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視警告牌! 民眾野溪跳水玩命

作者: uiorefd (小魯)   2015-06-29 11:27:52
鍵盤救生員駕到
拿新北大豹溪來舉例
有幾個點看起來可以跳水
(為避免有人跑去找就不說在哪了)
但是在短短的兩米距離長度內
水深落差就是一米五到三米這麼多
也就是說你萬一往前多跳個五十或一百公分
你就會撞到水底卵石 輕則擦傷流血或骨折
重則腦震盪甚是昏迷在河底直接溺死
再加上會玩水的不一定會救生
會救生還不一定能救者溺者雙雙平安上岸
所以這種溪流跳水是 非 常 智 障 的行為
很不幸小魯就遇過兩次這種人
還嗆我們值勤人員
一次是和我們借魚雷浮標
不借就見笑轉生氣 接著不聽勸阻跑去跳
一次說他在地的
幹你娘 跳一跳被漂流木插到腳還不是哀爸叫母
實在是不想幫他叫救護車 死死算了
建議立法配給志工或警消值勤人員蒐證工具
在勸阻時宣讀法條同時蒐證
勸阻不聽者萬一出事視同放棄急救
以錄音及錄影為證
根本不需要浪費醫療資源和人力在這種智障身上
作者: cpc21478 (にゃんぱすー)   2015-06-29 11:28:00
我是不是沒同理心 看你敘述 我反而很爽..
作者: benson60913 (馬英九)   2015-06-29 11:29:00
救一次 然後罰到她怕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15-06-29 11:30:00
你會被噓 沒同理心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5-06-29 11:30:00
罰到怕?不可能,我還懷疑以後會不會還頒獎給違規的人咧
作者: indoasan (印度阿三)   2015-06-29 11:30:00
在可跳水的點放置雞爪釘,削尖的竹子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06-29 11:33:00
以後應該給救援隊發生死契 屢勸不聽就發一張給他
作者: qwerty110 (.............)   2015-06-29 11:33:00
這種人 就給他溺一次阿 人溺一次就不敢了啦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5-06-29 11:33:00
幹 怎麼沒有從肛門插進去做串燒??
作者: wizard8426   2015-06-29 11:35:00
你怎麼這麼沒有同理心
作者: kk112255 (AAPL)   2015-06-29 11:38:00
執勤的人警告後還下水溺水可以不救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6-29 11:43:00
要救可以 要收錢 浪費國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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