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以牙還牙 一命償一命 ?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06-03 01:11:47
※ 引述《dirus (dirus)》之銘言:
: 不太理解 為何很多網友都支持這個概念?
: 若你是因為龔嫌犯殺童太兇殘 覺得一命還一命是應該
: 那麼 鹽奶案的那位主嫌 ? 是否也該一命償一命?
: 酒後駕車致人非命 也應該一命償一命
: 砂石車司機碾爆機車騎士 是否也該找台砂石車碾爆這個殺人司機
: 這就是以牙還牙
: 你覺得這樣 這個社會比較好
: 國家會比較現在進步??
我也不太理解。
下面這個有名的例子。
不曉得有多少人記得這個案件...
「人肉鹹鹹」性侵分屍 食人魔陳金火、廣德強伏法
原文網址: 「人肉鹹鹹」性侵分屍 食人魔陳金火、廣德強伏法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1/143142.htm#ixzz3bvRicASB
遭到槍決的陳金火、廣德強,92年犯下震驚社會的殺人分屍命案,甚至泯滅人性,烹煮人肉
吃下肚,落網後還說「人肉鹹鹹」,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及更二審,最更三審判死刑定
讞,9年後,48歲的陳金火及29歲的廣德強,伏法槍下。
▼坦承吃「人肉鹹鹹」,陳金火、廣德強末日槍決伏法。(圖/資料畫面翻拍)
2003年12月被害人慘遭分屍,警方找到陳金火的機車行,在室內水塔發現屍袋,死者被大卸
八塊,案發現場氣氛陰森,陳金火養了兩隻蛇看守在水塔旁邊,警方在機車行鍋爐旁找到肉
屑,加上陳金火的供詞,驚訝的發現陳金火竟然把人肉煮來吃。
被害的女保險員談保單慘遭分屍,殺人烹肉凶手不只一人,犯案時39歲的陳金火和20歲的廣
德強殺人吃肉,卻將責任互推給對方。
法官審理期間調查,陳金火將屍塊丟入化糞池,警方開挖現場,將被害人的遺物殘缺屍塊,
像人肉拼圖一塊一塊拼湊起來,廣德強協助殺害被害人還若無其事,拿著被害人筆記型電腦
典當。陳金火廣德強2007年死刑定讞,兩人犯案9年後分別48歲、29歲,在傳說中的末日終
於槍決伏法。2人將於死後捐出體內器官。(新聞來源:東森新聞台)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01:14:00
有話好說有談論到這個,烹食人肉從未出現於判決書中實際上是否有烹食人肉,真的沒人知道,不過媒體嘛...某些犯人該不該死我不知道,可是或許我也會希望他死可是如果我(+很多人)希望他死,就決定他死...有點怪
作者: dirus (dirus)   2015-06-03 01:35:00
只能說 反廢的鏡花水月太強大了 讓人有已廢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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