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刑法274的八卦o'_'o?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6-08 02:59:27
小魯平常都走感性路線優文但不被板主青睞
今天決定來走知性路線優文
想找各位知性肥宅一起來討論
嘻嘻
刑法274 生母殺嬰罪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好特別的法律喔
為什麼媽媽殺嬰兒不是用殺人罪ㄋ?
而且如果是爸爸殺嬰兒呢,好像就不適用這條
這樣有沒有性別歧視ㄚ?
還是媽媽有肥宅永遠不會懂的苦衷? o'_'o
有沒有八卦?
作者: u6vmp1756 (馭心)   2015-06-08 03:00:00
倫家四女生耶
作者: sakaizawa (被噓會高潮)   2015-06-08 03:01:00
好看嗎 本來晚上想看的 結果為了亞馨去看八極
作者: e3697410 (奇小颯)   2015-06-08 03:01:00
因為考量生母可能有產後憂鬱症
作者: nrezw (DUN)   2015-06-08 03:01:00
男生要當兵 女生不用 就是歧視了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01:00
立法者考量以下幾點 1.產后憂慮 2.強姦生子的CASE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5-06-08 03:02:00
也是殺人罪,罪責減輕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15-06-08 03:02:00
幹嘛講出來?
作者: gm2867 (俏秀蓮)   2015-06-08 03:03:00
剛看完公視逆?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03:00
再者經歷史分析后 其實這條將生母殺嬰入罪 看似优待女性實則非也 反而是兩性不平等 立法者苛責女性殺害自己懷胎
作者: whalelover (哞哞哞哞王)   2015-06-08 03:04:00
刑法本來就一堆莫名其妙的條文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05:00
十月的孩子 給予責難 反而男性沒有如此規定 此乃因我國傳統將殺嬰不視為殺人 男主人可選擇不舉子 而生母殺嬰卻列入刑法殺人罪章里
作者: smallpuma (小山獅)   2015-06-08 03:07:00
產後憂鬱症
作者: abc811009 (Bosseye)   2015-06-08 03:08:00
複習一下亞馨吃熱狗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08:00
產后憂慮乃刑法變遷后 后人的附會解釋 非立法者真意畢竟民初立法者以男性居多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6-08 03:10:00
這我有交往過社工及法律系女友我知道。要從定法律時的社會背景,男女扶養孩子難度差異,以及女性可能出現的產後憂鬱症等複雜因素。因此限定生母殺嬰罪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10:00
且當時並沒有精神病學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13:00
筆者在LDS...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6-08 03:15:00
科科 閒著也是閒著阿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5-06-08 03:15:00
殺人罪罪責減輕的特別規定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5-06-08 03:17:00
可是男性殺嬰不是以殺人罪論嗎?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18:00
當初定這條是避免女生不配合丈夫傳統接代 后來南京大屠殺很多女生被日本人那個 又不能殺掉嬰兒 最后... ps.殺嬰是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5-06-08 03:19:00
男性殺嬰就是一般殺人罪沒錯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6-08 03:19:00
一家之主大男人的權限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6-08 03:21:00
那帶有當時的歷史背景在。另外,法律條文是能解釋的,也就是沒有絕對性喔
作者: TheMiserable (悲劇)   2015-06-08 03:26:00
所以當時男主殺嬰是合法的嗎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5-06-08 03:38:00
"NTUpope: 傳統將殺嬰不視為殺人" 不是一般殺人罪嗎?
作者: momoispig (momo不是豬)   2015-06-08 04:15:00
NTUpope難道是法律系!!>///<
作者: chinafree (被洗腦的支那人)   2015-06-08 04:42:00
毒品安排的悲劇http://goo.gl/m8FCpx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06-08 04:52:00
因為有時候不是自己想要小孩而已吧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6-08 07:09:00
這是給生母第一張保護網吧 其它人就直接以更重刑責辦了哪還給你這麼輕的刑度做上限?
作者: ERT312 (312)   2015-06-08 07:23:00
把嬰兒視為「人」,可能也是西方傳過來的思想。中國人認為要到16歲還幾歲才能算是「人」,也就是成人。現在的法律定義的人是只要出生脫離娘胎,有呼吸就是人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5-06-08 07:27:00
反正現在連對兩歲嬰幼兒餵毒,全身毒打,跋指甲,棄屍都輕判十幾年而已
作者: ERT312 (312)   2015-06-08 07:27:00
所以流產夭折的人是法律上從沒發生過的人 o_o
作者: asuralee (衰人女王)   2015-06-08 07:32:00
產後憂鬱症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6-08 08:21:00
流產夭折的法律上不視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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