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很多人應該都比較好奇這類女警面對歹徒的肉搏能力如何吧?
台灣一堆法律系的恐龍包括民間團體對警察用槍極盡所能找碴,
上次才一個對拒捕通緝犯開槍被判賠天價,
法律系的智障們一直用自己幻想中犯人都不會轉身偷放槍都不會抵抗、
遇到警察逮捕就乖乖讓你抓,充其量只是逃跑而不會真正襲警的想像模型,
且他們以為有沒有攜帶槍械"必定"從衣著外觀一目瞭然, <<< 重點 真的超智障的民間
團體和法官
整天外行罵內行還自以為很能判
通緝犯偷"藏"手槍在身上且被抓的時候有要襲警,以台灣的情況一定死一堆警察了
喔 警察不是法律系社會系的所以智障恐龍們覺得沒差
反正不可能警察遇到犯人都直接掏槍制伏,
很多新聞也都是警察明明配槍,遇到那種拿刀的瘋子卻還要徒手去制伏對方
(真的超犧牲的)
那麼,婦女團體說要兩性平等警察也開放女生考試,
但是考上的為什麼不是像上次有個伊拉克美國女兵,
在當地公車上遇到持刀要強暴她的人,結果她扁對方還奪刀過來徒手把刀折成兩半
這種的?
看我的文章就知道我並不是仇女宅而且常常酸仇女鄉民,
只是我覺得某些"學者"的論述是不是根本就從沒考量過現實情況,
不對,應該說是從來就是象牙塔裏面的想像而和現實世界平行??
(女蛙人這種等級去當女警絕對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