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執行死刑平撫民怨 柯文哲:實在有點不文明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5-06-06 15:07:36
※ 引述《sOwAt (nothing)》之銘言:
: 其實
: 就邏輯而言
: 廢死是比較有道理的
: 因為
: 如果殺人是錯的
: 那麼同理政府殺人也應該是錯的
: 可知
: 主張死刑的人就是這一點根本邏輯錯亂
: 認為殺人是錯的
: 但卻支持政府殺人 (執行死刑)
: 不過
: 政府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一種工具
: 是用來執行擁有政權者的意志
: 自古以來都是如此
: 因此常常充滿矛盾、謊話與遮掩
殺人是錯的前提 是被殺的人是無辜的
例如古代的奴隸 祭品等 很多是小孩或處女
那今天殺人犯是無辜的嗎?前提根本就完全不一樣了
除了誤判以外 罪證確鑿的案子該不該執行?
再來討論死刑是否能遏阻犯罪
這個認定問題 是來自統計意義上是否有顯著性
不過我們都知道殺人又被判死刑者是極少數
統計基本上是看不出來 所以就當作沒有 這就是廢死主張的論點
第三討論殺人是否社會的你我都推了一把
論語早說過: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極端值是不容易被影響的
會被影響的幾乎都是常態分布的中間那群人 (能力分班就是好例子)
以捷運殺人為例 鄭捷一看就知道是屬於極端值 家庭環境並無什麼大問題
就像西方的冷血殺人魔 基本上情感中樞感受不到他人的痛苦
那這類的case關教育或環境屁事?討論要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把不屬於的案子都推到誤判或社會責任上 基本上就是想要混淆視聽
99%以上的人都是異性戀的社會 仍然會生出同性戀 這是正常自然現象
愛因斯坦或賈伯斯 並不是教育體制生出來的 是個人造化比較多
前1%或後1%都是一樣 社會永遠只能為常態分布負責 無法為極值負責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6 15:08:00
你的罪證確鑿到底是怎麼判斷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6 15:08:00
樓上的反罪證確鑿到底是怎麼判斷 同問
作者: vassili (..)   2015-06-06 15:09:00
有錄影下來的算不算罪證確鑿?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6 15:09:00
恩恩 懂了你的點了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6 15:12:00
罪證錄影的意義通常比較片面 刑法判斷還會參照動機不過我們的社會還沒辦法落實到那個程度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5-06-06 15:13:00
有找到證據 犯人自己又認罪 鄭捷還是現行犯 哪裡難?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6 15:13:00
現行社會制度的價值觀還是以行為論處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5-06-06 15:14:00
台大宅神 殺女童的 有誤判嗎?根本都確定了還在扯..搞不懂一樓的邏輯 不是的CASE也在扯誤判和社會推一把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6 15:16:00
我沒有扯在一起啊 就事論事事實不會說話 只有人會說話法官不可能看新聞判死刑
作者: aceone   2015-06-06 15:17:00
4%的人毫無良知 不適合社會就解決掉 不用假慈悲說是為了受害者啊 就像殺流浪貓狗也是這樣不是嗎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5-06-06 15:18:00
4%真的是常態分布算出來的 20%x20% 反正就是指極端值
作者: aceone   2015-06-06 15:18:00
不過這個案件 犯人還很擔心女童沒死不能被判死刑 犯了罪還可以被安樂死 這樣對嗎 XD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6 15:19:00
既然法官不可能看新聞就判死刑 那法官判死的罪證確鑿又..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5-06-06 15:19:00
總體平均數很低的話絕對是社會要負責 但極端值不是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6 15:20:00
法官的罪證確鑿是另一回事但法官還沒判就一堆人高潮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5-06-06 15:21:00
反廢死的都看新聞替人判刑的 被當成情緒化腦殘真的不意外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6 15:21:00
我們的法治教育會不會太爛
作者: aceone   2015-06-06 15:22:00
不過罪犯會在監獄工作 所得也會提撥給受害者 死刑真的太便宜罪犯了兩者的平衡點就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工作一輩子等到掛了再強迫器捐 這樣不好嗎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6 15:28:00
可是你吐槽是發文者第一段 但他說的是法官判得罪證確鑿現在又變成另一回事? 請解惑
作者: virginia779   2015-06-06 15:33:00
搞不懂是你的邏輯只因為鄭捷就決得所有人犯「證據確鑿」邏輯在哪裡?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5-06-06 16:11:00
那請問你認為沒有殺人犯罪證確鑿的理論又在那?
作者: apple30 (guiguigk)   2015-06-06 16:39:00
問你~DNA報告.科學測謊.犯罪自白書算不算罪證確鑿??江國慶案,這三種證據都有~可謂罪證確鑿
作者: pigjunkx (垃圾豬來也)   2015-06-06 17:28:00
問題是死刑一但繼續存在,除了用在所謂罪證確鑿的案子,一定還會用在那些誤判的案子上。重點是,在知道是誤判以前,它們也曾被認為是罪證確鑿的。也就是說在翻案以前,沒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證劃分哪些是誤判,哪些是罪證確鑿。像鄭捷那種有被監視器拍下的案例是極為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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