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堅決反對廢除死刑的
不過我也不是那種很固執的水母腦,不管無論如何一定要反廢死
或一定要廢死,無下限找一堆理由最後遇到殺人魔還是挺犯人也有人權
我會想為什麼先進人權國家這麼做,好處在那
和廢死的網友筆戰,也必須找很多數據來打對方臉嘛
所以會一直找資料,就在剛剛我發現一個巧合,應該不能說是巧合
而是這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主要大國幾乎都開放公民合法擁槍
人民擁槍被視為是人權的一部份
(重視人權的廢死聯盟應該不反對這個說法吧?)
以下是大部份清單,可能會漏掉一些名單
開放公民合法擁槍國家: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意大利、葡萄牙、比利時、
西班牙、瑞士、美國、巴西、阿根廷、哥倫比亞、南非、挪威、紐西蘭等等
其中瑞士雖然擁槍率沒比美國高,但全民皆兵的概念幾乎每個家庭都有。
挪威根據槍支雜誌的介紹市面上流通數量約140萬支,但未合法的槍支可能有50萬支
美國是擁槍率最高的國家。
如果廢死是至高無上的人權,那麼賦予人民合法擁有槍隻也是基本人權吧?
「不是要跟上先進國家的潮流嗎?」
這個比終身監禁還能嚇阻兇殺案,因為要行兇的人他不管是拿刀還是槍就是會殺人
而被害者大聲呼救,合法持槍的鄰居就能直接斃了歹徒
像鄭捷這類現行殺人犯也會被在捷運上隨身持槍的正義大哥一槍擊斃即時阻止悲劇
發生。台南殺童案的犯人也有可能會被保全擊斃
我不會像廢死聯盟一樣喊什麼要瞭解原因要關懷..然後丟給社會丟給政府
責任都歸於社會有病政府無能,我會幫忙想配套措施。
合法持槍的條件:
1. 必須受過常備兵役(或無服兵役的女性受過槍隻射擊訓練並結業取得證書)
2. 領取持槍執照前必須通過心理測試,身心健康,無傷害前科、攻擊傾向
3. 執照必須每年續費,失效須繳到警局代管
合法持槍對台灣另有一個好處,中國入侵台灣,台灣人民能組成志願民兵團
造成中國在城市戰掃蕩的難度大增
要人權無下限嗎?
來吧,要廢死請讓我合法擁槍,那是先進國家的基本人權
老弟服兵役打過 74機槍,64K2和50機槍,十多年了還記得怎麼保養槍隻
開放槍隻我一定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