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念法律的反而支持廢死的八卦

作者: BULLISRED (紅牛)   2015-06-05 14:09:36
※ 引述《mydick30cm (我愛念書)》之銘言:
: 小魯不是念法律的
: 所以不列入計算
: 可是阿
: 好像念法律系的人
: 反而會支持廢死耶
: 會說 憑什麼剝奪人家的生命權
: 憑什麼去審判別人
: 小弟認識112 119 123 法律的朋友都是這樣認為耶
: 都覺得大眾這些外行人噬血 盲從 什麼都不懂
: 廢死是值得思考的 是比較文明的
: 為什麼會這樣啊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釋一下阿魯我的困惑
: 有沒有八掛?
廢死?
其實刑法271殺人者死
但是這是違反兩公約的!兩公約第6條雖然有規定死刑但僅限於
the most serious crime =賓拉登,海珊,希特勒,IS這種大規模數十萬死傷
但是台灣硬要解釋普通殺人也包括在內
其次,也有人反對兩公約這麼多條,我們可以不簽這條!其他都可接受
...想到這個我就有點無言了!要簽就簽,還可以僅簽部分條款唷!
其實上述的問題都不是問題!要簽不簽其實台灣人都有自己一套邏輯可以解釋死刑存在!
基本上最近發生無差別殺人案!
第一例應該是湯姆熊殺人
昨夜看了判決書,法官判無期徒刑我真的無法接受!曾文欽明明就是故意殺人的
可是精神科醫生幫他背書說有人格發展挖哥症,這干我屁事啊!難道精神病患
出來殺人就不能判死嗎?而且精神科醫生算哪顆蔥啦憑甚麼你說的法官就要採信!
第二例鄭捷殺人
第二審還沒出來,但我想法官應該也會循精神病模式解套!
所以法官要不要判死其實根本就不是讀文組的錯!是醫生的錯
法官再衡量有沒有殺人罪都採醫生的說法看有沒有精神病
所以廢不廢死的關鍵是在精神病!
在此我真的要呼籲鄉民要把精神鑑定從法院移出!就算是精神病也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才符合國民情感
冤案!
廢死聯盟一直主打冤案,冤案固然可憐!但是冤案發生機率又不是很多!又沒有超過
50%,一直講冤案,不膩嗎?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5 14:11:00
超過50%才能講嗎@@
作者: LOVEEE5566 (台中劉時鎮)   2015-06-05 14:11:00
這是我們社會欠他們的 應該以教育取代死刑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6-05 14:12:00
超過五十趴這個國家的司法就可以連根拔起砍掉重練了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5 14:12:00
應該不只是司法 直接發動政變了吧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2:00
曾文欽發回更審了 不過就算判死也還是會更審 更到大家忘記吧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5 14:13:00
其實死刑的成本比無期徒刑還高的原因就是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6-05 14:13:00
不 光是死刑案10%誤判都該砍掉重練了...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4:00
現況死刑的意義是留著死刑犯 有需要人民支持的時候殺幾個這樣
作者: XWSL (XWSL)   2015-06-05 14:14:00
成本...去____吃慶暨就好了啊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06-05 14:14:00
請去看刑法§19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14:00
那真的精神病的不就很可憐...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06-05 14:15:00
the most serious crime 最好都你在解釋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5:00
這次這個自首又裝瘋 很難判死的..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05 14:16:00
我也覺得不會死刑當然很多鄉民會不能接受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06-05 14:17:00
我告訴你 其實該修的 是「刑罰的目的」這種基本的東西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6-05 14:17:00
反串乙上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5 14:17:00
兩公約也有寫有精神疾病的不能處死刑
作者: kgh (恩~~~)   2015-06-05 14:18:00
我還算能接受用法的角度討論廢死 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這種就..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05 14:18:00
無期徒刑就不會上訴 就不會更審?死刑的成本怎麼可能比無期更高?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5 14:21:00
無期徒刑上訴的機會較低 也比較不會給上訴死刑成本就比終身高啊 美國有死刑的州算的你覺得可以裝精神病騙過五位醫生也不簡單啦死刑犯每上訴一審以台灣而言是一百萬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25:00
請解釋甚麼叫做"社會欠他的", 用邏輯跟理性跟闡述。而殺人犯也虧欠於被害者跟其家屬,又該怎麼算?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26:00
虧欠家屬 所以刑罰這不就來了嗎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28:00
那"社會欠加害者"的意思是?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29:00
爸媽沒教好阿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29:00
我只是單純為那種濫情的"社會的環境賦造成加害人格的扭曲,所以某種層面上面我們都是共犯"的說法感到有點過於偽善了。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4:30:00
請參閱 犯罪社會學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32:00
那我也可以說你去參考 認知論, 評量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作者: evanc (Evan)   2015-06-05 14:37:00
精神鑑定其實很專業,不是隨隨便便認定;如果真是精神病就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38:00
現階段沒有共識的原因不是在於死刑的存廢,更多的矛盾是
作者: evanc (Evan)   2015-06-05 14:38:00
認了啊,又不是犯什麼罪就一定要判死,台灣被要判到死刑也是很難
作者: virleo (passenger)   2015-06-05 14:39:00
重點不在於精神病該不該死吧而是如何避免精神病的人做出這些傷害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6-05 14:39:00
沒有共鳴點,那無論再如何討論廢死(我相信廢死是好的)也不會有結論,更別提後續的法條制訂了。原po,我認為精神病患者有不可控制之因素存在,我之前女友有嚴重躁鬱症,我為了她做了很多功課,當然也許躁鬱症只能代表其中一個面向,但我瞭解那是生理帶動的痛苦不是光單純的心理病態。當然我也瞭解你想說的是精神方面疾病變成很多重大刑犯規避法律的法寶,但我覺得這跟死刑存廢是不同方向的討論。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05 15:07:00
無期徒刑在牢裡吃的穿的算誰的?這些都不算成本?"上訴"的成本不能算是"死刑"的成本如果訴訟造成資源的浪費 你應該考慮的是減少訴訟而不是因為他會一直訴訟而不判他死刑至於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訴訟 不就是因為某團體嗎?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6-05 15:20:00
因為要讓一個人死 要經過多次求證 所以很繁雜...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05 15:24:00
求證哩 一大堆罪證確鑿的還要求證?某團體到牢裡要求死刑犯簽署上訴同意書 藉司法程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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