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1300000 (JSL)》之銘言:
: 這次意外,不管是健保、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說要付錢或買單或代位求償,很多人就說不合理,憑什麼人禍要全民賠償,就算只是代墊也很有可能追討不回來。
: 可是一個人對於他人法益造成損害時,也是人禍啊,為什麼大家這時候就又覺得國家應該要出面解決,不管是死刑或徒刑都是由國家執行,也沒人說應該要家屬或被害人自己去追討,可明明也不關其他未受害國民的事不是嗎?
你要叫政府賠錢
就算不是政府的錯,起碼也要跟政府有關吧
如果明天中央政府或是新北市政府突然跳出來
說八仙塵爆是他們消防控管或是其他行政有問題
那我想大家就會100%贊成了政府發錢了
不過這兩個政府機關的首長肯定沒那個擔當
發錢倒是不手軟不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