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彩色派對主辦人呂忠吉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5-07-06 12:54:15
忠吉就是個甲 而且還是個活躍甲 他推同志婚姻 今天惹出這麼大事情
他沒事 這讓我們看到的是 同權團體在台灣的影響力已經不容忽視
正確的說 已經強到可以挑戰主流的社會風向 連財團都要退避三舍
我反同婚 原因就是在這裡
同性戀結婚跟我其實一點利益衝突也沒有 為什麼我反對 許多人會反對?
首先
分析"同婚運動"與"其他平權運動" 最主要的差異在哪裡?
我們曾經給予女性、黑人 1、規範性的的強制限制 2、權利上的差別待遇
黑人 不能與白人同校
女人 沒有選舉權利
諸如此類的 不公平規範 或者 權利上的差別待遇
人類社會過程中改善了這些待遇 我們是基於一個什麼樣的原則 來進行改變的?
基於 "人 生而平等" 這個原則
沒有一個族裔的人 必須被規範性的強制限制 或者在權利上的差別待遇
從這個點來看 同志是否有受到 "規範性的限制" 或者 "差別待遇"?
我先說結論 同志根本上在台灣沒有受到任何差別待遇 甚至還被冠以"潮"這樣的特別(好
)待遇
婚姻僅存於一男一女、必須是人、到達法定年齡之間
這不只是我華人之傳統的認知、也是現行民法的認知
對你我、同性異性戀、戀物、戀童、近親相戀、多人婚姻等癖好,都是同一套準則在進行
這種文化沒辦法用公平來描述
因為他創制的時候就因為文化、血裔傳承、社會穩定等因素做了排他的設定(無關於宗教)
如果要要說不公平
是阿 真是不公平 我們來一條條檢視
A、確實 對那些喜歡貓狗雞豬羊虎豹驢猴猿的人 這確實不公平
未來科技發展 我們是完全有可能可以透過器材解讀動物之真實意願
如果你對一隻狗求婚 他開心的跟你汪!汪! 通過電腦結讀他再說 Yes! I do!
不知道那時候我們又要再針對我們已經千瘡百孔的婚姻制度做怎麼樣的修正?
辦婚宴敬酒的時候,
我們是不是要跪下來 對者狗新娘 汪汪(恭喜) 汪汪(敬祝) 汪汪(美滿)?
WTF?
B、確實 現行婚姻制度對那些忍耐許久終於把女友盼到18歲的人不公平
你能想像讓一個精力充沛的老音樂人把16歲小鮮肉盼到18歲的過程中有多痛苦嗎?
我們的社會讓他承受了多少痛苦? 其實非常建議他申請國賠,
因為讓他忍耐數年的制度 那種壓抑 與社會的攻訐
在同婚朋友口中 呵呵 其實是一種歧視 實在十分不應該
C、確實 對於那些雙性戀 她們天性就對於男女都感到愛不釋手
但我們的制度逼者他只能擇其一 甚至只能擇異性
這不是更高程度的不公平? 又要擇一、又只能選異性?
應該讓他們男女通吃,數量不計,這才符合多元呈家的本質,不是嗎?
D、確實 對於那些鬼母 鬼父來說
追求自己的小孩,並與之成婚 必然會遇到很多困難
值得慶信的地方在於
至少在婚姻制度有所限制這一段已經被證明是一種歧視
其他小問題在平等權的大旗之下當然也會理所當然倒塌
我們祝福他們早日迎來平等的那一天
如果父子結婚 兒子是要叫老爸 還是要叫老公? 真是饒富哲學性的問題呢。
看了上面例子後,好像該廢掉的應該是整個婚姻制度,因為它的存在似乎就是代表不公平?
邏輯大家懂嗎?
種族隔離如果是一套歧視政策 平權論者的目標就是廢除這項政策
婚姻如果是一套歧視政策 同婚論者的目標為什麼是改變婚姻的定義而非廢除?
我想文化是有演化過程的,婚姻之所以被如此限縮界定,是因為它像是一套安全鎖
雖然我們忘了他有什麼功能,但拆開這套安全鎖後的世界,風險是整個社會一起承擔
婚姻是家庭的基礎 家庭是社會的基礎 社會是國家的基礎 國家延續 就是文化的基礎
同志婚姻 就是要挑戰這塊安全索 而成本 要由全民承擔
同權論者 他們想要改變世界 他們找到了人類所有文化的起點 家庭與婚姻
由此實現他們改變世界的狂想
他們真正要的不是婚姻 而是藉由婚姻這個線頭 改變全世界
所以阻擋他們踐踏婚姻 是最後防線 退此一步 即無死所
我們知道婚姻做為防線 潰堤知道對我們的文化會產生什麼
他們可以自由自在的進校園(基督可不行) 宣揚他們的特殊性行為 從結構上破壞人類文化
這與我個人利益無關,只是我清楚的知道他們的企圖,並覺得令人毛骨悚然而已
透視其活動本質,你可以看到一些奇怪的蛛絲馬跡
1、同婚運動,其實是一場精心設計的行銷企劃
看到全球同性戀搞的模式 包括應對的話術、拿者的招牌旗幟、注射進血管的興奮劑、遊行
的五光十色,一窩蜂的噓文,透過社群網路瘋狂行銷,你就知道這是一個有意識的集體行
為,他們不是弱勢,首先他們團結、再來他們懂得要怎麼寫文章才能拉攏理盲濫情的台灣
人,然後搭者享樂主義、宗教被世俗化抵制的熱氣球,一路起飛,施展謀略,來獵取權力
與破壞文化。
例如呂忠吉辦的八仙彩虹PARTY,履是同志、這那一天辦彩虹PA,這麼容易與同志產生聯想
的組合,最後我們的媒體不敢處理,有人敢暗示也馬上噓爆,只敢檢討八仙樂園,說是同
志霸權,這真的就很合理阿!
同志團體有一個宗教、一個政黨所必要的每一項要件,他們團結、口徑一致,積極參與,
其實排除他們私生活的放蕩不羈與傳達給社會的那些性解放價值相當醜惡之外,他們是一
個成功的好團體,重點他們吸引信徒的能力隱然已經超過佛教、基督等傳統宗教。
相當強勢的團體。
2、這個企畫的本質是要改變整個社會
改變社會,一定會產生衝突,是誰為這些衝突買單呢?
小孩子在兩個爸爸的環境下成長,可能與其之一 或者兩者都沒有血緣,我們對野生動物
的保育觀念,就是盡量不要去干擾正常的族裔關係,讓動物留在適合自己的地方,而我們
對我們下一代的待遇卻是,讓他一出身就注定與他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共同成長,人類做社
會實驗,拿小孩當做樣品,而同權論者樂觀的認為一切都會成功,反正失敗也不是自己要
買單。
誰會關心那些沒血緣的孩子?
看看同性朋友在性氾濫上面的成就,再"爽度"面前連自己的人身安全都不重視,何況重視一
些沒血緣的孩子?
但那些可是平等的範本、完美的家庭裝飾,是同志宣示平等進程的重要指標旗,其功能僅
次於一套豪華電視櫃或者原木大茶桌呢。
對了,這種制度,或許確時是一種新商機,廠商只要打樣送樣,不好還能退貨,罪孩還有
個試用期,潛力無限阿!
3、內容包括壓制宗教與傳統道德,以及推廣他們的"精神"
族裔都會擴張自己的存在,再打破了婚姻這個文化的起點之後,下一步就是家庭,家庭
之後是社會,社會之後是國家(立法),久了之後就成為文化。
因為婚姻與家庭如此重要,所以全世界所有的文化,所有論述都必然以家庭為核心,以此
建立文化,穆罕默德是這樣、孔子是這樣、耶穌也是這樣,論述家庭幾乎是各種理論的基
礎。
同志也是如此,雖然他的觀念是新的,但他切入的過程與其他宗教大同小異,他對於異議
者的態度也與其他宗教大同小異,非常不友善、不願意面對自己的盲點,然後他傳教的模
式也大同小異,我們可以直接這樣說,同志婚姻就是一種宗教、一種信仰。
他有宗教的一切特徵,他攻擊宗教,但可以預知他未來的定位必然與現行宗教差不多。
4、同志在這場運動中會累積成為類似宗教、政黨的社會動能,成為一個新的"教條"
凝結支持者靠的就是活動,活動產生動能,等集體化習慣之後這些人就是信徒,當一個國
小不讓他們去宣傳他們的信仰時,馬上就可以號召百八十個人去包圍學校,麵包店要是不
做同志婚禮蛋糕,馬上發動抵制,而誰是敵人的標準,就在那些同志有的自我認定中。
偏偏我們又看到許多心思細密的同志朋友,他們敏感又高貴,稍有不慎、得罪了他們,只
見他們纖纖御手一指,敵人化為烏有,可怕可怕。
他們的主張會變成龍之逆鱗,敢質疑的,就會被攻擊致死。
最後
同婚論者自己喜好什麼 不論是姿勢、還是知識 自己知道就好 大家可沒興趣聽這些
如果說我們要針對同性之間的關係,另外創制(例如民事結合、伴侶關係)
這是同婚論者不能接受的
因為他們的目標 婚姻僅僅是起點 今天同志團體展現出這麼強的社會動能
你認為婚姻是終點嗎? 他們下一步要搞得才多者呢!
對待這些同志策略 最好的方法就是從頭一次防堵
伴侶、民是結合 要就要 不要就拉倒 這才是最明確的好方法
然後 姿勢還是知識都不重要
只拜託不要再滋事了 特別是別去學校搞這些 感謝感謝
作者: aqualan (藍色DUNHILL)   2015-07-06 13:00:00
喜歡誰你家的事啦,但是出事就出來負責啦!!!!
作者: Taiwanotoko (台灣狼)   2015-07-06 13:02:00
國小便服日放學的時候,有些真的看不出來只有12歲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7-06 13:02:00
作者: LauraRoslin (Am I A Cylon?)   2015-07-06 13:03:00
噓,邏輯似是而非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07-06 13:04:00
他們只會噓你一句矮油~~那不一樣啦 甲甲就是比較高貴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7-06 13:06:00
事實或臆測?荷蘭14年前同性婚姻過,可去看腦補的有沒發生"同志根本上在台灣沒有受到任何差別待遇"???請見高儒貞案https://www.ptt.cc/bbs/gay/M.1430976205.A.0F8.html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5-07-06 13:08:00
荷蘭當年做社會實驗的時候 他如何判斷兒童權益?同樣是一套社會主義 北歐搞起來是那樣 赤柬搞起來怎麼不一樣?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7-06 13:10:00
實14年後的結果,跟你現在腦補的未來,我該比較相信誰?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5-07-06 13:10:00
way 民事結合完全可以滿足這麼需求14年 連一代人都還未長成 你要相信什麼?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7-06 13:12:00
死魚推我就噓
作者: gaduoray (☆嘎多魯蛇★)   2015-07-06 13:12:00
甲甲=潮?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7-06 13:15:00
2006年蕭美琴立委提過《同性婚姻法》草案一樣被封殺比起14年還未長成的一代人,你的臆測就更為薄薄弱了佛印心中有佛,觀萬事皆為佛;蘇軾心中有屎,觀萬事皆為屎
作者: saintmin1002 (Ming1002)   2015-07-06 13:33:00
在講什麼鬼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2015-07-06 13:43:00
我只問一句 同婚是不是同志擴散運動的起點 你們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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