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二對一還打不過」 員警抓通緝犯反挨打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25 22:44:57
※ 引述《kyouya (鍵盤改詞小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
: 「二對一還打不過」 員警抓通緝犯反挨打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打赤膊的通緝犯手無寸鐵,竟然把兩名警察打趴在地,當時通緝犯在公園遊蕩,兩名
: 便衣警察上前,沒想到通緝犯突然抓狂,瞬間兩名警察居弱勢,竟然還被打傷,其中一名
: 警察被打到手指骨折、肩膀脫臼,所幸另外兩名制服員警,趕到現場支援,拿出槍來,才
: 制伏嫌犯。
很簡單啊,來排列組合一下底下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1. 不傷人能抓到嫌犯 -> 甘嘸柯寧 ?
2. 打傷嫌犯抓到人 -> 家屬怒控警察執法過當,要求國賠。
3. 打死嫌犯抓到人 -> 家屬怒控警察執法過當,要求國賠,法官另外判警察要服刑
4. 不管嫌犯,嫌犯自己跑走 -> 沒事,不必國賠也不用被判刑。
如果你是鴿子,請問你要選那一個 ?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6-25 22:45:00
假裝沒看到,繼續抓紅燈右轉就好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5-06-25 22:46:00
被嫌犯打傷->被民眾媒體長官檢討記過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6-25 22:46:00
有抓沒抓也不會讓你大富大貴,不如等下班就好
作者: CK0201 (嘎抓)   2015-06-25 23:26:00
這跟排組有什麼關係?? 硬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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