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支持廢死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5-06-01 15:10:49
這幾天以來我一直沒有很想針對這一系列文章發表太多看法
而且我的立場是反廢死 多半被廢死冠上 嗜殺血腥獵女巫的標籤
前幾天看到苗博雅一文更加覺得這樣的人濫情又自私
她只不過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諸於他人 反而這些人不被處刑只是讓社會增加恐慌
社會結構 階級流動 貧富不均我想等等社會議題這些是眾所皆知
但是歸根究底 改變歷程很長 妳能教化多少人? 在漫長的改變之中又要犧牲掉多少人?
而這世界上本來就不是 人性本善
她提出案例都有共通點就是對未來沒有希望
那意思就是說每個人都一定是有什麼悲慘過去才會鑄下大錯
但 這世界上本來就不是人性本善
哈佛的精神科教授瑪莎史圖特曾經說過 這世界上有4%的人沒有同理心 並且毫無良知
對於這樣的人 你會在毫無預警之下被奪去生命
預防和探討並改變社會結構是一個議題
冤獄的責任和細節是一個議題
逮捕並且正法這些犯人又是另外一個議題
然而廢死和人權令人難以理解的就是將此全混為一談
: CHISN(..)[問卦] 我支持廢死
: 立場如題不多說,但反對廢死的論點,支持死刑的論點,
: 其實早有所交集,甚至是同一件事情
: 1.犯人得教化
: 我支持廢死,但我從"不"認為教化是廢死的原因之一
: 有些人能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
: 2.鄭捷
: 警察曾對我說過:"將來只會有更多的鄭捷"
: 死刑變成犯人犯罪前,心理所想的是一場與國家的交易<<無論對錯,他就是這麼想
: 我拿自己的命換一群人的命,報復社會當目的,划算啦
: 判我死刑又如何?
: 買方是我,賣方是國家,商品是路人的命,殺人被判死刑,兩不相欠
: 謬論?
: 不然何以鄭捷至今不道歉,你我都只是他腦子裡已經設想好的情節罷了
: 所有法官說的,被害者說的,網友說的,全都是他眼中的廢話
: "你們早想宰了我,幹嘛廢話這麼多?"
: 沒道歉前,他一但處死後,在潛在犯眼中,就是一場與國家的生命交易
: (正常人當然不會這麼感覺)
: 3.一件慘案必須要阻止100件慘案
: 死刑犯做的事情,通常是不可思議而且令人髮指的
: 最大的問題,在於為什麼?
: 從背景到人格發展,其中一定有所徵兆,從幼時兒童到成年工作
: 有沒有可能是天生的殺人犯? 當然有
: 但既然死刑犯是論為人禍,而不是天災
: 不能一句事後"他天生的啦,沒救啦" 就直接死刑,
: 對被害者家屬來看,犯人沒有負責到任何東西,連一毛錢都沒賠,
: 那以後所有受害者都是倒楣,被隕石砸中就結案了?
: 一.死刑犯要對受害者家屬負責
: 二.死刑犯要做一系列的深入分析,而且要給社會大眾知道
: 最後結論是個心理變態的人渣,也要讓所有人知道,發作前的徵兆是甚麼?
所謂罪犯 每個人會成為罪犯的原因都不同
包括我上面說的 毫無同理心之人
你要預防是個大工程 歷時相當長 絕非一朝一夕
: =========================================================================
: 4.結論
: 我所受的教育而言,壞人不在眼前=/=壞人消失在心理
: 而整個刑罰的目標,是在後者,讓壞人消失在心中,
: 犯人不道歉前,壞人永遠存在
: 當然了,家屬若不接受,社會認為處死就能安慰家屬心理,
: 那我不可能拿著廢死大旗硬要所有人接受
: 但我想說的是..
: 廢死只是一個終極目標,如果全台灣都沒重刑犯了,當然沒有死刑
: 難道有人不希望這點嗎?
: 支持廢死的我,看了太多社會案例了,一而三,再而三,
: 如果留一個渾蛋,可以揪出更多混蛋,為何不留?
: 最後,廢死不是道德主義,而是功利主義
: PS.功利主義:追求多數人的幸福
而你的結論 如同上面所說 那只能是一個世界大同 大家安居樂業
世界毫無歧見 沒有種族歧視 沒有自私自利的人 沒有情愛糾葛
簡單來說 人類沒有七原罪 你覺得這有可能嗎?
那只能是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毫無感情的活著 所以這當然不可能
而且這種電影情節近年也拍了不少 最終都只驗證了這是不可能的事
譬如說分歧者 記憶傳承者等等 如果更深的描述人類的善惡那這種電影更多了
所以最終能做到的只有降低犯罪 不可能完全消除 當然我這裡所說的是重刑犯
而且不論是改革前或者改革後 重刑犯一樣會出現
姑且不論冤判 像這種現行犯不論什麼理由都不該輕饒
人權是給人的 如果有人在做錯事之前先捨棄了自己是個人的最後
一道底線只是為了自己並且剝奪他人生命 那還有什麼人權可言
這樣的人就算他沒有那些挫折 你能說他不是個自私的人嗎
所以你以此為廢死目標 我只能說是空談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5-06-01 15:13:00
所以你只看到廢死的情感面 沒看到人家討論制度和國家權力、實際法律執行的問題
作者: Louis5213 (slash5213)   2015-06-01 15:23:00
一樓廢死又再跳針了,多個議題如何混為一談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5-06-01 15:31:00
自斯不是死刑的理由是人就有人權 不該殺人跟做的到殺人這件事是應然跟實然面的問題
作者: Louis5213 (slash5213)   2015-06-01 15:41:00
當你犯下殺人罪自己本身就是藐視人權,執行死刑就是為了防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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