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沒有廢死根本不懂人權是什麼的八卦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5-05-30 14:14:12
人類誕生時就是肉弱強食,誰跟你講什麼狗屁人權,
直到人類civilization之後才有人提出「人權」的觀念,
倡導「你犯了錯,但可以有公平的審判」的概念
也就是ㄧ種「強者公平對待弱者」的遊戲規則
人權不是先天的,人不是ㄧ出生就有人權,而是ㄧ出生就有「想要追求人權平等的心」
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被教導」的ㄧ種觀念
你在法治國家可以期望有人權,但你也同樣被期望可以守法,做一個人
(或者你可以去ISIS)
在人權之上的是法律,不然所有人犯罪都不用被制裁了,
你犯了錯,你的人權是「得到公平審判的權力」而不是「保有生命的權力」
廢死的基本概念是「人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生命」,但殺人者本身就違背這點,
所以根本不成立
死刑跟本不該跟人權混在一起談論,廢死應該爭取的是「犯罪者得到公平審判的人權狀況

譬如有冤獄就幫家屬翻案
也就是根本就不該把廢死是為了人權放在自己的主張裡
就直接說你想要當總統特赦死刑犯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還直接ㄧ點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05-30 14:14:00
心得文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5-30 14:15:00
笑死 你去歐洲先進國家看看ㄅ先進國家不學 專學中東那種落後國?
作者: ad47 (我現身了~)   2015-05-30 14:15:00
好棒棒 可以去開課了你
作者: MaxScorpio (臺灣中國一邊一國)   2015-05-30 14:15:00
弱肉強食? 你在保護傘內說這句話不覺得很諷刺嗎?
作者: manson666 (The Air I Breathe)   2015-05-30 14:16:00
反廢死...可是你講的好爛阿......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5-05-30 14:16:00
你的理由不夠充分 而且這樣會無限上綱成 犯了錯怎樣判都可以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30 14:17:00
你滾去北韓吧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15-05-30 14:17:00
廢文!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5-05-30 14:18:00
突然覺得這應該是反串
作者: ptgeorge2 (左輪小手槍)   2015-05-30 14:19:00
講的好爛,你真的知道弱肉強食的無奈?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30 14:20:00
心得就別來了 當這裡fb?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5-30 14:20:00
對啊, 伊斯蘭法律定的那麼明白,石刑, 砍手多有人權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5-30 14:21:00
心得文滾回fb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5-30 15:01:00
反廢死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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