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廢死聯盟自爽辦了場大法官違憲審查辯論會,自high地以五比四做出了死刑違憲的
解釋(假裝勢鈞力敵不違背民意太多一樣),在辯論時,顧立雄大律師慷慨陳詞,感性地
說:世界上沒有人有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及死法。
照顧大律師的說法,以後只有殺人的人渣有這種權利了,還透過憲法及大法官解釋立法保
障!
偉哉廢死~!
其實一直很喜歡東野圭吾在十字架一書中對於死刑存廢與否的一段話:
死刑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只是最基本也只是救贖的起點,而絕不是終點,更不是兇手死
亡就能填補的傷痛,因為只要一想到自己的父母、小孩,配偶從今以後再也沒有了人生,
不能在享受共渡世上的每一天,心中的痛就無法言喻,而為何殺人凶手仍能在世上呼吸空
氣,只要一想到仍然跟他一起生活在世上,心中痛苦的空洞好像就越來越大……
讓凶手伏法體會失去生命的痛苦,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只是讓空洞不再擴大,真正從傷
痛中慢慢走出,還需要很長、彼此扶持的路要走。
死刑不是對價的救贖,而只是受害者家屬復原的起點,廢死就是連這種最基本要求都要無
情從被害者家屬手中剝奪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