等,卻因大使館不適用《勞基法》而無法追究,
: 勞動部近日研擬要將相關勞工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已請外交部蒐集其他國家作法。
:
醫師跟職業運動員,相較於一般勞工而言算是比較有資本與資方協商的
勞基法的設計其實不見得完全適用這類型態的勞工
就算納入適用勞基法搞不好又同時被納入適用84條之1(俗稱責任制)
透過工會與雇主協商團體協約,會比納入勞基法的路徑來得更適當
當然這是在以勞工內部團結為前提的情況下。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5-07-11 15:32:00
勞退基金又可以增加了
作者: lionheartmax (max)   2015-07-11 15:34:00
攤販沒繳稅又納入勞基法?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7-11 15:37:00
很多攤販是核定營業額繳稅
作者: shianghung (looker)   2015-07-11 15:56:00
攤販有在繳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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