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二男推同學撞車 「你死了平板就我的」

作者: pttshit (在座的各位都是狗屎)   2015-06-14 20:56:27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講這麼多 這年頭的國中生戰力怎麼這麼弱
: : 怎麼還沒有同班同學公開邱姓國二學生的資料
: : 讓大家去他臉書刷成就 領照片
: : 讓大家知道這個人是一個腦袋有問題的殺人犯 以後看到他躲遠點
: : 不然這次推人撞車不成 下次不知道會幹出什麼事情來
: → izna: 被害本人已經把自己和同學的名字都曝光了啦 06/14 16:16
: → izna: 他自己有去在蘋果的新聞底下留言 06/14 16:17
: http://0rz.tw/PAFC4
: 許億威
: 今天我被這種人推 他在講那些話時我還以為他在開玩笑
: 想說國中生會做出這種是嗎??? 沒想到他就真的把我推去讓車撞
: 邱x威你現在知道這件事多嚴重??
:
作者: M1006 (M1006)   2015-06-14 20:57:00
不會讓他活到18歲吧
作者: s4340392 (yo)   2015-06-14 20:58:00
刑罰未滿14歲 無責任能力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6-14 20:58:00
法律規定未滿14歲犯罪到18歲就會消去前科
作者: VeryLikeCCR (非常喜歡ㄈㄈ尺)   2015-06-14 20:58:00
就是鄭捷他爸媽到底是誰
作者: s4340392 (yo)   2015-06-14 20:59:00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06-14 21:01:00
寧願去老漢推車也不要去推人家撞車啦!!!!!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6-14 21:04:00
首先不清楚他滿14歲沒。然後得減不等於應減。主要也是看法官怎判。
作者: beautyest (最漂亮的)   2015-06-14 21:04:00
雖說未滿14不罰 但第86條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6-14 21:06:00
然後未滿18歲和80歲以上不能判死刑或無期
作者: mayko (mayko)   2015-06-14 21:07:00
有些工作要良民證...有前科拿不到.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6-14 21:08:00
感覺應該會送感化教育。我的觀察啦
作者: mayko (mayko)   2015-06-14 21:08:00
應該說去警局?申請,資料上會有前科,不過少年犯好像N年會消掉記錄.這個推人小孩父母這副樣子,恐怕難和解了.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6-14 21:11:00
用媒體用的好 應該還是壓得住啦 鬼島不一樣的
作者: hank9201 (hank9201)   2015-06-14 21:14:00
絕對沒事啦 他少年犯 沒前科的 而且 父母脫產完就好啦我猜他可能以後會幹更大的 反正鬼島 是聖人的天堂
作者: ksxo (aa)   2015-06-14 21:17:00
讓他有前科困難啦 民事上多要一些錢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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