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廢死為何不能從常識的角度去看待??

作者: r596twy (湯姆熊)   2015-06-03 09:49:27
最近看了廢死和反廢死的辯論,看到提倡廢死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1.死刑不能嚇阻犯人以降低犯罪率
2.司法不可信,可能有誤判和冤案,死了甚麼都沒了
就這兩點我有幾點非常疑惑
死刑不能嚇阻?廢死提了一堆讓人無感又不是出自台灣本身的數據,
可各地民情不一樣,歷史、教育、思想、宗教、政策等等太多太多不一樣了,
不同環境是要怎比較以及比照辦理?
難道美國某些州擁有槍枝使用權,其他國家就一定適合一定要跟風嗎?
用常識去想不就知道有沒有效果了嗎?
如果亂丟垃圾不用罰錢,亂丟垃圾的人會增加還是減少?
如果偷工減料不用罰錢和被關,偷工減料的人會增加還是減少?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還能活到老,殺人的人會增加還是減少?
今天酒駕會這麼猖獗,就是因為刑罰不夠高,所以讓人心存僥倖
如果有足夠大,甚至大過其本身的懲罰代價機制,
真的覺得不會讓人在作之前先停下來再想想?
誤判冤案與否,決定於檢調單位是否能謹慎驗證每一個證據的正確性,
對每一件將要提交的證據負責,
以及審判人員接受到檢調單位經過確認後的證據後,
再從整個事件與證據中判斷是否仍有疑點,
如有疑點則要求檢調單位再提交其他相關證據,
最後罪證確鑿後才下定合適的判決
我承認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很可能某個環節錯了而全盤皆錯
既然怕有冤案,應該從冤案的源頭,司法體系開始處理吧?
有些人說廢死有正在為司法體系改革作努力
既然那些人知道,我想請問到底作了哪些能不能提一下,
因為我真的不曉得他們做了甚麼以及正在做甚麼
要設置停損點我同意,
但為何不是先將死刑宣判的條件更嚴謹些
而是就直接設立在最極端面?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要保障所有人的權力
為何已故的受害者的權力沒有被考慮我不知道,
也許是因為死人無法為自己發聲也無法使用權力了所以無視
但受害者家屬及親朋好友的權益為何就沒有被保障?
凡事起頭難,有前科的人,表示他曾已跨越了道德束縛,
已經體驗過犯罪的美好,
且都體會過刑罰了,心想反正再糟糕也就那樣,自己也熬過來了
就有可能再次心存僥倖、以無所謂的態度再犯
在這樣再犯率比初犯率高的情況下,
而在此時無辜受害的人,法律又如何保障他們的權力?
不管是誰,任誰都不想只是聽到「相信我,這社會病了,廢死是趨勢,可以讓世界更平等
更美好」
沒人想聽到那種看似美好但其實無感的空談,
對任何人來說,就好比跟你說「信我者得永生」一樣難以置信吧?
對於有疑問的人來說,想知道的是施行前提與過程,最後才是未來預期的結果
像有些人認為死刑只是讓犯人死去,只是讓人大快人心而無實質意義
這我也同意
於是有人提說可將死刑犯做活體捐贈,對醫學與未來的世人作貢獻
這想法就真的讓人非常有感,或許槍決轉換成這種形式也挺不錯
在面對以上那些問題真的心存困惑,
所以希望提倡廢死且為了這方向正在努力,
或知道提倡廢死正在進行哪些改革的人可以告訴大家以及我答案
對於擁有這方面資訊的你,若能如師長般不吝賜教,
讓更多人了解為何廢死勢在必行那相信更能達成目標
最後,為未來願意賜教的你先行感謝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6-03 09:50:00
他們只是為了賺錢找舞台為了反對而反對而已
作者: kawazakiz2 (輪蛇)   2015-06-03 09:50:00
期末報告?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5-06-03 09:51:00
看到不想再看的論點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03 09:51:00
你覺得他們有常識 ?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5-06-03 09:53:00
鬼島的爭議到最後都是意氣之爭居多
作者: leeweikai   2015-06-03 09:53:00
鄭先生龔先生謝小姐犯案的時候,內心並沒有被死刑嚇阻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6-03 09:54:00
法律人嘛
作者: eyechaos (翔の天空)   2015-06-03 09:55:00
曾先生是因為不會被判死刑而去殺
作者: cattila (cattila)   2015-06-03 09:57:00
鄭先生龔先生謝小姐犯案的時候,內心並沒有被死刑嚇阻+1
作者: ELMOCUTE (艾爾摸)   2015-06-03 09:58:00
重點不是廢死,他們又不是政府,重點是媽的政府政策想
作者: cattila (cattila)   2015-06-03 10:02:00
所以要阻止殺人,要思考更深一層的問題,殺人犯是怎麼產生的?如何預防殺人犯的產生?而不能只靠所謂的"常識"做判斷,以為死刑是萬能的。
作者: cheniuan (小安)   2015-06-03 10:08:00
有點長 但還是給推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5-06-03 10:09:00
你說解決冤案的方法根本不可能做到 去看 csi:說謊的證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6-03 10:13:00
常識基本上就不可靠。
作者: ferocious   2015-06-03 10:17:00
作者: FallenAngelX (跌倒)   2015-06-03 10:17:00
常識...台灣人就是很愛用常識去看專業的東西然後根本連那個專業的核心都摸不到就開始辯論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6-03 10:22:00
相同的, 中國與台灣不同, 以後不要再靠北中國不民主不自由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3 10:27:00
香港也廢死,他們的法律從此失信於民,再也沒有嚇阻力了嗎?因為三五成群 凱蒂貓藏屍案的兇手都沒死,香港人從此就覺得殺人沒關係反正被關而已而輕鬆地去殺人嗎?
作者: ucs1 (open咧)   2015-06-03 10:30:00
廢死沒一個能打的中國很民主 很自由 但我們不想跟他們一樣 ok?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3 10:31:00
嚇阻力不是很好的論點,我們有在執行但我們的治安也沒大勝香港,而我一點都不覺得香港人水準比我們高選擇殺不殺都沒有絕對的對錯,但都是應該衡量後艱難的選擇絕對不是常識或想當然爾
作者: cattila (cattila)   2015-06-03 10:48:00
你講的親友關心、道德束縛等自我約束方式,是因為你很幸運,因為這個社會沒遺棄你,因為你還有親友的支持,你的EQ夠高,所以遇到挫折時沒發生自殺或殺人等悲慘事件。反之,如果你今天被整個社會遺棄了,沒人關心你,沒人在乎你,你孤立無援,你的存在可有可無,大家看到你跟看到空氣一樣,你甚至後悔來到這個世界,這時候你還會去管他馬的道德法律自我約束嗎?我們都沒去作姦犯科,也沒去殺人,其實就只是我們比較幸運而已,真的就只是比較幸運而已,並不是我們的自我約束能力比較強。
作者: hesashiaaron (aaron)   2015-06-03 10:50:00
被害人怎麼死,加害人就該怎麼死才是常識,不是槍斃就好!
作者: cattila (cattila)   2015-06-03 10:51:00
昨天看到顧立雄律師的結辯詞,有些感觸,你也可以看一下。顧立雄律師結辯詞網址:http://goo.gl/6XOx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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