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作者: welhelm18 (五重身ㄟ威漢)   2015-06-01 21:39:56
※ 引述《DevilCool (滅頂男孩)》之銘言:
(略)
: 因為現行的矯正制度根本是個廢物
: 有人問說有沒有數據
: 我可以很坦白告訴你
: 其實是有的
: 但是都掌握在相關單位手中
: 沒有人敢拿出來砸自己腳
: (例如毒犯再犯率高達98.x%,性侵犯也高達7成以上)
雖然我覺得台灣獄政系統十分有問題,
但你舉例的毒犯具有成癮性,所以再犯率當然高。
而一部分的性侵犯,也是有其精神上因素,當然再犯率特別高。
所以監獄的教化,例如學習技能或教育,對於這兩種犯罪類型的罪犯幫助並不大。
: 所以不管是官方或是廢死團體
: 都不敢把直接的數據公開透明的讓社會大眾檢視
: 只敢拿一些扭曲後的國外數據騙騙人
: 或是用一些無關痛癢的扭曲數據當文宣
: (例如更生人在獄中做糕餅的所得每年總數有多少這樣
: 實際上換算總所得/人數時薪可能連50都不到)
監獄環境的問題不是問題嗎?
1. 台灣的監獄環境其實已經漸漸不堪負荷,容納進太多受刑人,導致空間不足。
2. 監獄受刑人沒辦法獲取相對的報酬,這個問題不嚴重嗎?
今天,我們將這些犯罪者最入監獄,作用並不只是要「懲罰」他們,
另一部分,也是希望他們在監獄這個環境重新學習進入社會的技能及知識。
所以當我們送他們進監獄,只是讓政府賺到免費廉價勞工,剝削這些受刑人的勞動力。
請問我們究竟是教導他們如何重新回到社會,還是讓他們更了解社會險惡?讓他們更覺得
這個社會不歡迎、接納他們?
(略)
: 例如:
: A.這個人只殺了一個人不應該判死刑
: B.隔壁庭的那個殺了好幾個人都還沒判死刑
: C.N年前有人殺了好幾個人也沒判死刑
: D.N*10年前有人殺了一個人沒有判死刑
: 或是
: A.因為有司法冤獄的可能性所以我們應該廢死
: (那我說什麼時候你們這些第一線的要出來推動一下司法改革?)
: B.法官不是神,所以我們不能要求每次都拖個三~十年且換了n個法官的判決100%精準
: (那反應時間只有30秒到1分鐘的醫生為什麼都被你們要求要100%精準處置?)
: C.就像以前的某某冤獄一樣,要是判死刑就無法回頭了
: (那請問一下自從那次冤獄後你們做了些什麼改革來避免再次發生?)
: D.所以為了避免司法冤獄我們應該廢死
: (淦你___跳針跳夠沒~該回答的問題都沒回答阿淦!)
我覺得這段論述不太能理解,因為你指出了結果,但沒有告訴我這個結果怎麼發生,
所以無法回答。
我同意你法律在數年的演變後,常常並非貼近社會,而且往往悖離一般人的直覺。
而現在興起的法律經濟學、統計等等,將法律在適用過程中的產生數據進行分析,
並檢討法律的條文或應用上是否符合社會的期待。對於這樣跨界研究的發展,我
們仍需要繼續努力。
但若要求法律一定要像數學公式一樣,丟入相同代碼就產生相同結果,有可能嗎?
法律人的基本邏輯是三段論法:
「大前提(法條)+小前提(事實)+涵攝(事實與法條文連結)」
如果一切要以科學統計方式來為之,那我們就必須將法條跟事實都設為變數,
再來一一檢視這些變數有沒有關聯,並看最後結果會怎麼變化。
法條還可以,以刑法來說還是罪刑法定可以掌握,但事實該怎麼全成為變數呢?
我隨便講講,絕對可以參考的變數就有:
主觀上兇手的的智商、心理狀態、犯案目的、動機、事後的反悔、能不能再教化...etc,
客觀上被害者是否死亡、犯案手法、凶器、砍了幾刀...etc
另外,兇手在哪裡犯案、兇手與被害人的關係、之前有沒有前科...etc
然後要把這些事實的東西再量化成數字,
比如說以凶器來說,可能是用手、用腳、用刀、用炸藥、用毒、用槍...有在看柯南的,應
該就知道什麼鬼東西都可能會殺死人。
最後變成的情況會是,你好不容易將一個案子中法官用來量刑的因素量化後,
可能面臨:
1. 案件發生率頻繁嗎?殺人罪在台灣100多年來累積的母體數真的夠嗎?
2. 製作出來的回歸真的可用嗎?何況社會的價值觀會改變,那我們累積歷史判
決做出的公式會符合社會期待嗎?像過去,男尊女卑的傳統年代,受家暴婦
女殺死了自己的老公,就判死刑,但現在或許會考量其情可憫而減刑。
所以法律審判真的能列出像數學一樣的公式,只要代數有了,就可以輕鬆得出結論?
再來,就算不能如公式般得出解答,那法官有沒有辦法讓自己的判斷100%準確?
我不太清楚醫生的狀況,但對於法官來說,真相往往不像電視劇中一樣清清楚楚。
1. 證據往往是多如牛毛,而且有些可能有利於被告、有些不利於被告,就算一項一項去調
查也不可能完全水落石出。因為現實就是,在人死後絕對不會立刻有個柯南出現調查,
所以案發現場絕對會被破壞,或發現屍體的地方並非第一現場。這些屍體甚至是棄屍已
久、變成白骨的,這些都增加蒐證困難。
2. 證據中不僅是證人可能會有錯誤,甚至連科學性辦案也不一定100%正確。以DNA檢測來
說,現今還是沒有辦法將檢測的準確度拉到100%,所以只要有誤差就一定有衰鬼可能被
誤抓。而台灣司法界最廣為人知的衰鬼就是江國慶。
結果就好像在做化學反應的實驗,結果還要去懷疑這些藥劑的標示到底對不對,然後就要
一瓶一瓶去檢查,全部確認後再開始實驗。結果檢查藥劑時,可能會有誤差、做實驗時,
也可能產生誤差。我想,就算是理工科系在做實驗也沒保證100%成功的吧?
所以簡而言之,
要讓法官做出有如數學或科學般準確的判斷,我覺得有其困難。
因為現實生活是複雜的,
就像是經濟學原理永遠建構在決策者是理性的前提,但現實就是決策者不可能永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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