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一位基督徒的告白

作者: Novia0923 (慘慘)   2015-06-30 15:34:00
因為對這篇的部分內容有點不同意見 來回覆一下
順便提身為一個基督徒對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整件事的觀點
還有一些基督信仰的常見問題
文章很長 如果沒興趣只直接跳過
而如果有人看到基督徒就要噓的話 現在就可以按2了喔 XD
首先我想說 我在半年前都還是力挺同性戀婚姻的
我是異性戀  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在何時選擇了「今天開始我只喜歡男生」
所以我知道我們都沒法去選擇自己的性向  也沒辦法選擇去愛誰
所以我以前的想法跟很多彩虹頭像一樣
既然他們那麼相愛  反正又沒害到人
他們想結婚  就讓他們開開心心結婚不是很好嗎?
就因為性向不同就不能跟心愛的人廝守一生不是很可憐嗎?
一直到現在  我在情感上還是很想支持的 
身邊的同性戀朋友都很好很溫柔又聰明體貼  實在很不想看他們難過
但現在我已經知道自己不能支持同性戀婚姻
而不能支持的原因  分了邏輯跟信仰兩個原因
信仰方面稍後再提  邏輯方面的話  
大家可能也都看了之前那些 “若同性戀婚姻可以被合法, 其他類型的婚姻為何不行” 等
種種討論
基本上 如果我們相信「婚姻」是可以被重新定義的
那我們就要有心理準備接受其他形式的婚姻
因為如果我們現在用某些條件來重新定義婚姻
就沒有道理禁止以後的人創造新的條件然後做同樣的事
如此一來「婚姻」就可以被無限上綱 因為所謂的「上限」也是可以被重新定義的
所以我們現在覺得很詭異很不合理的 都可能會隨著人和時代改變而變成「合法」
甚至可以用人類的邏輯將它美化為「真理」
而這恐怕是一定會發生的 因為新一代的人永遠都會認為自己比舊時代的人聰明
舊時代的價值觀到下一代就變成「古板」「無知」「跟不上時代」
而我們都有變成舊時代的一天
到了那時 若我們無法接受當代所認定的婚姻
就會變成「歧視者」和「Hater」
然而 如果我們認為婚姻的根本定義是不可以被重新規定的
那我們就要想想婚姻的定義和價值到底是什麼 並hold住那基本原則
因為如果那些定義和基本原則被改變 整個「婚姻」的價值就瓦解了
所以在不斷思考後 我認為「婚姻」並不只是法律保障的手段
並不可以因時代和價值觀的變遷而有所改變
那麼誰才可以定義「婚姻」?
我認為「婚姻」該由全知全能的神來定義,而不是由人
在開始講聖經對婚姻的定義之前想說 如果有人想真正了解聖經
還是要有好的輔助教材和「對聖經有研究的人」的指導
而且教材要多於一個作者 指導的人也要大約2-3個比較好
最好還可以跟幾個也真正研究過聖經但有不同意見的人討論 這樣更可以激勵自己去重
新思考
才不會跟我當初一樣 看了幾章就覺得 這什麼東西啦 囧  
或是人云亦云 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
所以我也不是說我以下說的就一定是正確的 (我要是知道我一定是正確的那我就是上帝
了 XD)
不過歡迎 “理性的” 討論與指教 :)
※ 引述《eunice0802 (幸福)》之銘言:
: 聖經裡頭完全沒提到"一夫一妻",
聖經裡確實沒有一個句子提到 “一個男人一輩子只能取一個女人”
而且事實上確實 如果伴侶死了是可以再婚的
我想是因為上帝認為 “人獨居不好”
但是創世紀一開始就說到
“a man will leave his father and mother, and be united to his wife,
and they will become one flesh”
所以是男人與女人 成為一體  由此可見在基督信仰中婚姻是男女之間的
然後是a man and a woman 這裡用的都是單數
所以是 “一個男人” 和 “一個女人”
一個女人是由一個男人的其中一支肋骨取出並造成的
所以一男一女合再一起剛好可以成為一體
如果我們要說不是一男一女 很多人一起給我合為一體
那......我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東西 XD
馬太福音又提到 “夫妻不再是兩個人 , 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 人不可分開”
之後又提到丈夫不可休妻 再次凸顯了“一個男人只應該跟一個女人結婚”的重要性
在這之前也有提到,有人問耶穌:為什麼摩西說可以休妻?
耶穌說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 所以許你們休妻, 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也就是說雖然人類會自己更改律法 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那都不是上帝訂立婚姻的初衷
不過 也不是說只要有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就可以結婚
所以並不是說異性戀的婚姻就一切都可以美滿  不會有醜惡與危機
其實在基督信仰裡  要構成「婚姻」有非常嚴格的條件  就連很多基督徒都沒有遵守
所以我覺得那些仇視同性戀的基督徒  應該把那些精力拿去教導究竟何謂上帝眼中的「
婚姻」
因為目前破壞「婚姻」真諦最多的  就是異性戀的夫妻
: 亞伯拉罕自己都有不只一個小老婆,
: 他還被稱為"信心之父",你覺得呢?
: 大衛王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
: 但是他跟別人的老婆生孩子,
: 還生下所羅門王。
: 我也是基督徒,
: 你說的"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是牧師教導,
: 不是聖經中的教導。
我覺得很多人 包括我自己一開始也是 讀聖經時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
就是 “只要是在聖經上寫的行為 由其是信上帝的人所做的 就是上帝允許的”
其實並不是這樣 因為聖經上說了 “這世上沒有義人 , 連一個也沒有”
就是在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完全聖潔   完全不可能犯「罪」的
有些所謂的「基督徒」總以為自己比非基督徒或同性戀高尚
這樣的「基督徒」根本就只是「掛名的基督徒」
所謂「基督徒」是承認自己有「罪」 並需要上帝拯救的罪人
並不代表基督徒就比非基督徒聖潔 做人就更完美
神愛世人 當然也包括同性戀
神要基督徒也愛著每個人 就算是自己的仇人
這才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不管意見怎麼不同 仇恨與歧視都是不允許的
所以 看到一些「基督徒」打著上帝的名號 到處散播仇恨與歧視的言論
或趁著災難時刻  不但不為受苦中的人們禱告  反而幸災樂禍
這種讓人與上帝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的假基督徒  實在不知道他們以後見到上帝時要怎
麼交代
扯遠了
其實所謂 “合上帝心意的人” 並不是做什麼都達到上帝要求的人
因為就如剛才所說 只要是人就有犯「罪」的天性
亞伯拉罕和大衛也是人  他們當然也是會犯罪的
而後來也證明了  即使是“合上帝心意的人” 違背上帝旨意是會有後果的
亞伯拉罕不信上帝真的可以給他和妻子眾多子孫  所以聽了妻子的話有了小三
結果小三兒子的後代是誰? 是阿拉伯人啊 囧!
大衛害死忠心的部下跟部下的老婆在一起 上帝很ok嗎?
當然不  上帝奪走了他們的第一個兒子
甚至讓大衛後來被自己的兒子追殺  流亡在外
之後雖然大衛向上帝祈求 兒子依然慘死  
聖經裡有很多人 乍看之下做了違背上帝的事卻好像啥後果也沒
其實仔細去研究的話都是有的  只是有時不能馬上看見
再來  好像有很多人認為 “做了上帝說不可以做的事情的人就該死”
所以別說同性戀婚姻該死 行淫該死 墮胎該死 婚前性行為該死
連吃蝦也該死 吃豬肉也該死 吃帶血牛排該死
XDDD
其實不用做這些人就會死了   因為 “罪的工價乃是死”
因人都會犯「罪」 所以是人都難逃一死
不過,還記得耶穌為何來這世上嗎?
"不是為了定世人的罪,而是為了世人藉著他得救"
沒有一個憂患耶穌不能擔當   沒有一個痛苦耶穌不能背負
也沒有什麼樣的錯誤是不能被耶穌原諒的
所以並非是犯了錯後就萬劫不復還要給你死一千次
只要願意「承認自己有罪」「願意悔改」「相信耶穌是你的救主」
那麼人的肉體雖然會死  卻不至滅亡
很多人會說  要信祢才得救   這樣的神哪叫愛世人?
我們這樣想好了:我們每個人生下來都有一種遺傳性的病  那個病不治療就會死
有一個萬能的醫生  他愛每個人  不想要任何人死亡
所以他製造了一個解藥  送到你手上要給你吃  只要你願意吃就不會死
可是某人卻覺得:要吃你的藥才不會死  你這樣哪叫做是愛我?
我寧願死也不要吃那個醫生的藥
所以某人最後死了
請問:這人死了是那個醫生不夠愛他害的?  還是那個某人自己選擇的呢?
在基督信仰裡  只要「信」就可以得救
不用修行  不用繳年費  不用吃素  不用不可以結婚
這樣難道還不夠簡單嗎 XD?
可能有人又會說  做好事的人不信就會下地獄   做壞事的信了就可以得救
這是什麼樣的信仰?居然會有這樣的邏輯?
關於「好人」這方面  我們又可以回到「這世上沒有義人」這點
是人就會有「罪」  這「罪」並不是說犯法或做錯事之類的
而是任何不聖潔的行為  言語  甚至念頭
再怎樣好的「人」  他這輩子從來沒有一次有邪惡的念頭嗎?一句謊話都沒說過嗎?
我想是不可能的
是人就有「罪」的天性  所以才需要耶穌的寶血為我們贖一切的罪
而至於「壞人」這方面
所謂「得救」不代表可以逃過一切懲罰
若真的「信」  就知道自己有「罪」 就會真心「懺悔」並「悔改」
因此雖然靈魂可以得救  但是還是要為自己的「罪」所造成的後果負責
如果有人覺得自己可以逃避那些責任 就代表他沒有真心認罪悔改
這樣也表示他並不是真的「信」  所以靈魂一樣無法得救
: 至於所多瑪事件跟同性戀一點關係也沒有!
: 一群人跑去想要強暴借住的觀光客,
: 不管觀光客是男的還是女的,
: 這座城市被毀滅真的剛好而已。
: 大家想想印度的新聞,
: 看看那些新聞下面的留言,
: 你們就可以理解所多瑪城被滅的原因了。
: 說所多瑪城被滅跟同性戀有關的人很糟糕,
: 難道強暴同性該死,強暴異性很ok?
有考古學者發現  所多瑪當時確實充斥著敗壞的風俗
拜偶像  逼男孩女孩做廟妓  甚至把自己的孩子燒死獻給他們的「神」
異性同性強暴充斥整個城市
所以確實  「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上帝消滅所多瑪的原因
而是他們的殘暴風俗與不知悔改  讓上帝決定滅絕他們
: 整本聖經沒提到同性婚姻,
: 至於反對同性性行為是有的,
: 不過上帝討厭的是所有婚外性行為,
: 如果要拿聖經來說嘴,
: 那臺灣至少死一半。
: (幸好八卦版都是只愛初音的處男)
: 在聖經裡不生育是種咒詛,
: 你要不要看看現在有多少牧師師母沒生育?
不孕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受詛咒
但並不是所有不孕都是受詛咒
也許上帝給某些人的使命並非生兒育女  而是有其他的安排
至於是什麼  大概只有他們自己和上帝才知道了 :)
聖經確實沒有對「同性婚姻」做評論
但是如之前所提  上帝為婚姻下的定義是「一男一女之間的」
所以除非是「一男一女」 否則「婚姻」是無法成立的
然後沒錯  上帝所不喜悅的事情還有很多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基督徒」一直執著於同性戀
卻對上帝所反對的離婚、外遇、婚前性行為、墮胎毫不在乎
當然這樣就會有人說:但是那是你們的信仰,跟不信的人又沒有關係
為什麼每個人都要聽你們的?
沒錯,不過這又回到之前所提的
如果我們相信婚姻是不可以被重新定義的
那各位得自己找出一個對您來說是「永不改變,永遠合理」的定義
我選擇堅持神所定義的婚姻
因為我相信神是愛著每個人的    就像父母愛著孩子一樣
當我還小的時候我總認為若爸媽若不順我們的意思  不給我想要的
就是不夠愛我
一直到長到後才知道  原來不順著我的意不是因為不愛我
正是因為愛著我才不能順我的意
所以就像孩子相信父母  雖然現在有時不明白為什麼
有時也覺超級不合理   還會跟別的小孩一起罵我爸媽 (希望我爸媽不會看到這篇 XD)
但現在   我相信每個人的父親-上帝
祂所訂下的規則不是為了限制我們   而是為了我們的最大好處才會存在的
即使以我們的智慧還無法理解祂的用意
不過  基督徒確實也不該逼著別人去接受基督信仰
這種事也不是可以被「逼」出來的 而且這也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上帝喜悅的世人心悅誠服的「信」 而不是因外在壓力的「順服」
基督徒所能做的只是堅定自己的立場
抱著謙卑和包容的心態去宣揚我們認定是真理的這個信仰
並用愛著每個人的心為人禱告 就算是自己的仇敵
所以任何謾罵、毀謗、散播仇恨的言行都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該有的
但我們也跟每個人一樣 都有堅持自己信仰和發表言論的權利
可惜的是現在只要我們說我們反對同性戀婚姻常常就會被貼上「歧視」「沒有同理心」的
標籤
不過我想這也是某些「掛名的基督徒」到處亂搞的結果 = =a
我想  如果身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我們都要都為每個人禱告  祈求上帝指引需要幫助的人
也祈禱每個人都可以認識上帝
我想每個人 尤其同性戀朋友們
最希望的還是 "可以得到接受" "不被歧視" 和 "被愛"
所以我祈禱他們可以知道 不管我們是誰 不管我們變成怎樣
都有一個永遠願意接受我們 愛著我們的上帝 我們永遠不會孤單
至於能不能感受到 全在我們願不願意去認識祂 去凝聽祂的聲音了
最後 不管這位看完的想法如何
在此說聲: 辛苦了!謝謝您用了寶貴的時間看完這篇文章喔 XD
作者: sexbox (低能兒)   2015-06-30 15:35:00
精闢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6-30 15:35:00
太長 乙下
作者: gz   2015-06-30 15:35:00
通篇就教徒的胡說八道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6-30 15:36:00
所以你只是害怕改變,害怕重新定義而已
作者: YMSH205 (^^)   2015-06-30 15:36:00
所以重點就是教徒想要影響立法,政教合一不是這樣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5-06-30 15:36:00
太長 END 有沒有懶人包?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06-30 15:36:00
我看的是中文?
作者: sionxp ( )   2015-06-30 15:37:00
浪費我時間
作者: Pennyjr (木頭人)   2015-06-30 15:38:00
滑坡理論也太強了吧,讓你可以得到這結論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6-30 15:38:00
有沒有在2000多年前基督就會英文的八卦?
作者: kyle1341 (御風)   2015-06-30 15:40:00
39分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5-06-30 15:40:00
把邏輯建立在嚴謹性很低的聖經上本身就很弔詭了= =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5-06-30 15:41:00
不噓你悲哀
作者: SunbeamIssac   2015-06-30 15:41:00
愛本來就有很多形式了你們又何必
作者: tucson (tucson)   2015-06-30 15:41:00
太長
作者: warbreaker (warbreaker)   2015-06-30 15:42:00
浪費我5分鐘
作者: UIOP7945 (~"~)   2015-06-30 15:42:00
這給基督徒看的啦 且重點應是如何用信仰回應社會議題
作者: Zxl (Pas de Loup)   2015-06-30 15:42:00
跳針跳到自己爽,開心了吧。
作者: AmadeGX (櫻紜 司)   2015-06-30 15:42:00
誰說我們都覺得自己比先人聰明的?那我們讀歷史幹嘛?以守住基本價值來當作論點 那地球現在是方der 結案 好不?
作者: ALENDA   2015-06-30 15:43:00
光新舊教互相殘殺幾百年了
作者: raycyrus (QQ)   2015-06-30 15:44:00
奇怪 上帝的一天不是我們的一天 那你又知道他的男人女人跟我們一樣哦 搞不好他也在說T阿
作者: julialichun   2015-06-30 15:44:00
邏輯部分的邏輯實在不知所云
作者: s85456 (天月)   2015-06-30 15:44:00
至少這篇比較屬於柔性勸導給推
作者: spaiwana (水餃墊)   2015-06-30 15:45:00
沒空
作者: ALENDA   2015-06-30 15:46:00
天主教禁離婚,所以義大利有西西里離婚,這也是最好的安排?
作者: crushzion (會飛的貓)   2015-06-30 15:50:00
那不同宗教間對婚姻的不同定義怎麼解決?畢竟不是所有
作者: Elis1221 (艾利斯)   2015-06-30 15:50:00
天主教徒只好來噓一個
作者: aquarian ( ながお ひろし)   2015-06-30 15:53:00
你的神又不是我的神 為什麼我要遵照你自以為的神?
作者: kayamoli   2015-06-30 15:55:00
看到婚姻該由全知全能的神定義就END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6-30 15:56:00
全知全能的神從來沒有定義任何東西,都是信教信到瘋的定義的
作者: ataching (肉彈哥)   2015-06-30 15:58:00
其實是好文啊
作者: leaven ( ~)   2015-06-30 15:58:00
頭暈的基督徒給2
作者: neil841004 (neil)   2015-06-30 15:58:00
推一個 難得會有不是掛名的基督徒站出來表達意見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5-06-30 15:58:00
本來想直接噓,但是捏著鼻子看完這篇狗屁不通的還是必須噓啊
作者: pikalu (皮卡路)   2015-06-30 16:04:00
就廢話啊 知道東西過時還要挺 挺的原因就只是你害怕面
作者: lockytony (tony)   2015-06-30 16:06:00
聖經=抄襲小說 創世紀抄襲=巴比倫、蘇美神話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30 16:06:00
把自己的思考與邏輯 全部寄託於一本書或宗教 是不負責從不質疑任何一個宗教存在的價值,但很遺憾信徒的懶惰
作者: lockytony (tony)   2015-06-30 16:08:00
連各種福音書 都可以互相矛盾 還可以信成這樣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2015-06-30 16:09:00
講來講去還不就護家盟那套歧視言論 寫這麼長還是肺紋
作者: Shermie (不是我的幸福)   2015-06-30 16:10:00
你知道你們看得教義跟經文都是人寫出來的嗎
作者: iamdead5566 (我死了五六)   2015-06-30 16:11:00
你文組?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5-06-30 16:15:00
END 看前面就覺得很唬爛
作者: miky (四辦幸運草)   2015-06-30 16:17:00
論述清晰 但我還是挺同性婚姻 婚姻不是只能由基督教定義...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30 16:18:00
請拾回自己的思維能力 不要把責任全歸於你的信仰
作者: immortaIth (niwa)   2015-06-30 16:20:00
沒空啦
作者: osan (我也喜歡郭雪芙!!!!)   2015-06-30 16:21:00
耶穌就是個魯處男,一堆人拿著他的廢文錄自嗨根本有病
作者: st093 (橘 真琴)   2015-06-30 16:22:00
end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30 16:25:00
我甚至覺得你這樣的言論,會讓更多人疑惑你信仰的宗教
作者: Allensph (遙遠的凝視)   2015-06-30 16:29:00
拜跛這本書 就是上古的文創 到處抄襲居然賣了幾千年
作者: ghostforever (呃)   2015-06-30 16:37:00
真的有個全知神要來定義婚姻ok阿 問題是你有嗎?還是一堆「人」打著神的名義自己解釋的很爽?
作者: maru0912 (庭庭庭庭庭)   2015-06-30 16:38:00
那以前一夫多妻的制度呢?
作者: aria0207 (想成為魔法少女)   2015-06-30 16:39:00
浪費時間,沒有重點,撕掉重寫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5-06-30 16:39:00
你可以多想想
作者: maru0912 (庭庭庭庭庭)   2015-06-30 16:39:00
現在的一夫一妻不就是被“重新定義”的嗎?
作者: trij (掌櫃)   2015-06-30 16:40:00
少拿你的神去妨礙別人好嗎
作者: q79236 (昕翔)   2015-06-30 16:42:00
這些不都是"人"寫的嗎??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42:00
我這不是來了嗎?宗教可以凌駕人權之上,我創個可以任意玩基督徒的教結婚是基本人權,同志是人,就該享有這權力,關神屁事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06-30 16:44:00
不是基督徒的人幹嘛管你聖經寫啥鬼?基督徒別太自我膨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44:00
老是講神神神,你們有全然照聖經上說的生活嗎?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06-30 16:45:00
脹了,你們的言語和經書一點都不重要。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45:00
你有沒有吃過蝦子,你怎沒蓄奴?你有沒有婚前性行為拜託你別穿尼龍或化學纖維衣服,別用電腦手機FBPTT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6-30 16:46:00
重點就是在台灣並沒那麼多人在乎上帝的意見啊~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46:00
婚姻制度被定義過許多次,為何不能再一次?從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到現在的一夫一妻這都是神定義的嗎?不是啊,都是人定義的
作者: kiwina4649 (kiwina)   2015-06-30 16:48:00
先叫那位全知全能的神出來好嗎?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48:00
你家想一夫一妻是你家的事,管到我家來作啥為啥我不能兩個男生?你那個神住海邊?從頭到尾也沒看那個神跳出來說他挺哪方,你們這些凡人嘰嘰叫,理論永遠站不住腳,一直被人打臉,回應也永遠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6-30 16:50:00
想重新定義婚姻就不信教或改信其他允許的教派不就好了?亨利八世不就這樣搞的嗎?沒有事情是不能轉彎的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50:00
一直跳針說是神的意思,我是神我就覺得很幹你們這些蠢人在那討戰怪到我這上帝頭上,豬隊友從以前迫害科學跟其他種族的邪教大放厥詞現在又來迫害不同性傾向的人的權利,你們不煩?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6-30 16:53:00
你多讀歷史就知道基督教本身也是為了服務人世政權妥協轉彎過很多次的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30 16:55:00
從古至今很多宗教教徒迫害無辜者時,都用信仰來擺脫責任信仰應該是美好給人信念,而不是給人藉口放棄思考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5-06-30 16:56:00
論述清晰,但站不住腳有啥用
作者: laidar   2015-06-30 16:58:00
為什麼那麼多人崩潰,理性的討論總是好事,不過,我還是認為讓人們自己決定要不要和誰結婚比較合理,而不是由神或者是法律來否定這選擇
作者: jacklyh (不來嗯)   2015-06-30 17:00:00
好文!給有信仰基礎的人看很適合,在這只會被斷章取義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6-30 17:03:00
我也是教徒 可是事實上女人就不是從男人的肋骨所造出來的為什麼要一男一女才算一體 難道全知全能的神用聖經的謊言騙我們 我們就要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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