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山難獲國賠之後 醫師:別怪我冷漠

作者: starkiller (滅星者)   2015-06-07 21:51:54
>但我們今天討論的是『路見不平的急救』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對了 我可不是GOOGLE來的 我是國立大學法律系碩班生
>論文題目就是醫療糾紛 歡迎一起討論 謝謝
前問略刪.....
那請教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決?
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14
華視新聞追追追,帶您看到奮勇救人,卻反而被告。三年前卡玫基颱風襲台,台南縣救難
協會三名義工,救援一對買姓夫妻,但救難被大水打翻,義工獲救,老夫妻卻溺死了。家
屬怒- 告義工沒有讓老夫妻穿上救生衣,法官判決三個人要關4個月,家屬要求600萬賠款
,讓這三名義工心都涼了,沒想到真的好心沒好報。
  時間回到三年前的七月,卡玫基颱風襲台,當時台南救難隊三名義工,搭著救生艇搶
救一對買姓老夫妻,沒想到大水打翻救生艇,5人都被水沖走,其中一名義工拉著香蕉樹
葉求救,- 消防隊員拋出繩槍,好不容易將他救起,沒多久也發現另一名義工,在水裡快
要滅頂,救難人員趕快將他拉起,到了早上,最後一名義工,自行脫困上岸,歷劫歸來和
弟兄相擁而泣。
  但不幸的是,老夫妻最後被發現溺斃,家屬抱在一起痛哭。當時也是被救難義工救出
的兒子,氣到一狀告上法院,說是三名義工害死爸媽。如今台南地院一審宣判,三名義工
因為業務- 過失致死,要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理由是當時沒讓這對夫妻穿上救生衣,家
屬更追加要求民事賠償600萬。
  面對這樣的結果,華視新聞找到當年其中一名義工鮑國光,他的身上穿著救援制服,
這是為了隨時機動救人。但是現在判決確定,他說他救人的熱忱都涼了,他回憶事發當時
有勸買姓- 夫妻穿救生衣,但夫妻不肯,因為義工並沒有強制執行力,加上當時情況危急
根本沒時間多考慮,當初他知道自己被起訴後,有整整一年不敢再幫忙救人,好不容易現
在重拾信心,但- 沒想到這個判決又再次打擊。
  我們也找到原告買先生的家,不過他們很低調,不願回應。也許失去父母親的痛,讓
提告的兒子非常憤怒。但讓我們再看一次當時溪水暴漲的畫面,水勢如此湍急,情況如此
危急,唯- 一能救出老夫婦的方法,就是載上救生艇,儘管翻了船,但義工自己也差點滅
頂,如果這樣捨命救人,還要換來判刑賠償,這樣以後誰還敢當救難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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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07 21:52:00
感謝台灣刁民 感謝台灣法官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3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5-06-07 21:53:00
I just want money please dun judge me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6-07 21:54:00
沒甚麼 那些愛亂告的都記下來 列入黑名單不用救
作者: Lucianbear (水恆常流)   2015-06-07 21:54:00
買姓=滯台支那人 水準不意外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6-07 21:54:00
跟醫生不能拒絕病人一樣 如果是公家單位不能不救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5-06-07 21:55:00
義工證詞這麼強而有力 誰來告訴我為何法官沒有採信?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06-07 21:55:00
記也沒用, 你不知道誰是潛在的愛告刁民, 遇到一個就屎了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5-06-07 21:55:00
希望法官病死路邊無人聞問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6-07 21:55:00
外省人 不意外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6-07 21:56:00
所以一般人可以救 但警消或義消救人要負責任
作者: btjerwei (哇哈哈)   2015-06-07 21:57:00
法官都覺得在法律上不能完全免責,就是錯的比例多寡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6-07 21:57:00
那些法條並不保護醫生或消防員
作者: GodVoice (神音)   2015-06-07 21:58:00
義消就不出勤就好了 負什麼責任?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6-07 21:58:00
就算一般人也不要隨便亂救 因為被告很麻煩 即使沒罪
作者: starkiller (滅星者)   2015-06-07 22:01:00
capitalofz大面對一下~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5-06-07 22:02:00
每次看到相關的事件與醫糾的事情...我都會忍不住的想
作者: neu (neu)   2015-06-07 22:02:00
恐龍法官+不好好立法的立法院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5-06-07 22:03:00
到劉墉先生<人性的地獄與天堂>這篇文章...
作者: qize1428 (倫)   2015-06-07 22:04:00
capitalofz出來面對R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7 22:04:00
法律的本意是好的,這種事情要怪的是使用法律的人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5-06-07 22:05:00
"這就是人,總覺得是別人欠自己的"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7 22:06:00
一個義消拼死救你爹娘,結果翻船了你還要告義消?而告下去的結果就是這樣子了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5-06-07 22:06:00
也因為這樣,反過來想,就變成"我們總是欠別人的”人性中讓人可悲又可恨的地方~唉
作者: XUCK (XU)   2015-06-07 22:16:00
反正性買的又不多 以後要救人先問貴性
作者: starkiller (滅星者)   2015-06-07 22:22:00
緊急的時候傷者多意識不清,沒辦法跟你說他姓啥...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22:26:00
之前ptt吵的沸沸揚揚的珣媽 如果移動小朋友的是見義勇為的人 甚至是所謂的義消 義警 義工又或者更近的反廢死說的 如果死的是你家人 甚至被威脅的是你 你會怎麼做如果鄉民們是其子女又該怎麼做 又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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