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八仙總經理:只租借場地 安全由派對業者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6-28 16:15:19
※ 引述《AJAPPLE (不敢吃屎魯蛇小妹)》之銘言:
: 切割無誤且正確 就算要負責 也是極少部分
: 1.彩趴門票跟八仙不得共用
: 2.錢是彩趴收的 不是八仙
: 3.租借場地 如果合約沒登載 安全保障由誰負責 八仙就有責任
: 但今天合約有登載 安全問題由彩趴業者承擔 而且會燒的東西都你彩的 不是我八的
: 就跟台大借你開演唱會 你搭的舞台坍塌壓死人要算的誰的一樣
可惜八仙就算再會切割 也切割不過2.0 直接給你永久停業 判你死刑
柯文哲都說了 出事先究責 沒有這樣辦的
他要求報告是一兩個月才出來 不是兩三天才出來
如果照2.0這樣搞 八仙至少被封上幾個月 搞不好就這樣直接完蛋
而且現在一堆沒知識的拼命狂帶風向 說什麼"門票共用所以有責任"
根本不是事實 門票明明就分開用 還可以拼命造謠 這就是台灣的公民水準
居然還有人覺得"遊客都是被八仙的名號吸引去的 所以八仙要負責"
這麼說的人 哪天一定也會要PTT為他們變成魯蛇負責
在媒體拼命罵八仙 卻根本沒提到主辦人的公司叫什麼來著的情況下
對八仙的商譽也是嚴重打擊
只能說主辦人在政黑當大將 出事有一堆沒知識的跟吳腦記者幫帶風向 真是有夠幸福的
意者請快去各大黨部報名 薪水少了點 福利一項不少喔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6-28 16:17:00
八仙不能亡 不要亂噴粉只玩水明明就很安全啊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5-06-28 16:19:00
究責一回事 你家都燒了人家來封你家要調查也你也沒啥好說的
作者: q888atPt (不要再上繳國庫啦)   2015-06-28 16:20:00
鄉民都未審先判吧
作者: kuninaka   2015-06-28 16:20:00
有部分責任不代表要完全負責
作者: jacobhow (雅各為什麼)   2015-06-28 16:22:00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6-28 16:23:00
其實說穿了,第一是仇財團,第二是主辦單位沒錢賠所以要拉名氣大荷包厚的下海,鄉民,呵
作者: mithuang (阿明)   2015-06-28 17:20:00
八仙責任沒那麼大不代表沒責任,暫時停業還好吧~幾百人耶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6-28 17:28:00
朱立倫那個笨蛋,關八仙什麼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