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人有資格決定另外一個人的生死?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6-02 09:36:44
圖文易讀版:http://leeao.com.cn/online/creazywang/sifa2.htm
李敖 笑傲江湖 又來了
這一次為了慶祝我六十一歲的生日,我一連三次公布了一些大家常看到的照片,從照片裡面自己來講我的一生
過去我一連做了三次節目,大家都覺得不像我的節目了
因為這三次節目沒有罵人,因為我不能罵我自己啊,所以就沒有罵人
從今天又開始恢復正常的狀態了
我在照片裡面,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一張照片我沒有公布,今天把它補充一下
請看這個照片
這張照片什麼人呢?
就是我的太太
她比我小三十一歲,她是中興大學中文系畢業的
這是她坐在台中的馬路旁邊照的像
我的太太IQ非常高,她是非常聰明的
這邊一張是她騎在機車上面
目前在我身邊的就是她
好了,現在我這個六十一歲過生日的時候,四月二十五號,我出了一本書來自我慶祝
這個書由商業周刊,商周文化,出版的
它的名字叫做《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
《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這個書是四月二十五號出版的
並且還舉行一次記者招待會,由他們的社長何飛鵬主持的,請來陳文茜為我獻花,搞得很熱鬧
用這個方法來祝壽的全世界也很少,就我出了一本書,這本書五百多頁
這個裡面收集了三十篇文章,包括我上次提到的我寫了一篇四萬五千字的,寫台北看守所的,在李元簇主持之下台北監獄的黑暗,有這麼一篇
這個書可以說非常精彩的一本書,它精彩在那裡呢?
精彩在我公布了四百五十名法官的名字,就是製造司法黑暗的有很多法官,他們或多或少變成了製造商
他們名單在我這本書裡面,我寫了一篇二萬五千字把他們公布
公布了以後,從這裡看到我分成多少類在裡面,法官跟司法人員
像把它放榜一樣
這名單
我把它放榜的意思就是說,我們一般所了解的司法黑暗,很含糊
好比說一個案子判出來說高等法院判的,高等法院那三個法官判的,不知道
報上一登,說是地方法院判的,地方法院那一個法官判的,不知道
案子登出來說是最高法院判的,最高法院那五個法官判的,不知道
所以法官就可以亂判,判了以後他的名字不曝光,所以他也不在乎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我李敖把你名字全部公布,就是你張三、李四、王五判的,就是你們三個了,幹了這件事情
換句話說,就是鎖定了你們,你不能不負責任
過去我們所了解的法官可以逍遙法外的這種情況,在我李敖底下,是不可能的事情
什麼原因呢?
因為我在五十三年,就一九六四年,最早被一個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告,就進了法院
所以到今天為止,我整個打官司有三十多年的經驗
三十多年,我進出法院有幾百次
然後我又幫著別人打官司,我喜歡打抱不平
所以見過的法官多得不得了
我這裡面只公布了四百五十個法官的名字
這本書就講出來台灣很多的冤案、假案、錯案是怎麼樣形成的
所以我特別推薦這本書給大家看看,因為都是我的心血、別人的眼淚換來的一個作品
我們看到紅樓夢,一翻開以後前面有兩行字叫做「字字看來皆是血」,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所以它這個書是血淚去做的
事實上我這個書是這樣來的
好比說我談到了台北監獄的黑暗,我上次講過我怎麼樣寫出四萬五千字寫台北監獄的黑暗
馬英九看了我的書才會知道他完全不懂得監獄,他雖然做了法務部長,可是他不懂得監獄,所以他管不好,原因就是他沒有真的進入內幕裡面去
我們是從內幕裡面出來的,所以我們知道每個案子的內情
我隨便舉個例子,我這裡面批評了一個法官,他的名字叫鍾曜唐
這個人是什麼人呢?
這個人就是現在台灣高等法院的院長,一個客家人
辦案的時候
雖然我們看他對記者們非常的客客氣氣,對他的上司施啟揚客客氣氣
事實上他審起案子來,完全是個酷吏
我就領教過他,態度壞極了,口氣壞極了
那時候我在軍法看守所的時候,我跟剛才我講過,國民黨的一個老立法委員打官司
這個官司打到第十一年的時候,本來是判雙方都有罪的,到十一年以後,我因為幫著彭明敏偷渡我坐了牢,罪狀變成我一個人的了
後來還有其它的案子,就由鍾曜唐來主持的,態度壞極了,傳我去問我話,
我說:你幾個小時以前通知我來,我也沒有機會請律師,也沒有機會閱卷,我兩隻手空的,我怎麼給你答覆呢?
他說:那是你的事!
怎麼是我的事呢?
你要給被告請律師的權利啊,是你們法官應該有的權利,他都不遵守
這種人,這種官僚,這種玩法的人,現在做了國民黨的台灣高等法院的院長,他是客家人
這種人,這種人的嘴臉,他來主持法院,這個法律怎麼會好呢?
所以我這本書裡面特別談到一篇文章,叫做「鍾曜唐,這樣的法官配做院長嗎」,我認為他不配做院長,原因就是他遇到案子不會做公正的審判
講我的例子沒有意思,我們舉個例子看,像是呂安仁案
呂安仁是什麼人呢?
呂安仁是一九五六年出生的,當時的一個小男生
他是台北縣的,五專還沒有畢業,也沒有任何的犯罪前科
他有一天跟四個朋友到餐廳去吃飯
吃飯的時候,桌子旁邊有一個姓梁的叫梁金木,一個小流氓氣質的人
怪他們四個人講話聲音太大,就罵他們一句「幹你娘」
罵了一句,他們就打架打起來了
打起來之後,他的一個朋友就拿刀子扎了梁金木一刀
他就勸朋友把刀子拿開,他等於勸架
結果梁金木挨了一刀以後,輕傷嘛,他也不在乎
結果他的朋友就陪他回家了
回家了,他們四個人等於拿刀子扎了一下小流氓一樣,還很高興,在馬路上還玩
過了一陣子以後,警察把他們四個人全抓起來了,說他們是殺人犯
為什麼呢?
那個梁金木回家以後,應該受了傷應該去看醫生,他沒有去看醫生,結果就睡覺了,睡覺以後就死掉了
等於因為受傷的狀況沒有好好的處理,就死掉了
死了以後,這個案子就落到鍾曜唐的手裡,說四個人殺人
四個人殺什麼人呢?蓄謀殺人
他們什麼謀呢?
你想想看,餐廳裡面碰到這個小流氓,他們也不認識,言語之間起了衝突,這個算什麼蓄謀殺人呢?
這是個傷害罪而不幸的演變成死亡的事件而已
可是鍾曜唐認為不對,他認為這是蓄謀殺人
怎麼判的呢?
好了,他們如果殺了人,他們敢到馬路上去玩嗎?
他們根本認為他們沒有殺人嘛,所以還在馬路上玩,結果出了事情
然後鍾曜唐怎麼處理
注意啊,現在的國民黨台灣的高等法院的院長,客家人,看看他怎麼處理,我把它寫下來了
"鍾曜唐把進餐廳的時間定為六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十點"
請注意,"這個判決,在基本時間認定上面,就先犯了兩個大錯誤"
我李敖寫的請看,"第一個,那天是一月二十五號,不是二十六號,早由原告被告雙方所認同",雙方都認為是一月二十五號
可是我們的鍾曜唐這個法官把他改成二十六號,第一點
"第二點,進餐廳吃飯的時候是十點半,而不是十時許",這什麼意思呢?
"也是由原告跟被告雙方所認同的",同樣一個時間,雙方都承認這個是十點半,可是鍾曜唐這種法官他不承認,他就改成十時許
鍾曜唐為什麼改成十時許呢?
有原因的,請大家看
"鍾曜唐為了十點半進餐廳,十一點就死人"
注意到喔,"前後只有半小時",其中包括什麼呢?
"包括入座",進餐廳入座
"飲宴",酗酒
"爭執",吵架
"動手",打架
送到醫院,到死亡
這麼多的項目,顯然半小時不夠
所以我們的法官鍾曜唐就把時間拉長了,把十時半開始的,改成十時許,就提前了
"所以特為寬限,硬使被告提前入席,把十點半改為十時許,以便前後有一小時的時間去給被告殺人和料理"
"但事實上從附卷中梁金木",這死掉了,"他的從母姓哥哥梁火供證,乃是梁金木回家以後",挨了刀回家以後
"他的母親打電話要他送梁金木到醫院看一看,由家裡面到醫院的路程,就要半小時"
餐廳是"金壽芳","金壽芳餐廳在農安街,梁金木的家在昌吉街,黃梁火家,他哥哥家在重慶北路三段"
"從梁金木由餐廳回家",挨了刀以後,由餐廳回家
"到黃梁火趕到梁金木的家",接他去看病,"再帶梁金木去醫院"
"光這三段路,一小時就占光了,又那來的時間去入座,飲宴,爭執,動手呢?"
注意到沒有,因為時間不夠,所以我們的法官鍾曜唐硬是把時間給改過了,以便來完成這個案
事實上全沒有這個事情,根據證人的說法都是冤獄的,都是不對的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了,這個冤獄到什麼樣子
最後呂安仁他們四個人被判決的時候,我再唸一次給大家聽
不管是動刀的或沒動刀的,勸架的,一律都判有刑
結果怎麼回事呢?
在量刑上面,殺了人也十年,刺破夾克的也十年
反過來說呢,林京生[?]他們四個人之一,他在軍法上面,因為刺破了夾克,他阿兵哥啊,刺破夾克,軍法只判了五年
大家注意啊,軍法比司法重,他軍人啊,四個人裡面有一個是軍人,軍人刺破夾克只判五年
可是鍾曜唐這方面,用刑法判的比軍法還重一倍,判十年,變成刑法比軍法還重
可以這麼荒唐的事情,他都辦得出來
所以這種人現在做台灣高等法院的院長,這樣子草率,這樣子不重視被告的權益,不重視人權的,態度蠻橫的,審案態度粗糙的,這麼一個法官
居然被我的老同學,國民黨的一個小官僚施啟揚,重用,用他來做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我們的法律怎麼會好呢?
所以我這本書裡面,在放榜裡面,在四百五十個法官裡面,當然就有了鍾曜唐
所以我這本書裡面有一篇文章就是叫做「鍾曜唐,這樣的法官配做院長嗎」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書裡面每一個都根據證據
那麼你李敖對呂安仁案怎麼這麼熟悉呢?
就是他們在牢裡面,他們把這個卷轉給我,希望我幫他們講幾句話,我才分析出來這個案子
原來你們這種法官、院長是這樣子荒謬的來羅織別人的案子
同樣的這本書裡面還談到很多了
譬如我談到一個案子叫做「景美翁媳命案」,什麼意思呢?
王明雄他的父親王新政,就是公公,和他的太太,媳婦,黃秋麗,都被殺掉了
被誰殺掉的呢?
說被一個六十六歲的老頭子張國傑殺掉了
張國傑是什麼人呢?
張國傑是他們的家庭醫生
說啊是因為周轉不靈,向他們借一點點錢,不借嘛就動手把公公也殺掉了,把兒媳婦也殺掉了
基本上,這個案子基本型態就是個冤獄,為什麼呢?
我們現在台灣這麼多人跑頭寸、跑三點半,那個人說跑三點半錢借不到,就把人家殺掉呢?
誰要幹這種事情,又不是很多的錢
並且身份是他們的家庭醫師
那有人幹這種事情呢?
所以基本上就是個冤獄
什麼人判的呢?
前後經過了八十九個法官
其中有兩個法官,根據他們判決書我特別點出來,一個叫做林晃
注意喔,他當年也判過我李敖冤獄的,態度非常壞的,審案的時候,態度跟鍾曜唐一樣壞的
還有這個王瑤
他們這個判決,我們講講看,他們是怎麼樣判決的呢?
他們判決在我的書裡面都寫了很清楚很清楚了,我舉個例子給大家看
好比說,當時說張國傑殺了人,兇器事實上只有一種,不能說法官說這種,他說那種
我列個表給大家看
從起訴到地方法院判決,高等法院判決,到最高法院,更十的時候,更審第十次的時候,兇器的變化這麼多
看到沒有
一會兒說是以鈍器,什麼鈍器不曉得,是個鈍器來打
一會兒說是個刀器,他用刀來打
一會兒說是刀類來打
一會兒又變成鈍器了
當時的情況只有一種,法律鑑定也是一種,你怎麼可能看不到兇器就亂猜呢?
法官在猜啊,八十九個法官在猜謎,看到沒有
這變化,兇器的類別從鈍器一直變變變
這是什麼法律判決啊
這是猜謎嘛,這不是證據啊
我們再看一個例子,再看起訴書裡面
這個兇器怎麼來的呢?
又說法不同了
有的說是自己帶去的,自備的
有的說在王家,就是這個苦主的家裡面,臨時撿個東西拿出來打你
我請問,這兩個情況不一樣啊
我自備兇器帶去的話,這是蓄謀殺人
我在你家裡臨時撿個兇器,這就不能算是蓄謀了,臨時起意的
這完全不同的情況
可是法官不管是怎麼判,八十九個法官你猜你的,我猜我的,猜了半天,還是死刑,還是這樣判
所以我認為這個真是太荒謬了
我舉個例子,林晃怎麼樣判這個案子,我為大家舉個例子
這是當時我在書裡面公布八十九個法官的名單
然後林晃就說,說他退票,鬧了這個殺人
事實上我們查出來,當時根本沒有罪狀
所以像林晃法官這樣說,根本不對
他說呢,舉個例子,說當時為了支票退票,整天奔跑,很狼狽
可是兇案發生是一月十號上午,張國傑退票是在三月三十一號,前後相差了兩個月零二十一天
根本沒退票,你林晃這種法官憑什麼說人家退票
說因為退票,根本沒有退票嘛
我舉個例子,他們法官可以更改日期
我講過在我的案子裡面,他過去改了我跟胡茵夢結婚的日期,我不是上次講過了嗎,給我提前四個月
他們可以這樣子亂改事實證據的
我舉這個例子來看,就是多麼恐怖的一個荒謬的一個現象,他們居然能夠這樣做出來
那時候張國傑在牢裡面,他已經七十七歲了,坐牢坐得太久了
那時候我到了台北監獄看守所的時候,他看到我到了,立刻就請外役,就服侍我們的這些罪輕的犯人,把他的一包的卷宗丟給我,請李先生幫他看看
我連夜幫他看過,並且寫下來
第二天早上他們就發現他把這個卷宗給了我,他們不敢惹我啊,就把卷宗要回去了
所以張國傑很失望,覺得我沒有機會幫他講話,卷宗就被交回去了
事實上我連夜就幫他寫好了這個文章
就這篇文章叫做「為翁媳命案抱不平」,我就寫好了這個文章
寫好了以後呢,後來我出獄以後發表
張國傑很幸運的,最後判無罪,放出來了
他放出來證明了什麼呢?
證明了他這個案子前後經過八十九個法官判他死刑,這八十九個法官全都錯了,對不對?
幸虧最後有個法官把他放出來了,如果不放出來的話,而確定的話呢,被最高法院確定的話呢,不槍斃了嗎?人就死掉了啊
可見得什麼呢?
可見得這冤獄的形成,前後經過了十幾次的更審,經過了檢察官、地方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的法官、最高法院的法官
又回頭,又是高等法院的法官、最高法院的法官
又回頭,回頭一次就更審一次
注意啊,這個叫更,你看
起訴書,地方法院判決、高等法院判決
「更一」就是一次發回更審,這樣更,更到第十次
換句話說,最後張國傑我給他寫文章,他放出來了
可是放出來以後,證明過去從起訴到更十,更審第十次,八十九個法官通通錯了,通通判錯了
你們判錯是小事,受佯罪的是別人啊
坐在牢裏,戴著腳鐐,戴了那麼多年,是一個老頭子,是人家在坐冤獄啊
萬一確定被槍斃的是人家啊
所以你說這八十九個法官該不該譴責呢?
所以我在這書裡面就放榜
就這裡面我講的四百五十個法官裡面,有八十九個法官跟張國傑的案子有關的,我都公布了他們的名字
所以我這裡面公布的法官名單裡面,好比涉及了張國傑的景美翁媳命案,像華定國的案子,或者像武漢大旅社的命案
我舉個例子,你們法官當時亂判,有的法官退休了,有的法官死了,有的法官現在還在台上耀武揚威啊
我舉個例子,好比我提到的剛剛那個鍾曜唐,他就是判過這些冤獄的法官之一啊
像這個王甲乙也是判過冤獄的法官之一啊
像這個林錫湖法務部次長也是判過冤獄的法官之一啊
這個呂有文司法院的副院長都是判過冤獄的法官之一啊
像呂有文在判這個武漢大旅社命案的時候,公開跟囚犯講
囚犯問他:你為什麼亂判?
他說:我又不是包公啊!
講這種鬼話的
目前為止,現在做司法院副院長
你想想看這些法官們做了這麼多枉法的事情,他們現在還繼續做大官
像施明江[?]最高法院檢察長,剛剛才退下來
這些人都是聯合起來做了這麼多錯誤的判決的這些法官,害了多少人啊
只是這些案子他們找到我李敖,我李敖能夠發現,追蹤到現在
有很多案子他們不告訴我的,或者我卷宗拿不到的,我也沒辦法深入去研究
所以換句話說,我這本《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我只是裡面寫了三十篇文章,裡面分了十六類,涉及的法官是四百五十位法官,我公布了他們的名字
其中還有我的老師耶,一個叫梁仰芝[?]的最高法院的法官是我的老師,我照樣把你名字公布
我就舉這個例子給大家看,我李敖是怎麼樣的在主持正義,可是我主持正義的方法,絕不是很草率的,我一定很深入的研究這個案情
台灣很多人希望我李敖幫忙,我很少跟人家見面的
我第一個要求,就是先把你的整個的文件
電視機的觀眾朋友你們注意,要找我李敖幫忙,不要打電話給我,也不要先跟我見面
講了半天耽誤我的時間,我也聽不清楚
先把你們的案子卷宗案情影印一份給我,然後你再把你們的案情寫個提要、寫個大綱給我,我來研判
能幫你忙,一定幫
幫不上忙,或者案子沒辦法的時候,那當然也沒有辦法
我舉個例子,在整個的案子裡面,四百五十個法官,我替法官講一句話,其中有別人的案子,也有我的案子,我可以告訴各位,沒有一個法官拿紅包的
所以說法官拿紅包是不公道的
並不是他們不拿,而是這個案子裡面,他們沒有拿
沒有拿紅包照樣的亂判,這就是法官可惡的地方,這是要被我們揪出來的地方
今天呢 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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