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悼念臺北大空襲七十周年,誰塗改了歷史?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6-01 00:18:07
※ 引述《chejrk (kkman)》之銘言:
: 是該找美國算帳,問題是你憑什麼算?
: 美國有外星科技,你有什麼?
: 這時又要拿「日內瓦公約」出來救援了。
: 【第 25 條】
: 無論採取何種方式,禁止對於無防備之城鎮、村莊、聚落或建築物。進行轟炸攻擊。
台北市有防空機槍,不屬於無防備都市,另無防備都市必須率先宣告,
大日本帝國沒有宣告當時統治中心台北為無防備都市,另台灣當時也未
終止對盟國的敵對行為
: 【第 27 條】
: 在包圍與砲擊時,應盡可能採取所有必須步驟,以避免宗教、藝術或慈善目的之建築物
: ,以及歷史紀念物、醫院和傷病集中區域,若上述地方並未被用來做為軍事用途。
台灣總督府不是藝術等建築,當時也不是歷史紀念物,他是台灣地區日軍
主要司令部之一,必須炸,在轟炸過程中允許誤炸
: 【第 45 條】
: 禁止強迫佔領地的住民宣誓效忠敵對國。
: (騙你保衛中國領土「八二三砲戰」。)
佔領地是指衝突下佔領不是投降後佔領,又中日兩國已經終止敵對關係,
因此效忠中華民國是公約所許可的事務,不服?叫日本人在出來跟美國人
打一場阿
: 【第 47 條】
: 正式禁止掠奪。
允許徵用
: 【第 52 條】
: 不應向國內自治體或住民徵用物資或服務,除非為佔領軍所需。此項徵用應與當地資源相
: 稱,且基於此項性質,不得課徵住民參與抵抗其本國之軍事行動的義務。
意旨台灣如為美軍所佔領美軍不應徵用台灣物資對抗日本,或台灣為中華
民國所佔領中華民國也不應徵用台灣人打日本,但是徵用台灣人打共產黨
?日內瓦公約允許
: 【第 55 條】
:  對屬於敵國國家所有,並座落於佔領區之公共建築物、不動產、森林,和農業資產,佔領
: 國應僅視為其管理者以及使用者。佔領國需保護前述財產之資本,且遵守使用權原則而管理
: 之。
: (凡日據文物一律拆。)
日據文物園擁有者與中華民國非敵對關係,既然非敵對關係,及不須遵守
: 資料來源:
: 日內瓦公約
日內瓦公約明確告訴你中華民國有權力徵用台灣物資人民去打共匪,另外
日內瓦公約也告訴你,想要他起效用請要求中華民國對日宣戰,或是日本
再次對美國和中華民國宣戰
作者: SolarKa6626 (日可)   2015-06-01 00:22:00
蠻不錯的啊,如此正氣凜然 那課本怎麼不敢教??
作者: leron   2015-06-01 00:29:00
因為講這個等於告訴大家kmt也曾站在轟炸台灣的一方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6-01 00:29:00
教了就引發一連串問題出來啦,大家各自解讀,當然不教為妙。國民黨沒這麼笨,去捅馬蜂窩。
作者: SolarKa6626 (日可)   2015-06-01 00:36:00
就跟台灣的歷史課本一定會有南京大屠殺一定不會有花園口事件一樣 沒篇幅教??單純把對自己不利的東西從歷史上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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