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人有資格決定另外一個人的生死?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15-06-02 10:20:26
施主這個問題 你應該去問那些殺人犯吧
憑什麼他們可以任意剝奪別人的生命
而且還是用很殘忍的方式
槍決起碼有事先打麻藥 是在不知覺的狀況下執行
但是過去很多背上數條人命槍決要犯 要上刑場前還是一樣腿軟
他們有想過 殺人時 被害者的心情恐懼感與痛苦是遠大過於槍決??
Hero裡面有句經典名言 ..."死者不能說話 只有檢察官可以替他們發聲"
但是難道因為死了不會說話 所以就可以忽視死者人權??
反而去保護加害者人權???
殺人犯當他在放棄自己人性而去殺人的那一刻 就不是人了
為何一些團體還要把他們當人看??
※ 引述《im609 (廢文專用)》之銘言:
: 我認為一個人沒權力去結束另外一個人的生命
: 所以大家現在對割喉案非常憤怒
: 但是憤怒 就可以要求執行死刑嗎?
: 這很沒邏輯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6-02 10:21:00
反正再怎麼鬧也是他國事務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0:22:00
再討論殺人者生命權在哪時,為何不討論被害者的生命權?廢死團體對被害者被殘忍殺害的看法是??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5-06-02 10:23:00
說穿了就是死人不會說話 所以當其不存在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0:24:00
今天face不是拿幾個鮮花在那裏假掰,就能解決問題的.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06-02 10:29:00
按照廢死的邏輯…死刑犯伏法之後他們就不應再考妣啦因為死刑犯也不過是具屍體嘛…還在那點白蠟燭哀悼個啥勁?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0:36:00
點蠟燭,更正..反正就弔念受刑人啦..請問這是要幹麻?鬼島要判到死刑,那手段都極其兇殘,是憑弔個屁蛋難怪壞人越來越多..有face同情阿..殺人不眨眼有時候覺得有些假仁假義的心態..比殺人兇手還可惡悼念..更正錯字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15-06-02 10:42:00
殺人犯又沒權利剝奪別人的生命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0:42:00
不想被判極刑或死刑..就不要殺人,殺童,虐待人致死,虐殺人虐屍..幹林涼..人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才是一條好漢啦沒空體會加害者的內心爛劇場..每個人都找理由就好惹不是噓原po..原po講得再中肯也不過了長遠來看,廢死不是不能討論..前提是,惡行重大犯罪減少那天罪不致死當然不用判死刑..但罪該萬死,該判就要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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