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塵爆案 檢初判:八仙樂園可能無刑責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7-01 10:12:01
※ 引述《laechan (小太保)》之銘言:
: ※ 引述《LienPig (連豬)》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塵爆案 檢初判:八仙樂園可能無刑責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檢方初步研判,八仙有可能從這場傷亡慘
: : 重的公安事故脫身,若火場鑑識可證明借場地有電氣缺損,引發火源造成塵爆,才可能追
: : 究八仙樂園的刑責。
: : 士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約談八仙總經理陳慧穎、八仙行政總監林玉芬及派對主持人貝
: : 童彤,訊後皆請回。
: :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主辦單位和八仙樂園僅是出租與借用場地關係,欠缺八仙涉及的
: : 刑責,八仙樂園相關人員仍非被告。
: : 報導指出,若火場鑑識結果能證明借場地有電氣缺損,引發火源造成塵爆等因果上的關聯
: : 性、或檢警能證明八仙樂園明知派對有塵爆風險卻忽略,才可能追究八仙樂園的刑責。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65387
: : 5.備註:
: : 如果走法律的話
: : 基本上八仙只是借場地 完全沒有責任
: 新北市府邀律師研討假扣押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94111
: [節錄]
: 有網友質疑為何不假扣押主辦彩色趴業者呂忠吉財產,黃怡騰表示,聲請假扣押
: 對象包括八仙樂園、活動主辦單位瑞博國際行銷整合公司與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
: 司等,業者以公司名義售票、廣告、舉辦活動,並且和八仙樂園簽約,活動主體
: 是營利法人,不是自然人,呂忠吉只是執行公司業務的代表人,在法律程序上,
: 民事責任追究的對象是公司,刑事責任才是針對個人。
: 不沾鍋 2.0 最近都消聲了,媒體狂打八仙,黨工繼續帶風向,
: 八仙之前才通過消防安檢的事繼續被無視,官員爽呵呵
瑞博那種空殼公司, 你假扣押他有什麼用...
要是不假扣押呂忠吉, 他真的脫產脫光光了...
唉..八仙出租場地而已, 責任很小,
真正應該負責的人卻可以逃掉這些責任...真令人生氣啊
作者: oidkk (嘖嘖)   2014-07-01 10:12:00
黨證真的是很好用
作者: SuperUp (( ̄▽ ̄#)﹏﹏)   2015-07-01 10:13:00
辦張黨證你也可以 富味鄉關心您
作者: ericinttu   2015-07-01 10:13:00
所以要怎麼辦? 全民吞下去嘛?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7-01 10:15:00
公司名義和個人犯罪就差在這阿 這次是用公司名義辦活動
作者: tv5566 (爽)   2015-07-01 10:15:00
很怪 媒體都不追主辦單位ㄟ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7-01 10:20:00
一個鼓勵大家開黑心公司的節奏 難怪鬼島一堆黑心企業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7-01 10:21:00
已經有人打臉可以連帶查扣負責人財產了 是新北市府幫坦還出來誤導只能扣押公司 只能說呂的後台真的很硬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7-01 10:25:00
責任小的都出兩億,朱及鄉民猛打八仙是怎樣,有錢該死嚄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7-01 10:30:00
但這個沒法令可管阿 不屬於明知違法故意為之的行為23條第一點是針對股東負責 第2點 這不是八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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