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修法將釀訴訟洪災

作者: look   2015-05-29 13:53:35
※ 引述《uiouiouio (太陽蛋王子)》之銘言:
: 現行銀行每個法催專員每天可以處理上百件支付命令案子
: 因為只要套用固定格式,寄給法院聲請,在辦公室裡即可完成工作
: 如果銀行真的為了為了取得既判力, 而改用訴訟方式解決
: 試想每個法催專員每天須到法院開庭,還能處理如此多案件嗎
: 如此勢必要多支出人事成本
未必,開庭可以由同一個人代理
: 2.訴訟費用增加
: 現在聲請支付命令每件"不論金額大小"~NT$1000
: 現在改行訴訟程序,十萬元內成本不變,還是NT$1000
: 但是二十萬的借款,每件成本變成~~NT$2100 (每十萬元再加NT$1100,一百萬元不同級距)
: 以銀行案件量來說,我想這會是非常可怕的成本支出
: 當然這些都是可以向債務人求償的,但是未確實受償前,這就是銀行要先墊付的費用
: 那你說銀行到底會不會因為支付命令沒了既判力就改採訴訟方式進行
: 當然不會嘛~~~~
對銀行來說,用支付命令不是問題,因為有執行力
對真的詐騙集團來說也一樣,首先是會中詐騙集團的人已經是少數
(有人可以提供數字嗎?)
這些中招的人能在執行程序及時救濟同時聲請停止執行的又有多少,我也很好奇
: 因為支付命令還是有 "執行力" 阿,取得後馬上可以走強執程序來受償債權
: 對銀行來說,受償才是最實質的
是的,這是重點,推動的修法對銀行根本沒差,因為支付命令聲請費用還是500元
那麼對於投機的詐騙集團有差嗎?
執行程序中不動產反而是少數,其實多數都是薪資,存款等
如果不能在程序終結前提起異議人之訴,那麼被收走的錢大概是拿不回來
來試想一種狀況,將來支付命令既判力拿掉後:
支付命令被你當成詐騙公文不管
法院扣押命令被你當成假的丟一旁
到了月底你要去領錢,發現銀行的存款被扣光了。
才發現執行命令是真的
固然你可以提異議之訴,但是即使你打贏訴訟,你要從對方那裡把錢拿回來的機率
???
請問這樣算不算支付命令的被害人?
因為之前收太多次詐騙集團的假公文啦
: 不然支付命令還不就一張檔案室的紙
: 既判力影響的只有那些少數幾趴有爭議的案件
: 絕大多數都是很單純借貸案件,就算沒有既判力,也不用擔心支付命令以後無法執行
: 這點其實從本票裁定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 本票裁定也沒有既判力
: 但是現行銀行的本票借貸案件,還是走本票裁定程序,沒人耗時走訴訟程序阿
: 這些法匠用法學角度來研究支付命令沒有既判力的影響
: 卻又無法從解決現行制度下造成之前"土雞城案件"的荒謬結論,實在很諷刺
個人以為既判力要不要賦予是可以討論的
並不是說沒有既判力的支付命令才是正確
不過以提案來看,確實沒有比較好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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