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廢死記名制度如何?

作者: gplove (MISON)   2015-05-31 03:41:34
如果辦理像器官捐贈一樣,支持廢死的去登記,表示日後不幸遇害,法官依照受害者生前
協議,不得對犯人求處死刑,我想這是最符合受害者本意的方式了。
未達法定年齡則由監護人代為選擇,從出生開始就決定要選哪邊,當然日後可隨時更換,
但是次數有限這樣。
大家也不用出事就吵廢不廢死,因為這是受害者的意思,沒有人可以拿來做文章。
這想法如何?
至於一半的問題,就要第三法來執行,例如鞭刑,讓犯人有切身之痛。
而且今天犯人殺了一個支持死刑的,他會去找一個支持廢死的,久了,支持廢死的就會害
怕跑去更改為支持死刑了!
作者: BULLISRED (紅牛)   2015-05-31 03:43:00
反串失敗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05-31 03:43:00
標在身分證上面嗎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愛南西我老婆)   2015-05-31 03:44:00
受害者說什麼就做什麼? 這麼爽
作者: Drunken5566 (格鬥天王)   2015-05-31 03:46:00
如果被害者有兩位分別支持廢死跟死刑呢?
作者: hyde0815 (茶)   2015-05-31 03:46:00
殺一半阿 還要問!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31 03:49:00
op
作者: gplove (MISON)   2015-05-31 03:52:00
一半很簡單,因為犯人發現他殺到反廢死的,他會去殺一個廢死的,久了廢死的就消失了。
作者: ai3210260 (古拉格)   2015-05-31 03:55:00
這樣殺人前一定要檢查一下證件 登記廢死的再殺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5-05-31 04:18:00
其實有一點道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5-31 04:25:00
想推你
作者: EhDaGer (ㄟ大哥)   2015-05-31 06:48:00
嘴角有上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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