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死刑的嚇阻力到底是什麼?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6-03 11:30:30
※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銘言:
: ※ 引述《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之銘言:
: : 死刑有沒有嚇阻力根本不重要,會殺人的還是會殺人,死刑本身就是一種處罰,說死

: : 法嚇阻犯罪只是一種話術,既如此,任何刑罰也無法嚇阻犯罪,死刑剝奪生命權很殘

: : 但剝奪自由權也很殘忍啊,哪所有刑罰也應該都廢掉。
: 當你把刑罰當做嚇阻犯罪的時候就只能夠end了
: 因為北歐的研究告訴你再重的刑罰都不能減少犯罪
: 相對於懲罰 監獄更重要的目的應該是教化犯人
: 如果你只是無腦想說犯罪該關 那關完後呢?
: 犯人本來犯罪的動機有改變嗎? 被關到監獄後什麼都不做就不會再犯嗎
: http://zh.globalvoicesonline.org/hant/2015/04/22/18544/
: 芬蘭廢死後下一步想的是能不能減少監獄的刑罰
: 所以他們有一座開放式監獄 沒有獄卒 沒有鎖 你想走隨時可以走
: 這個監獄裡面也有重罪犯如殺人或走私毒品的
: 所以那些質疑說關終生監禁會造成犯人互殺還是殺管理員的
: 這裡你有看到嗎?
: 質疑成本的 這裡被關的人比封閉式的管理成本低1/3
: 重點是芬蘭告訴你 進入這間開放式監獄的人再犯率降低20%
: 台灣勒? 台灣只會告訴你殺人者死 假釋再犯者為什麼當初不死一死
: 這間監獄還會有遊客去參觀耶
: 對啦 反正殺人就是該死 死一死後 原本造成殺人案的原因也沒人去管
: 那殺錯的呢? 誰該負責 該怎麼嚇阻犯罪從來不是支持死刑的人在思考的
借題回文
復仇和原諒,這都是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的事
那麼社會大眾為什麼支持死刑?
真是要讓死刑犯悔悟嗎?
還是要對死刑犯復仇?為被害人討公道?
上面講到,這些都是加害人和被害人之間的事
推到極致,就連被害人家屬都沒辦法決定要不要復仇或原諒
那復仇或原諒跟社會大眾有什麼關係?
社會大眾會支持死刑只是為了"隔離"
把危險源隔離掉 大家就安心了
所以被害人加害人的人權其實不是社會大眾的重點
教不教化更是無關痛癢
關起來還要怕逃獄花錢納稅養雜碎
社會大眾要的只是不要危險源繼續存在而已
這才是死刑對社會大眾而言最大的支持誘因
再來談殺人
殺人是一件錯的事
奪人性命 剝奪被害人的一切可能性
被害人家屬失去至親 使其感到極度痛苦
不管有什麼樣的理由 殺人就是一件錯的事
所以任何人都不應該殺人 都不應該剝奪他人對未來的一切可能性
死刑也是一樣
如果說死刑的目的是為了復仇 何以假國家之手執行?
國家殺人是因為老百姓給他殺人的權利?
為了以死謝罪?
謝罪是為了得到原諒 為了謝罪而死的犯人怎麼得到原諒?
所以沒有人能決定誰是"該死的"
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就是如此。
正因為社會真正要的只是危險的隔離
所以我支持真正無假釋有配套的終身監禁
撇開社會環境造成的無差別殺人犯意等議題討論
就隔離的作用來講 無假釋的終身監禁的效果跟死刑相同
納稅養雜碎的這論點也講過很多了
犯人獄中勞動所得用來支付自身獄中開銷
並且補償被害人家屬 而這點已經有在做了
社會情感也不應該是殺人的理由
不然馬扁兩人不知道死幾次了
每個人在台下對著一個人喊"燒死他!"
國家也樂於用此來平息眾怒
還記得去年學運完沒多久
法務部就火速簽了四五個死刑犯嗎?
何以國家有這麼大的權利?
司法改革真的能讓冤獄判死率降到零?
可以為了保全死刑制度,就對冤死者和其家屬說:
"為了維持死刑和國民情感等社會利益,
你那被冤判刑死的朋友家屬就當作必要的犧牲吧
這些錢家屬拿去,希望能當作補償"
人活著尚有一絲可能性,
人冤死了給他再多錢也沒用,
家屬用得下這筆錢?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如果你有受過高等教育的話
請真的不要再講這種話了
因為聽起來比較像"放棄思考"。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也不想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
反正大家都覺得這樣做是對的,
那就這樣做吧。"
以血洗血又洗掉了什麼?
用一個人的血洗得掉另一個人的血嗎?
兩個人的血留在地上,
只會餵養以此作為其政治利益的蟑螂蒼蠅而已
支持死刑和廢除死刑同樣都是為了這個社會好,
而不是為了滿足個人情感喜好,
那為什麼要戰得壁壘分明呢?
我們都知道善惡分別,可以好好討論,
但不應該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無假釋的終身監禁應不失為一個方法。
謝謝各位。
作者: purue (purue)   2015-06-03 11:31:00
那就投票摟 誰贏就怎麼辦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6-03 11:32:00
林進興如果養到現在 是想養出啥結果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6-03 11:32:00
問題是 連執法上都有缺陷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6-03 11:33:00
現在推無死刑形同全國只剩有期要合作先改變司法再說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34:00
引進鞭刑後 再廢死刑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34:00
我也支挂以保護未來可能受害者立場,而保有死刑或終身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5-06-03 11:34:00
不要花到我的錢都OK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5-06-03 11:35:00
花我前無所謂 別放出來 拜託
作者: max83111 (攻擊態度)   2015-06-03 11:35:00
這樣的話知道永遠出不來的嫌犯還願意勞動養自己嗎
作者: mow1982   2015-06-03 11:36:00
================天大地大 廢死最大==============
作者: max83111 (攻擊態度)   2015-06-03 11:36:00
如果他擺爛獄卒又真的可以放給他死嗎?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5-06-03 11:36:00
最好有潛在因子的也關一貫關
作者: Merlion (台台-獨派大老)   2015-06-03 11:37:00
沒民意的ㄧ群垃圾廢死真的是小眾中的小眾 有人跟他們辯論他就要感激了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38:00
社會本不因提倡報復,但說什麼沒人能決定他人生死,又看似重高實是空泛無定論,會隨時代與情狀變化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6-03 11:38:00
我可以推你,不過修法前已經定讞的一樣要槍斃,快去選立委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6-03 11:40:00
紅線停車會罰款所以不停,錢多不怕的照停!!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3 11:40:00
邱和順 鄭性澤 謝志宏表示我們都定讞了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41:00
新加坡治安極佳 為什麼不提呢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6-03 11:41:00
死刑可以嚇阻怕死會考慮的,想死的判什麼都沒用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42:00
若將死刑限縮在如鄭捷當下的行為確定殺人,主觀當下也確定殺人,不用論其背後深遠的社會因素,個案確實殺人,日後侵害他人可能也高,以保護將來受害者,處死或終身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1:42:00
這件事本質就是如此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6-03 11:43:00
人生而平等擁有一樣的權利跟義務,今天你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5-06-03 11:44:00
可是我不要我繳的稅去養本該死刑的犯人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6-03 11:45:00
,等於你放棄跟其他人平等的權利;被剝奪生命也是基本不是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45:00
時間也不能從來我怎麼不看到你說嘴呢?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45:00
如果你認為國家打人是不對的 那國家也沒權利關人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6-03 11:45:00
幫補血
作者: lovelebron24 (2016 Hail LBJ)   2015-06-03 11:45:00
那投票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46:00
pkking5566 廢死會跳針的!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46:00
我認為國家有以鞭刑 限制自由 做為刑罰的權利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6-03 11:46:00
誰跟你殺人是錯的事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6-03 11:46:00
人死不能復生,殺人犯不尊重別人生命;你卻給他當人的尊重?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47:00
死亡不可逆!難道時間可逆嗎?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6-03 11:47:00
廢死的法國沒派軍隊殺敵國人嗎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47:00
而什麼社會功能失調,造成其偏差行為,不能由個人承受,可先以類型區分,如是自小從沒機會接受正常教育,像非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1:48:00
鞭刑是落後國家的代表,為了台灣好快移民離開台灣吧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48:00
真正無假釋有配套的終身監禁 請問是什麼樣的配套?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48:00
游擊隊的童兵,此情況自不能由一人承受。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48:00
to piliwu 新加坡是落後國家嗎~?
作者: justinlynn (justin)   2015-06-03 11:49:00
要不要原諒你是你跟上帝的事,而我的任務是帶你去見上帝(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6-03 11:49:00
新加坡是高度進步的共產國家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3 11:49:00
國家機器殺人是不對的、這個觀念盲點也太大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1:50:00
SG是經濟發展好的落後專制國家,鬼才想去那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51:00
那piliwu 你可以往墨西個前進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51:00
如果鬼才想去新加坡 那怎麼每次星國一來 都挖角大量人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52:00
墨西哥也是個廢死進步的國家..您可以前往享受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52:00
才走呢,最常來挖的就航空 科技 產業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3 11:52:00
全球調查最想移民過去的國家是新加坡,潮落後der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6-03 11:53:00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54:00
若是有受教機會,但仍選擇殺人,責行為應由自己負責。以光譜兩端明顯應負責或不應負責兩種殺人行為區分,漸漸具體整理出個案類型,而非以一句社會失調不應由個人承
作者: FMANT (OE)   2015-06-03 11:55:00
操 陳進興明明是受洗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6-03 11:55:00
受為由反對死刑。
作者: frost7321 (frost)   2015-06-03 11:55:00
自以為高等教育的那群人最可笑 結果老是被詐騙現在反而來教導社會死刑需不需要了 公投阿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1:57:00
競爭力夠的會選矽谷還是SG?而且去工作跟移民差很多
作者: frost7321 (frost)   2015-06-03 11:57:00
老是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1:58:00
你們可以考慮移民中國跟北韓 2014執行死刑排1 3名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3 11:58:00
你把美國比新加坡,還有很多州沒廢死,超落後再多舉幾個打臉國家嘿
作者: pkking5566 (PK王)   2015-06-03 11:58:00
那piliwu大 很適合到墨西哥居住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1:59:00
台灣也不差在十名左右,跟中國北韓阿拉伯國家排一起超光榮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15-06-03 12:00:00
把犯人殺了,被害家屬也不可能滿意,因為犯人和被害人
作者: oSCo (SC)   2015-06-03 12:00:00
媽呀,殺了一堆人死前皈依我佛就可以了喔!你比摩訶葉還會
作者: p86506 (Live Forever!)   2015-06-03 12:00:00
幫補血 八卦板大概就一堆危險份子 把人殺了他們就爽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03 12:01:00
落後是指鞭刑,中文看不懂怪我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15-06-03 12:01:00
的生命主觀不等價,如果之後發現是冤案,被害家屬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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