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不知不覺間變成了通緝犯!

作者: CelicaGT (MESMER)   2015-07-01 02:17:38
的確,找律師陪偵很重要
若遇到被警察找去偵訊
可以先去電找那位警察先確認一下一些資訊
例如:
因為什麼案件被找去?
是何種身分被找去?(被告?還是關係人?證人?)
其實警察還蠻客氣的,應該都會回答
再來就是跟律師電話討論
是否一定要去警局接受偵訊
例如像遇到被流亡政府地圖砲式的濫訴
為避免義務律師疲於奔命
和律師討論完若沒其必要性
警局偵訊的部分其實是可以"請假"的(請律師發函去幫你請假)
請假兩次後,警察就會找檢察官傳喚你去說明
那時候再請律師一起去就好(這時就一定要去!!)
你若先去警察局接受偵訊
警察仍可能將案件移送地檢署
檢察官還是會叫你去問話
反正都要去跟檢察官說
那警察局那邊乾脆就請假就好啊
總之不管要不要去警察局接受偵訊
先跟律師討論還是很重要的
不要自己一個人傻傻的就去了(除非你本身就是律師XD)
※ 引述《billy3321 (雨蒼)》之銘言:
: 看到這個案例,小弟還是要出來提醒大家:
: 偵訊、警詢、筆錄很重要!請一定要找律師陪偵!
: 偵訊、警詢、筆錄很重要!請一定要找律師陪偵!
: 偵訊、警詢、筆錄很重要!請一定要找律師陪偵!
: 很多人都以為警察找去問話,就乖乖的去了。殊不知,這才是台灣司法奇
: 妙的地方。
: 台灣的司法高度採信筆錄,無論偵訊、警詢,這些筆錄都是到法庭上證明
: 你有罪的強力證據。所以警察傳喚,請一定要找律師和你同行,一起偵訊!
: 不過,有時候,律師跟也不一定有用!
: 之前有人在桃園,把手機借給了「林閔政」,一借不還,涉犯侵佔罪。結
: 果,法院就傳了二、三十個「林閔政」來「當證人」,等到問出罪證,就
: 把人轉為被告。實務上,檢察官也常常採用這種手法。
: http://on.fb.me/1HrTCbv
: 所以,有時候就算律師跟著去,也可能有問題。台灣的檢察官很喜歡把被告
: 先當證人傳喚,依法證人必須具結,也就是宣誓所言為真,而且律師不能陪
: 偵。等到檢察官誘導詢問出相關證據以後,就把你轉為被告!這時候剛剛說
: 的話就全部變成犯罪證據了。
: 更正!感謝arierme提醒,自己作為證人時的證詞不能用來證明自己的犯罪,
: 但卻可以用在其他共同被告身上。
: http://bit.ly/1IpEtYY
: 而且,小弟上次也貼過文章,台灣的法院還是高度採信有刑求可能的筆錄,
: 除非你每次都被打,而且警方還要使用會留下傷痕的刑求方法,不能用灌辣
: 椒水、或是蒙上毛巾淋水的方法。用這些方法不會留下傷痕,法院就會認定
: 筆錄有效。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0.jpg
: 而且,每次偵訊,不管警察是否在旁邊等著要打你,你都要說你遭到刑求,
: 法院才會認定有刑求!因為體制的關係,台灣的法官實務上是採有罪推定,
: 要翻案更是難上加難。
: 而且,警察刑求完,送到檢察官偵訊時,警察有可能威脅被告說,不可以
: 告訴檢察官,不然送回來就要他好看。又或者,檢察官偵訊時,打人的警
: 察就在一旁,被告根本心裡還是很恐懼。
: 而在檢察官前的自白,法官接受度又更高,法官會說,檢察官和警察偵訊不一
: 樣,警察有刑求,檢察官沒有,所以檢察官的筆錄可信。結果要翻案就更困難
: 了。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3.jpg
: 台灣的刑事案件,檢察官起訴的時候卷證併送,法官一開始就接觸到被告有
: 罪的證據,很容易就會相信被告有罪。加上法官也有調查的權力,要調查案
: 件,就必須假設被告有罪。
: 國外影集中常常看到被告可以聘請偵探來尋找證據,但台灣的律師沒有調查
: 權,所以只能「請求法庭調查有利證據」,法院可以置之不理。
: 在台灣有些有經驗的檢察官根本選擇不是每次到庭,或是出庭時儘量讓法官
: 詢問被告或證人,自己則能不說話就不說話,就是誘使法官推定有罪的上佳
: 策略。而法官只要不肯承認自己可能會受影響而形成預斷,就會難以拒絕主
: 動問案、把整個案子握在手中的誘惑。
: 結果,照理說應該無罪推定的法庭,就成了實務上有罪推定的法庭。
: 無罪推定為什麼重要?大家可以想想,如果你沒有做,你在家裡睡覺,卻被當
: 做殺人犯,請問你要怎麼證明你沒做過的事情?
: 而且,你在法庭上保持沉默,法官就說你默認;說「我沒有做」,法官會認為
: 你在狡辯,加重刑度!
: 可怕的是,2001年以前,台灣司法因為25年上字第3706號判例,採有罪推定,
: 2003年才修法,明文規定應該無罪推定。但就算法律明文規定,實務上還是有
: 罪推定!
: 所以,請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警方找就乖乖去,可以先找律師,或打電話
: 到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陪你偵訊。也請大家有空一定要翻翻這本「小市
: 民權益保護99招」。
: http://bit.ly/1GBIQwo
: 想了解職權主義,以及台灣司法的結構性問題,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 李念祖專欄:職權進行主義
: http://www.storm.mg/article-page/23638/4
: 法律扶助基金會七碼專線(手機請加上02)
: 412-8518
: 想了解司法改革在改什麼的,今天晚上蒂瑪小姐咖啡館和民間司改會合
: 辦活動,正在直播中,歡迎大家一起來關心!
: 「先別管廢死了,你聽過司法改革嗎?」
: https://livehouse.in/channel/jrf
: 更新:已收播
: 可以的話,也歡迎大家來徐自期案旁聽!下一次開庭是7/8早上9:30
: http://hsu2015.jrf.org.tw/
: 聽過一次,你就會感受到司法的神奇之處 Q_Q
: ※ 引述《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之銘言:
: : 看到這種文章,還是要在把我自身的故事再說一次!
: : (這故事我說了大概第三次了吧)
: : 在台灣要先理解,台灣的司法相關從業人員,基本上沒啥可以依靠的!
: : 他們的工作說難聽點就是(結案) 注意是結案不是保護善良歐!
: : 然後如果告你的人有點背景,那他們就會很認真的想要結案~
: : 當年我是拍賣的ID被盜用
: : 細節大家有興趣到WIC版查我的文章吧! 應該還有一篇相關的在上面!
: : 錄音我應該都還在~我運氣不錯是最後是安然退場!
: : 記得有一句警察的名言吧
: : 我:警察a,這案子ip也不是我,地點也不是我,就只有帳號跟我有關~
: : 怎麼不追其他線索
: : 警察:阿~~就只有你有聯繫方式阿,不找你找誰?
: : 諸如此類的~還有很多陷人於罪的引導是問句
: : 警察:你有沒有認識姓x的人
: : (有的話就是犯罪網路確認)
: : 警察:你有沒有去過高雄.....
: : (恭喜有的話犯罪地域確認)
: : 警察:你密碼有沒有給過任何人,你家人等等...
: : (恭喜有的話就是幫助犯)_
: : 所以阿~筆錄非常重要,很多冤獄都是筆錄被警察坑了~
: : 另外檢察官的調查庭 也非常重要~處理的好就是 不起訴處分書
: : 最後~進到任何司法機構~記得帶上律師!
: : 請相信一句話 (這句話是個律師告訴我的,那傢伙一小時的收費在五萬台幣左右)
: : 法律只保護兩種人,1.懂法律的人 2.有資源的人 (因為2 請的起1)
: : 阿悶..
作者: den1208 (啤酒喝一口)   2015-07-01 02:36:00
警偵真的非常重要 不要被鴿子嚇到 個人經驗
作者: hizuki (ayaka)   2015-07-01 04:16:00
偷渡流亡政府,壞了一篇u文
作者: carolina1107 (carolina yu)   2015-07-01 06:31:00
什麼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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