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憲審查德國1年4千件 台灣9件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6-18 00:06:25
新頭殼
違憲審查德國1年4千件 台灣9件
針對台灣的大法官會議做出的憲法解釋,僅能針對抽象的法律是否違憲進行解釋,而不可
能改變個案的判決結果,民間司改會17日呼籲,應該修改大法官案件審理法,採用憲法訴
願制度,揪出法官在個案裁判裡,種種可能的違憲行為,建立捍衛人民憲法權利的最後一
道防線。
16日是立法院這會期最後一天。在司法院長賴浩敏請託下,突然排入司法院版的《大法官
案件審理法》修正案,想要闖關;不過,遭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反對下,修正案被拉下來協
商。
對於司法院版的《大法官案件處理法》修正案,民間司改會沒有全面否認。他們認為至少
4個重點可以肯定,這包括:1、審理程序司法化;2、以裁判書體例呈現大法官釋憲成果
;3、引進「法庭之友」;4、主筆大法官顯名化,不再躲在多數決保護傘背後。
不過,司改會認為,憲法解釋的運作能否成功,真正的關鍵有二項,包括「評決門檻的降
低」,從現行的2/3多數同意降到1/2過半數;以及「釋憲範圍的放寬」。
所謂「釋憲範圍的放寬」指的就是「憲法訴願制度」。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表示,
目前大法官只處理抽象的法律解釋是否違憲,但對於個案裁判有無違反憲法、侵害人民基
本權利卻置之不理。因此,應該要採用憲法訴願制度,也就是當人民憲法權利受到國家公
權力不法侵害時,可以透過這個制度來保障。
2013年一整年大法官會議僅做出9件憲法解釋案。律師邱顯智指出,但反觀德國,一年的
憲法訴願就達4千多件。這是因為德國認為,干涉人民基本權利更大的國家作為或法律反
而應該受到更嚴厲的審查。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6-17/61312
5.備註: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5-06-18 00:07:00
德國人的最愛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18 00:07:00
大法官最愛講兩面討好 各自解讀的話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18 00:08:00
早就有憲法訴願了 大法官都嘛偷偷來 釋字362、552: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06-18 00:08:00
\德意志晚歲/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18 00:09:00
大法官喔? 不要太期待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18 00:10:00
本來只能審法律 結果判例、決議、行政命令啥都能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18 00:14:00
大法官喔 現在阿不就都馬囧的人
作者: hw1 (hw1)   2015-06-18 00:14:00
帶頭毀憲亂政的總統先抓了再說吧
作者: d9321003 (阿鴻)   2015-06-18 00:22:00
大法官不容挑戰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6-18 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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