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將納《勞基法》萬人受惠
2015/07/118748LINE分享 蘋果 http://goo.gl/wTvw5B
【唐鎮宇╱台北報導】勞動部近日預告,明年元旦起要將夜市、菜市場的小吃攤、冷飲攤
、外燴辦桌等「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勞工納入《勞基法》規範,代表包括這類勞工工時、
工資、休假等須依《勞基法》規定,僱主也須幫其提撥勞退新制退休金等,約1萬人受惠。
勞動部說,有店面的餐飲業勞工已適用《勞基法》,但過去小吃攤、外燴辦桌等因四處流
動、管理困難而未納入;近年考慮這類從業人員若發生職災也須獲得補償等保障,決定納
入,最快明年起這些勞工可享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加班有加班費,例假、特休假等。
勞動部研擬明年元旦起,讓攤販受僱勞工納入適用《勞基法》。陳世河攝
業者:多此一舉
夜市擺攤賣手撕雞的黃小姐不贊成說,同業多「校長兼撞鐘」,有幫手也是家人,「應不
會計較工時」,這是多此一舉。
國內仍有醫師、職業運動員等20多萬名勞工不適用《勞基法》,勞動部將持續檢討。其中
今年因有外國駐台大使館積欠司機加班費等,卻因大使館不適用《勞基法》而無法追究,
勞動部近日研擬要將相關勞工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已請外交部蒐集其他國家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