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我剛剛看完整段影片,重點是後面這句"可以討論"。
: 從業主的角度來說,"我沒跟你收學費已經夠了,還給你薪水?"
: 可是從學生的角度來說,"我勞心勞力,為什麼沒有薪水?"
: 所以重點是"可以討論"四個字。
: 結果有人在帶風向,故意強調前面那句"我沒跟你收學費已經夠了",
: 事實上綜觀整個對話,柯文哲應該是強調"以僱主的立場是這麼想的",
: 所以才會說"可以討論"。
: 至於某電視台為什麼要帶風向...
: 大家忘了他們是連"六四天安門"都要消音的電視台嗎?^^
可以討論什麼東西啦?勞基法7/1後就是時薪至少120,法律規定的東西還可以討論?
今天如果是法律有特別規定例外,例如教師實習之類的情形,另當別論,
打工實習,可以連基本時薪都不給?難道柯P的邏輯是違法不是問題,都可以討論?
外商麥當勞雇用台灣工讀生,有跟你說你來這邊學炸雞排、作大麥克,
我教你你好意思跟我拿薪水,應該你繳學費跟我學大麥克嗎?
今天學生問柯P台北市房價問題怎麼處理,柯P說你都滿20歲了,該面對社會殘酷現實;
後來,學生問柯P說實習不支薪不合理,柯P說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
你們柯粉摸著良心好嗎? 如果這兩句話是馬英九說的還得了?
馬英九雖然會問你有沒有穿短褲,便當一個吃不夠有沒有吃第二個,
但至少沒跟你說買不起房子是你沒面對社會現實,
暑假工讀實習沒薪水嗆你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這種鬼話,
不要為了柯P護航到連基本立場都沒有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