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挺廢死 林作逸:我是受害人 沒人願聽我講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5-05-31 23:39:19
我下午發了一篇文
被說假理性 說我在幫人渣護航
其實我只是要反駁 即期槍決這種情緒性報復性的刑罰
但被說我在挺廢死 我覺得死刑有嚇阻性
但是我不覺得 死刑應該作為社會大罪發洩情緒的一種工具
那應該是伸張正義的手段 以法嚇阻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5-31 23:40:00
殺殺殺是刺鎗術
作者: RIP5566   2015-05-31 23:40:00
現在廢死也是喊爽的啊都你爽我不能爽喔
作者: phoenixsh (養樂多生啤)   2015-05-31 23:41:00
A射Q可以不被對面賺300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5-31 23:42:00
不行,你必須要有同理心,殺人要償命,還要殺給大家看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5-31 23:42:00
依法行政,沒有甚麼爽不爽的問題,這叫法治,懂?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5-05-31 23:42:00
反廢死: 等你親人被殺再來說啦!!(尖叫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5-31 23:43:00
要廢死,就凝聚社會共識去立法,酸笑民眾沒用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5-05-31 23:43:00
依法行政?那法官要怎麼判你們干預個屁啊!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5-31 23:44:00
要拍警察照片拍了沒阿..
作者: MacOSX10   2015-05-31 23:47:00
開心點有什麼不好?難道執個法也要愁眉苦臉的?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5-05-31 23:47:00
又沒遇到封整條路,科科!反廢死:等你家人被殺再來說>>有人出來說>>個案啦幹
作者: MacOSX10   2015-05-31 23:48:00
把地上一個污垢洗掉了 不能開心嗎?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5-31 23:49:00
恩 期待那一天快來 楊律師的典範值得你學習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5-05-31 23:51:00
對啊!看那些警察還敢不敢違法呀!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5-31 23:55:00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15-05-31 23:56:00
即期實行其實已經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人權兩公約算了 反正台灣法律只是拿來墊辯當的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6-01 00:09:00
其實你說的沒錯。 現在喊死刑的根本只是為了自己爽死刑確實不該廢, 不過那種要把人家槍斃還現場直播的說法。 真是在幫廢死的忙。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6-01 00:20:00
推你 即期死刑是三小 全民自爽時代???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6-01 00:23:00
是execute吧
作者: yisdl   2015-06-01 00:30:00
我都能預測有些人要推動 "起訴即槍決"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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