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MoPTT會屏蔽JPTT的簽名檔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15-06-23 03:55:41
※ 引述《aezx (AEZX)》之銘言:
: Moptt 免費但不等於不賺錢
: 使用者越多 廣告曝光越大 設計者的收入就越多
: 設計者是依靠使用者觀看以及點擊廣告來賺取收入
: 用的人多 廣告收入就越多
: 廣告太多 使用者大量流失 對app滿意度下降 收入就越少
: 在廣告跟使用者滿意度之前的調整 本來就是設計者會去重視的
是的,我相信對大多數人來說,付出勞動力/時間等成本,就是要賺錢生活,
所以我強調這些人需要依賴廣告/贊助等,
畢竟這個國度已經沒幾個人可以接受除了遊戲以外的付費app,
但google play上多的是希望app裡不要有廣告的人
: 這兩天看起來 沒多少人要求道歉
: 大多鄉民都是給低評分並停止使用Moptt
: 這會直接影響未來可能的新用戶多寡以及設計者的收入
: 這本來就是 Google play上合理的制度
很多好嗎,要求道歉的啦、認為作者不道歉很不應該的啦等等
: 抱歉 不太同意你的舉例 我幫你舉一個
: Moptt今天的角色是一個 user client 功用是提供介面給使用者瀏覽 PTT
: 本身與PTT之間沒有直接的授權或關連
MO本來就是提供一個方便使用者瀏覽PTT的介面,
但介面要如何呈現內容是作者決定的,
如果台北等公車的作者就是不爽大都會服務超爛,只要是大都會的路線都不顯示,
或是不照response的順序,擅自更動把大都會的行程全都丟到最下面,不行嗎?
另外一例,根據遠通提供的資料,部分收費站到收費站之間的路程明顯不合理,
如果試算app提供人工修改後的資料,請問你能接受嗎?
事實上大多數人不能接受的是原本的奇怪路線。
怪了,同樣是未經授權擅自修改資料,怎麼著,出現兩種評論標準!?
: 假如今天打開 Chrome瀏覽器 上NYTimes看新聞 但是新聞中只要提到 Firefox
: 那段文字就會自動消失
: 使用者沒有被告知也沒授權 選項裡面沒有設定可以選 更新日誌裡面也沒有提到
: 今天這麼多人(Google Play上光是給1顆星的使用者就超過6000) 會反感
會反感OK啊,所以我說可以不要用,可以給1星評論,
但把作者拿來跟支那政府比?支那政府掌握支那全國的網路,為獨占,
如果不是靠球員兼裁判的法律撐腰,明顯違反公平競爭的商業精神,
(意思就是說,一間網路服務供應商屏蔽部分內容可接受,
但前提是使用者有權選擇是否使用,如果我只說到這,就有人要跳腳了,
但事實上台灣多的是會限制P2P流量/頻寬的網路服務)
但MOPTT競爭者眾,J只是其中最多人使用的選項之一,
公平競爭是我唯一能想到可能違反的現代法律精神的問題,
但就市占率來說,要成立的機會大概沒有吧?
還是說J看起來用的人很多,但其實MO還是占了7.8成!?
: 最主要的並不是他擋了的內容是什麼 而是他去對內容進行修改隱藏這個行為
: 對於user client而言去對使用者觀看的內容做修改本來就是很多人的底線
: 當然今天在程度上 完全比不上所謂的擋台獨 擋dpp 擋天安門之類的
: 這跟今天Moptt作的事情完全是不同檔次
: 但是如果真的要從現實中去舉類似的例子
: 這種行為還真的都是對岸的軟體在幹的事...
是的,大家吵的就是他做了修改原始資料顯示方式,
這也是我舉那些例子的目的,事實上很多app都在做這樣的事情,絕對不只有支那軟體,
這必須要有明確的定義,
殺人就是殺人,並不會因為目的是正義的而無罪;
搭捷運就是搭捷運,即使鄭某當天搭捷運是為了殺人;
賺錢就是賺錢,並不會因為你想拿賺到的錢去嫖妓而使賺錢這個行為違法。
也就是說,修改內容的呈現方式並沒有違反現代法律精神的問題存在,
但他所期望達到的目的可能有(反壟斷),但可能有不代表就是有,
依照事實來看,似乎不符合壟斷的標準吧?
行為一樣,只是目的不一定是拿來擋競爭者的連結,但本質上做的事情都一樣是
"未經授權即修改原始資料的呈現方式"
但對這樣的行為大家卻有雙重/多重標準,
大家可以討厭他這樣行為,沒問題!
就像我可以討厭胖子一樣,沒人能阻止我,
但我沒有資格叫BMI>25的人一定要滾出來道歉或是減肥。
我也可以討厭嫖妓的人,但我同樣沒有資格叫嫖妓的人把他賺的錢都拿出來充公。
要說這樣的行為是錯的一定要道歉?一定要修改?別說笑了
作者可以透過道歉/修改來挽回失去的使用者跟評價,
但是這絕對不會是他"必須"做的事,
不要講的好像大家心中自以為的正義有什麼強制力似的。
作者: benson1989 (暖性萌宅)   2015-06-23 03:56:00
還來啊
作者: davidcute90 (小雜碎)   2015-06-23 03:57:00
太晚了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23 03:59:00
與其叫他道歉不如自己每行都加上關鍵字,一但10%以上文章或內容看不到,他的"方便"優勢沒了,使用者就會淘汰他了,這才是實在的
作者: tutufish (tutuPingFish)   2015-06-23 04:01:00
剩下3.4分了,哭哭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23 04:02:00
我也沒見到安卓使用者靠杯有些app只給ios(反之亦然)也沒看到有多少人靠邀自由把中華隊改成台灣隊的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6-23 04:03:00
太早了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23 04:04:00
一個媒體改了人家對話內容只為了把中華隊改掉不也如此
作者: caesst85149 (cajhwunc)   2015-06-23 04:04:00
大都會有很爛嗎?
作者: vaper (風雨飄搖的世代)   2015-06-23 04:05:00
論點薄弱,不知所云...下一個你可能要回讀一下什麼叫言論自由,表現自由...
作者: asd2507 (叭啦叭啦)   2015-06-23 04:06:00
理解力太差 快去睡吧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5-06-23 04:06:00
只有奴隸才會被剝奪了自由還替主人講話
作者: yuvicchen (yuvic)   2015-06-23 04:07:00
.....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23 04:07:00
對不起~我身為肥宅我錯了,但是還是要給噓。雖然它違反PTT開放與自由原則,但是屬於「道德瑕疵,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06-23 04:08:00
3.4分的爛軟體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08:00
論點薄弱+1。這次事件反彈大我想跟前一次廣告偷插中間也有關。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6-23 04:08:00
大都會被首都買走後明明有比較好了zz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09:00
老實說很多app也有不合理的權限 要gps定位+聯絡人+簡訊
作者: motivic (Ian)   2015-06-23 04:09:00
愛怎樣搞屏敝是作者的自由, 但應該要告知使用者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09:00
作者做了有點超過的廣告後,屏蔽事件又跑來PTT開群嘲
作者: benson1989 (暖性萌宅)   2015-06-23 04:09:00
我很想知道酸毛PTT的人 在課綱微調 黑箱服貿 有幾個人是真正站上街頭 捍衛自己及後代權益的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10:00
請問鄉民們要群起而攻嗎?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06-23 04:10:00
又有人在轉移話題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6-23 04:10:00
我啊,所以我有資格噓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6-23 04:13:00
習近平表示欣慰:現在中國,就是需要這種改革台灣的人才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17:00
台灣就是這樣 缺乏哲學跟邏輯的教育光看著一群大學生嘴上lol 等等要吃什麼 妹子好正
作者: benson1989 (暖性萌宅)   2015-06-23 04:20:00
就射了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22:00
ptt鄉民戰力就是:論點錯誤 回去洗洗睡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6-23 04:23:00
整起事件就很無聊 鄉民愛跟風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24:00
今天不爽JPTT廣告 就屏蔽。哪天他又不爽什麼簽名檔是不是又屏蔽? 沒正當性的東西 一開始就別做
作者: freedomshit   2015-06-23 04:26:00
廣告亂搞遮蔽文叫你不爽不要用又上ptt回文秀下限唉這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26:00
JPTT綁簽名檔不是啥好事 至少能關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6-23 04:26:00
這不起眼的東西,是多少人在街頭,冒著生命危險爭取來的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27:00
說不定有人覺得JPTT不錯 自願打開show一下手機型號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6-23 04:27:00
你覺得無所謂,港人在街頭被打破頭,中國人從來沒聽過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28:00
然後MO PTT 就剝奪了他人show JPTT簽名檔的權利
作者: a5091300 (穩潔海苔~*)   2015-06-23 04:29:00
太早了吧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30:00
作者心態有問題吧...一個BBS閱覽器放入作者個人喜好如果是為了使用者好 倒也罷了。mo ptt作者完全為了私利阿合不合法/GOOGLE PLAY規章是其次 這格局就小到不行了補充一下 BBS閱覽器放入作者個人喜好來屏蔽文字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5-06-23 04:34:00
推文說愛跟風是說對了 沒用過的也來屁ㄧ大串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35:00
真以為自己龍頭地位就可以亂搞其實我不懂你的點是啥 就算是道德問題好了 也是個疑慮阿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6-23 04:37:00
微軟綁IE,IE有屏蔽內容嗎?你這邏輯哪學的?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37:00
MS綁IE也沒有不讓你看到其他瀏覽器的廣告重點是 一個使用者取得資訊的媒介軟體 顯示內容不該被竄改真的要要求作者幹嘛,除了有效抵制 就是走法律途徑了
作者: Guts5566 (尬滋56)   2015-06-23 04:40:00
優文必推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40:00
看頂新還活得好好der 臉皮厚還是比較有用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41:00
所以jppt預設簽名檔算是我文章在不知情下被竄改嗎?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5-06-23 04:43:00
噓小模說穿了也是跟風啊 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isolaX (一個自己人)   2015-06-23 04:44:00
哦 個版逆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6-23 04:44:00
所有強勢方,中共,頂新,噓噓東,法官判決,警察驅離都可以用你的邏輯:我們都合法喔,啊你雞麻係咧靠啥?所有八卦版被幹醮的事情都查無不法啊,那是在唉個洨?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5-06-23 04:50:00
可以說啊 不過你就跟那些沒幹過小模跟風的沒啥兩樣啊奇怪 說你跟風又不是不準你說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51:00
是啊 法律是最底限的道德 若真查無不法那我們的確沒有立場去說快點關廠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53:00
g play 開發人員計畫政策產品的所有內容、名稱、圖示、說明或螢幕擷取畫面,均不得含有錯誤或誤導使用者的訊息。砍掉該有的簽名檔或許也算一種誤導?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4:55:00
就像車禍一樣 你覺得對方車速很快開車夠狠 但是路權你輸的話就是賠償預設簽名檔在使用者不知情且未被告知情況下 是否違反上述的規定呢?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58:00
你說妨礙言論自由不成立的點也有問題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5-06-23 04:59:00
哇 惱羞到查人了耶 沒錯啊 我發過跟風廢文 又怎樣了?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23 04:59:00
不知道的人 言論自由已經被妨礙 又從何去換其他APP呢?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5-06-23 05:00:00
還是沒辦法否認你沒用過單純跟風啊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5:05:00
有超速疑慮到路權小者依法要負擔較大責任 這就是法治
作者: benson1989 (暖性萌宅)   2015-06-23 05:06:00
Jptt沒經過我同意就加簽名檔 叭叭 作者出來說明 叭叭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5-06-23 05:06:00
社會 所以無違法的東西其他人沒有立場要求道歉
作者: lovenight39   2015-06-23 05:06:00
中共控制中國全網路 鼎新有違法 什麼爛比喻
作者: CCNK   2015-06-23 05:47:00
商業道德有問題,但就被扣共產黨這樣而已,能抹就要抹到死乃酸民法則。
作者: wwwqaws (我師父的徒兒)   2015-06-23 05:55:00
推知我者原po
作者: abram (科科)   2015-06-23 06:17:00
這樣聽起來突然覺得國民黨也還不算太壞啦
作者: Groger (都是一群假鬼)   2015-06-23 06:28:00
我實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例子舉得很爛,快去睡好嗎?
作者: SoFanCy (fancy)   2015-06-23 06:32:00
說的好,一堆J迷玻璃心,嚇到什麼鬼都說的出口
作者: evankkk4816 (不是吧)   2015-06-23 06:45:00
前面說論點薄弱跟什麼言論自由的都單純是不爽而已吧
作者: knives   2015-06-23 07:23:00
講什麼鬼話來模糊焦點
作者: guteres (走出自己的路)   2015-06-23 07:25:00
更新log隨便寫是可以的???台灣有你這樣的工程師我覺得很可憐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6-23 07:39:00
都過氣了還在戰拿洋56的推文打稻草人
作者: s23593517844 (幻滅‧永恆)   2015-06-23 07:42:00
這篇真是奇葩,反托拉斯就是怕壟斷市場會掌控所有的消費者,而一個工具性app,你竟然說他沒表明要忠實呈現資訊,這種違背誠信原則的欺騙行為,就算民法告不成,道德也根本就註定該敗。
作者: chiangwei   2015-06-23 07:46:00
...
作者: Chiehx (誠)   2015-06-23 08:15:00
鬼話連篇 。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6-23 08:21:00
幫補,愛用又愛罵的人說沒用的人奴(?)無腦跟風沒有極限
作者: featherable (不難過)   2015-06-23 08:33:00
一大早的 就炒冷飯來吃XDDD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5-06-23 08:35:00
又偷換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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