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廢死沒一個能打的 ?

作者: J009 (九號王子)   2015-06-02 15:54:44
※ 引述《JimmyMcNulty (Free born man of theUSA)》之銘言:
: 大家都希望廢死的出來講些觀點 而非自以為清高
: 小魯理工宅一條 但經歷過一些事情
: 開始看了一些書 改變了對死刑的觀點
: 我不是專家 但對廢除死刑的觀點有以下幾個小小的認知
: 一般我們在談廢除死刑
: 很常用到 "執行死刑無法遏止犯罪"、"養囚犯徒增成本" 這些論點
: 但這些論點其實都建立在 "用人命來計算" 的觀點 (也就是功利主義)
: 如果我們今天討論一件事情究竟是利是弊
: 是需要侵害到某人的權利 就會變的複雜很多
: 因此我們就排除掉這種算計的論點
你有發現一件事嗎?
你通篇用得是 "結果" 在看待這些論點並圈禁這些理論
你是不是看到外國法律建構的很完善執行的很美好 然後台灣可以跟進?
你聽過 橘逾淮為枳嗎?
你知道古時候有一位皇族力諫他的皇帝要以德服人
皇帝二話不說把他送去他口中能以德服人的地方
然後他口中能以德教化的人馬上讓他帶著驚恐與"我不相信!"跟閻王報到
理論是用在適合的地方並且理論和實務是兩回事
: 以下大概從哲學、政治學、社會學講一些東西:
: 1. 人權觀
: 人權的基礎是生命權 進而有財產、自由、參政權等等
: 史上最偉大哲學家之一 康德
: 為現代的人權觀打下重要基礎:
: a.人權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
: b.「人是最終目的,而非手段」。
所以你有人權我有人權 但你的人權不能侵害我的人權 沒問題吧?
但是現在身為最終目的的人被另一個身為最終目的的人殺掉了
: 這套在死刑上的意思就是 如果我們剝奪生命是為了任何目的
: 包括為了「回復正義」或「緩解仇恨」,
: 以人權觀點這都是不正義的行為。
: 我們不容許殺人剝奪生命,就不該容許國家複製惡行,
: 以暴制暴不是普世價值。
現下發生的事情是 有人殺死人了 殺人者嚴重侵害了被殺者的人權
然後你在討論"人權在死刑上的意思"?
不該是 "人權之所以為人權的意思"嗎?
你看到殺人者剝奪被殺者的生命了嗎? 卻容許國家試圖維護殺人者的人權?
那麼被殺者的人權呢?
你不覺得你講人權很不適切?
照法律上說 一個人侵害了他人的人權 不能主張自己的人權
Ex. 小賊闖進住宅偷竊後 對警察說:你不能侵犯我的人權抓我 (啥?)
我也不是專家 但牽扯到權利有時候沒有那麼複雜
理論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 有問題的通常是解釋的人
: 2. 政治學
: 現代國家中,「社會契約論」主權在民的思想,是民主制度的基石。
: 人民讓渡一部份的自由權、財產權給予國家制定法律,
: 但絕不包含生命權。
殺人者已嚴重侵害了被殺者的生命權 然後你在討論人權部分讓渡給國家
: 「國家沒有權力殺人」,
: 這句話對經過納粹大屠殺的歐洲國家特別深刻,
: 看看中國、北韓、還有228,國家有了殺人權,失控起來是多可怕的事情。
: 經過深刻反省的德國,把人權、人性尊嚴列為國家存在最重要的目的,
: 德國聯邦基本法(憲法)對人權的認知可見一斑:
: 第1條 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尊重與保護它是國家第一要務。
人性尊嚴不可侵犯? 現在是人已經被殺了喔
國家不應該一開始就保障人民的權利嗎?
國家沒有保護到被殺者的人性尊嚴 卻想保護侵害他人人性尊嚴的人?
: 第79條3款 第一條永世不得修改。
: 第102條 廢除死刑。
因為凶殺已經成立所以需要國家出面處理 別人在討論國家處理罪罰
然後你在談論國家無差別殺人?
你舉的那些例子 恕我孤陋寡聞
是因為國家先濫用權力屠殺人民 所以國家受到嚴正的譴責 有什麼問題?
凶殺案是殺人者先濫用權利殺害被殺者 所以他應當受到制裁 哪裡有問題?
你懂這些例子的前因後果嗎?
: 3. 社會學
: 至今已有研究指出,死刑犯大多數出身於社會底層,
: 在資本主義、新自由主義下,
: 貧富差距、真正的社會正義無法落實
: 這些社會底層有很多無法改善自身的困境, (當然也有很多勵志的故事)
這是事實
: 這種情形下,死刑會是一種有歧視疑慮的制度。
你提了特例 你拿死刑犯去放大社會底層
社會底層的人不少 但 犯罪犯到死刑 只是社會底層裡的極少數
大家若都是社會底層 我乖乖生活不犯事 然後你在侵害他人的權利?
然後侵害他人權利後因為你是底層所以該有人為你聲援? 邏輯是這樣的嗎?
你要提特例我也可以跟你講特例啊
有一位殺人犯就說了 是社會對不起我
社會有可能是對不起他 但不代表他有權利侵犯他人人權
他當其他乖乖生活的社會底層居民是傻子嗎?
: 我們全體社會,共同選擇、接受了這樣的社會制度、市場經濟,
: 但在面對許多社會角落出身、被媒體視為「異端」的死刑犯,
每個人都在生活 但沒讓自己成為死刑犯的人遠遠大於讓自己成為死刑犯的人
難道我才是異端? 是說選用"異端"這種帶有些微貶意的詞 是有其他用意嗎?
: 若只想切割了事,卻不花一絲力氣檢視制度造成悲劇的可能性,
: 這種正義滿諷刺的。
這制度本身有問題 但是問題不大
最有問題的是你以"他都殺人了/人都死了"去看待事情然後意圖用弱勢博取同情
你該同情的是沒犯事的弱勢 不是犯大事的弱勢 重點圈錯
: 面對死刑制度,我希望終有一天,
: 社會能掀開眼前「仇恨」、「殺人償命」的簾幕,
: 受害者照護、修復式正義、社會集體責任與關懷將取而代之。
: 出身政治、法律、哲學、社會的政治人物也不再迴避對廢除死刑的表態,
: 很多藝人名嘴也別再測風向大放厥詞,
: 衷心希望對比於中共,台灣要做個人權國家。
你的這個觀點基本上沒什麼問題 立意非常良好
但是絕口不提為什麼會產生仇恨 不提為什麼會發生需要殺人償命的事情
然後可能又回到社會底層的迴圈
法律的預防性完全不被尊重 法律說:你不犯人我不犯你 你犯人就要受到處罰
現在你犯人了又不想受到處罰?還說處罰太重?
這是非常嚴重的倒因為果
目標很明確: 有種殺人 怎麼還敢哭哭說我不想死? 腦潰瘍喔?
要是殺人者不侵害他人權利 被殺者就不會死了
要是殺人者不侵害他人權利 被殺者就不會死了
要是殺人者不侵害他人權利 被殺者就不會死了 (請注意先後順序)
絕對不是在討論 殺人者有人權/可憐 或是 人都死了處死殺人犯被殺者就會復活嗎?
為什麼他敢侵害他人權利 卻不敢承擔後果?
為什麼他敢侵害他人權利 卻不敢承擔後果?
為什麼他敢侵害他人權利 卻不敢承擔後果?
如果這個社會不停地塑造出"後果不重"(Ex.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by某殺人犯)
相同的事情只會不斷地發生 那才是悲劇
犯法者會不知道他犯法的後果將受到處罰嗎? 而你讓他僥倖的心態獲得實現了
法律的進步是犧牲許多人才建立的 你還想繼續犧牲多少無辜的人?
被殺者的人權究竟誰要來維護? 她和她的家屬為什麼要承受這些苦痛?
先侵害他人權利者沒有主張權利的權力 如果有人拿法律來維護殺人者的人權
是不是認定人都死了所以沒有人權了?
你的書裡 看得見人嗎?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06-02 15:55:00
懶得跟法律仁囉唆 反正講再多他們就跟鐵桿689差不多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02 15:56:00
現在的假釋太鬆了啦 法務部都不知道在幹嘛的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2 15:57:00
其實廢死那掛人它們永遠講的就是那些也變不出什麼新把戲 支持度上升我看也困難不過唯一改變的是它們的自我感覺倆好程度已經媲美馬英九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5-06-02 16:01:00
其實廢死講一樣的東西就夠了啊,因為多說也沒用,反正你們永遠都是自以為懂了而已
作者: pingyi   2015-06-02 16:02:00
廢死的確很多蠻馬英九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2 16:03:00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5-06-02 16:09:00
廢死會說死刑造成冤獄的無法回復性跟你跳針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5-06-02 16:10:00
把人權無限上綱就是廢死的弱點 偏偏他們又以此自居 當然到處都是弱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