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市府移送大巨蛋案 遭法務部打槍退回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6-24 18:55:25
※ 引述《kimiya1 (888)》之銘言:
: ※ 引述《ihashi (委屈的苦力)》之銘言:
: : 蘋果日報
: : 市府移送大巨蛋案 遭法務部打槍退回
: : 台北市政府將大巨蛋案移送法務部偵辦,法務部今天下午做出決定,以法務部是司法行政
: : 機關並非偵查機關將全案退回台北市政府。
: : 法務部發言人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非辦理具體訴訟的權責機關,如果台北市政府
: : 要提出告發,依法要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或廉政署提出。另大巨蛋案是涉及其他行政責
: : 任,法務部也非權責機構,因此也無權受理行政責任。(林益民/台北報導)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24/634972/
: 法務部為什麼不敢接下來調查這個案子?
: 就算自己人手不夠也可以把文轉給下屬單位,調查局還是地檢署什麼的
: 直接退回也實在太難看了
有人說法務部是行政不是調查機關 來看一下移送的對象是誰
大巨蛋案 廉委會建請北市移送馬總統 http://goo.gl/tL3eoj
廉政委員、律師鄭文龍表示,今天會議由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主持,一致通過上述移送處
置,時間應該很快,在正式移送之前,歡迎兩人來市政府跟廉政委員說明。1040508
副市長同意移送 移送到哪個機關呢?
廉政透明委員會決議將大巨蛋案移送法務部偵辦 http://goo.gl/YdELDf
PDF 第53頁
陸、建議事項:
一、 建請市府將本案查得馬英九、李述德二人涉嫌違法圖利遠雄
趙藤雄部分之相關全案資料,移送特偵組偵辦等單位依法處
置。
另關於馬英九、李述德二人涉嫌圖利、背信、瀆職之刑責部
分,則由本專案小組另行向特偵組告發
二、 甄審委員與廠商不當接觸部分,應函請公告公共工程委員會
處理,是否已不適合再列名為各政府機關採購案或促參案件
之審議委員。
三、 關於馬英九涉嫌圖利遠雄部分,除移送特偵組偵辦其圖利罪
責外,亦有行政責任,依據現行憲法規定,應移請立法院審
議,決定是否進行彈劾。
作者: jurists (kk)   2015-06-24 18:57:00
律師會不知道要送去地檢署?律師不是幹假的吧
作者: crazylag (享受生活)   2015-06-24 18:57:00
法務:不要那麼急著送嘛,等換大選再說(笑
作者: kisc32950 (睡神)   2015-06-24 18:58:00
我記得會送法務部是廉委裡有人以前是監察委員說監察院的作法是將案子移送給法務部再由法務部發配旗下機關處理...所以才比照監察院模式送交法務部...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24 19:02:00
廉委那位以前是監察委員啊? 是民進黨執政時代嗎?
作者: buttery (1234)   2015-06-24 19:02:00
所以北市府是監察院?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24 19:03:00
還是監委說要移送時 裡面的公務員有特殊的作法
作者: chudly   2015-06-24 19:03:00
就馬以工建議的阿 他是前監委吧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5-06-24 19:04:00
所以到底是要送特偵還是北檢= =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24 19:04:00
所以扁政府時代是統一由法務部來收的就對了?
作者: chudly   2015-06-24 19:05:00
不過我記得那時候護樹聯盟好像有去舉發阿 有後續嗎?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24 19:06:00
不過她現在還是監委啊,現在還是這樣送的嗎?
作者: kisc32950 (睡神)   2015-06-24 19:09:00
馬扁都提名過她...不過監察院的實際運作狀況我也不了..不過會送法務部就是當初預想到一定會互踢皮球...所以才送法務部想比照監察院讓法務部直接發派給底下機關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氣是需要時間的...)   2015-06-24 19:13:00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六、人民陳情案件由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受理;;非屬收受機關權責者,應逕移主管機關處理,,並函知陳情人。但涉及二個以上機關權責並遇有爭議,由其共同之上級機關處理。送法務部並非沒有道理,法務部轄下檢察、調查、廉政退回不過是公務員心態一推了事,能推就推!既然退回,那就分送地檢、特偵組、調查局、廉政署吧新聞扯一堆誣告跟炒新聞都太言過其實了...以上個人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06-24 19:23:00
同意 所以法務部如果是退回台北市政府 應該算瀆職?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6-24 19:24:00
樓上,你知道 告發 和 陳情 不同嗎?是樓樓樓上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氣是需要時間的...)   2015-06-24 19:33:00
告發,係謂犯罪之被害人或第三人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法務部不是偵查機關吧?(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5-06-24 19:34:00
直接送地檢署很難嗎?覺得只是政治操作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氣是需要時間的...)   2015-06-24 19:35:00
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陳情請指教(不太理解盲點在哪)?新聞炒這麼大了,有見到檢調及北市府外廉政出馬嗎?要查早就主動分案調查了...當然丟法務部淌渾水先...如果連地檢特偵都不送,再來說政治操作也不遲...?說白了點,馬總統在上,誰敢去查?不裝死不然當烈士
作者: GimO (Gimo)   2015-06-24 19:41:00
送地檢署就好了 哪有什麼難的 如果地檢署認為沒有管轄權再說嘛
作者: kisc32950 (睡神)   2015-06-24 19:44:00
我印象中在送法務部之前~地檢署特偵組調查局都發新聞稿說不要送來~
作者: GimO (Gimo)   2015-06-24 19:46:00
樓上證據拿出來啦 不要造謠他都明白告訴你北檢才有管轄權了 不送北檢?
作者: kisc32950 (睡神)   2015-06-24 20:02:00
#1LLSchSX 有人已經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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