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就像打不死的蟑螂,報警也沒用。
: 當事人黃小姐:「我就跟他講過了,就一開始也有勸導他說你不要再這樣了,我不想要跟
: 你做朋友,也不想交往什麼的,然後他就是繼續,我還是想跟妳當朋友。」
: 5年來蒐證自拍10多段影片,黃小姐受不了糾纏,但對方在公共場所尾隨,沒有傷害行為
: ,警方說只能口頭勸導,現在黃小姐透過妹妹,以前女友的身分聲請家暴令,希望能阻止
: 跟蹤男子的騷擾惡行。
: 備註:
: 都拍的這麼清楚明白了還沒被肉搜...是都沒朋友、同事的意思嗎?
: 成天跟蹤都不需工作養自己喔?
這個男子可以說自己是記者,然後就擁有任意跟蹤別人的合法權力
大家可以看看記者是怎麼跟蹤別人的?
看看有些人是怎麼被記者跟蹤跟拍弄瘋的
也有記者去翻人家丟出來的垃圾
但是這些「惡行」都沒有被阻止、連警察都沒來勸導呢
只要說這是新聞自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