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民報
: 2.完整新聞標題:時代力量首度表態國家定位 「天然獨是創黨DNA」
認同「中華民國」也能算「天然獨」?
那 新黨 / 中國國民黨 也算「天然獨了」
「中華民國」是『中國』不是『台灣』
1、「中華民國」簡稱『中國』
2、「Republic of China」簡稱『China』
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文寫著「為因應國家統一」;
「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寫著「為因應國家統一」;「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5、「中華民國政府組織」有『大陸委員會』、『蒙藏委員會』、『福建省政府』
以上總總,都告訴全世界:「中華民國」不是『台灣』!
「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政府(流亡到台北)。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朱蒲青/台北報導 2015-07-08 13:35
: 繼黃國昌向洪秀柱叫陣,要求公開辯論「國家定位與兩岸政策」未獲回應,時代力量工
: 程隊代理總隊長黃國昌今(8)天表示,國民黨準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拋出一中同表的架
: 構,意圖將台灣鎖進「大一統中國」的框架,引發相當大的爭議。時代力量將「國家
: 地位正常化」列為黨綱,並且要終結一中架構。
又要終結一中架構?又要認同「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真矛盾!這邏輯是?
: 黃國昌表示,在歷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以及政黨輪替等民主化工程後,台灣
: 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主權屬於2300萬人民。
黃國昌啊黃國昌
中華民國這個「代管政府」的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以及政黨輪替,
跟台灣成為「主權國家」有啥關係?
黃國昌好歹也是學法律的,還當上中研院研究員,也算是有點法律知識
怎麼對臺澎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這件事一無所知呢?
臺澎主權的真相:
1、1895年清國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把台灣跟澎湖割讓給日本,從此以後臺澎地區就是
日本領土,跟中國無關。
2、1945年日本在二戰失敗並宣布投降。同盟國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發佈「一般命令第一
號」,授權蔣介石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同盟國到「台灣跟澎湖」接受日軍投降,並
代替同盟國管理「臺澎地區」。這就是同盟國委託中華民國政府代管臺澎地區的開始。一
直到現在臺澎依然是處於「代管」狀態。
3、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台灣跟澎湖的主權,從此臺澎主權不屬
於日本。但日本並未將臺澎主權移轉給其他國家(例如:中國、美國…等)。所以臺澎主
權不屬於中國或美國或其他國家,也就是從今以後,臺澎地區沒有「母國」。臺澎主權『
決定權』因此屬於原臺澎住民所有。4月28日為『臺澎主權自由日』。
4、臺澎住民本應該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款「住民自決」原則,「自主建國」。但
因為蔣介石的代管政府非法宣稱臺澎主權屬於中國所有,並動用武力屠殺臺澎住民、實施
軍事戒嚴並對臺澎住民施加洗腦教育。使得臺澎住民無法進行自決建國的行為。
5、臺澎目前還沒建國,還不是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目前還只是一個「被代管
地區」。臺澎地區被前母國-日本給放棄後,就沒有母國了,所以臺澎地區不需要「脫離
母國而獨立」。因此我們主張中華民國政府『終止代管』臺澎地區,臺澎住民『自決建國
』。
: 民共和國的打壓,台灣仍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無法以國家地位加入各種國際組織。
台灣無法以國家地位加入各種國際組織,原因很簡單。
因為台灣根本還沒建國啊!
當然台灣不具國家的身份!
時代力量連這個道理都不懂,還以為擁護「中華民國」可以讓台灣「國家地位正常化」?
: 在。至於目前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的字眼以及第十一條「一國兩
: 區」的界定,不僅是由在中國所選出的「萬年國代」所通過,根本欠缺任何民主正當
: 性,更是嚴重悖離客觀事實。所謂的「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充其量只是一個「虛幻的
: 想像」。
不只是憲法的「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以及「一國兩區」是中國「萬年國代」通過的。
整個中華民國政府體制跟憲法都是中國人建立的啊!
「國號」是中國人取的!
「國歌」是中國人寫的!
「國旗」是中國人畫的!
「國徽」是中國人畫的!
「五權憲法」、「五院體制」是中國人搞的!
「中華民國」從誕生開始,就是中國人幹出來的!
最重要的是,完全欠缺民主正當性,沒有任何台灣人的民意基礎。
那麼為何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卻要擁護、認同「中華民國」?
這不是毫無邏輯的矛盾嗎?
: 時代力量主張,未來將依序推動五大工作,來完成台灣國家地位的正常化:
: (1) 依2014年太陽花運動所提出民間版原則,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對
: 於既往簽署之兩岸協議,踐行民主程序、個別重新檢視、決定是否終止。
: (2) 透過由下而上、全民參與的方式,推動全方位的憲政改革。
: (3) 廢除「一國兩區」的不實虛幻架構、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4) 以台灣名義參與國際活動,加入各種國際組織,履行國際社群成員的責任。
台灣還沒建國,還不是國家,怎可以「以台灣名義參與國際活動,加入各種國際組織」?
要用「台灣名義」參與國際活動,加入國際組織,好歹先建國,讓台灣有「主權國家」
的身份才合理啊!對不對?
: (5) 與中國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
時代力量擁護「中華民國」,就是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
那不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衝突了!
這樣怎麼建立正常外交關係?
要「國家正常化」、要「用台灣名義加入國際組織」、要「跟中國建立正常外交關係」
只有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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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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