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人有資格決定另外一個人的生死?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6-02 08:54:08
※ 引述《lpbrother (LP哥)》之銘言:
: ※ 引述《im609 (廢文專用)》之銘言:
: : 我認為一個人沒權力去結束另外一個人的生命
: : 所以大家現在對割喉案非常憤怒
: : 但是憤怒 就可以要求執行死刑嗎?
: : 這很沒邏輯
: 你好,我是柯P的小弟 LP
: 我覺得是這樣,
: 當某個人覺得他有權利結束另外一個人的生命(殺人)的時候,
: 就表示某個人認同他可以被其他人結束他的生命,
: 這就是邏輯
: 支持我的請點讚分享
: 讚 · 回應 · 分享
這我知道
所以當持槍現行犯擊斃警察時
警察還是得用網子補他 不能用武器傷及無辜
且用網子補他時還說我用網子網你不是當你狗哦
即便你殺了五個小孩兩個警察我同事我還是當你人
真是世界大同
大概是這樣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6-02 08:55:00
說實話 公權力就是一種外包制度 可以不弄髒自己的手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6-02 08:57:00
世界大同的話,歹徒就不會拿槍了,0分
作者: spinbear (死聘貝爾)   2015-06-02 08:58:00
我覺得這方法很好,大概就是這樣了
作者: spring53287   2015-06-02 08:59:00
有家人被殺,只要把嫌犯囚禁,不要把他殺了,其實也是不需要公權力,反正政府抓到也是把殺人犯關起來而已,不如自己關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6-02 09:02:00
我只覺得廢死想法 非常反自然 把生命看成啥了啊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5-06-02 09:02:00
廢死的想法 ! 就是把過度理想的世界現實化 !!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6-02 09:03:00
處同類死亡必須是身嚴謹的 這是自然的一部分我看來廢死只是不敢面對這世界的殘酷 這世界本就有死有生 誰都不想處同類死亡 但這樣才是自然的合人性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6-02 09:22:00
警察會先朝非致命部位開槍,在視情況自保這有一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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