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上乘客有醫師嗎?」6成醫師選擇無視

作者: ddity (ddity)   2015-06-06 01:20:57
※ 引述《kioh (轉P得冠軍)》之銘言:
: ※ 引述《whe84311 (Rainsa)》之銘言:
: : http://blog.livedoor.jp/dqnplus/archives/1842679.html
: : 痛いニュース
: : 日本針對醫師所作的調查,在「回應飛航時的醫護需要(Dr. Call)」提問中,僅有4成的醫
: : 師願意挺身協助。由於缺乏「好撒馬利亞人法」類似的法條,大部分的醫師不願提供協助
: : 的原因就是擔心發生法律訴訟。
: : 相對國外航空公司對機上協助的醫護人員提供保障,日本國內航空公司則將責任歸咎於醫
: : 護人員。如問題發生在國際線,除了美國籍以外醫師發生法律問題時,也無明確規定適用
: : 何國法條作為責任釐清之依據。醫師為了保護自己而降低了出手協助的意願。
: 借個標題問下,
: 如果隨身帶張手術同意書,
: 遇到這種情況病人簽的話,
: 契約算是有效還是無效呢?有卦嘛?
緊急救護法
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用這個應該就不用簽名了吧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15-06-06 01:21:00
在台灣法律面前 醫生還是賠錢吧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6-06 01:22:00
家屬:你去跟法官說吧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6-06 01:22:00
原po你以為台灣為啥一堆重症科都缺醫生了??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6-06 01:23:00
法官:
作者: rayarising (崛起)   2015-06-06 01:25:00
誰敢承認 御到三寶會被告死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6-06 01:26:00
當病人脫離生命急迫危險狀態時,這條就不適用了
作者: driftingjong (長空浪子雁)   2015-06-06 01:26:00
在搞笑嗎 救護人員"以外" 中文很難懂?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6-06 01:27:00
沒有使用規範內的緊急救護設備或規範的急救措施,這條可
作者: driftingjong (長空浪子雁)   2015-06-06 01:28:00
醫、護、EMT 並不在免責範圍內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5-06-06 01:29:00
能也保不了,這條就像一層窗戶紙,真的要告還是捅的破
作者: ddity (ddity)   2015-06-06 01:29:00
後面有補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不過不管怎樣 還是要見法官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6-06 01:31:00
看來中文真的滿難懂的 drift就看不懂~
作者: driftingjong (長空浪子雁)   2015-06-06 01:33:00
法條引用錯誤 現實中就是敗訴等著醫師吃下去唷 糾咪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6-06 01:34:00
會引用錯誤法條那一定是醫師的問題啊 不想花錢請律師的後果
作者: driftingjong (長空浪子雁)   2015-06-06 01:35:00
沒差啦 請了律師引用再多法條也比不過心證 洗洗睡~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1:36:00
你引用了正確法條法官也可以不鳥啦= =毒樹果實 不自證己罪 無罪推定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法官都可以不鳥了 還管你有沒有引對
作者: immer (靜觀其變)   2015-06-06 01:46:00
法官的經驗法則跟論理法則能信嗎 呵呵
作者: season2011   2015-06-06 01:55:00
如果死了人 台灣法官會要你多少賠一點消防隊跑去當山難救護大隊不就是這樣賠錢的然後家屬會抬棺到你工作的地方抗議賠太少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5-06-06 01:57:00
法官所有時候都不可信,只有判死刑的時候可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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