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台南市勞工局不要輕易相信

作者: kimjay (kim)   2015-05-29 10:02:52
※ 引述《S6OO (S6OO)》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ainan 看板 #1LPrCFlW ]
: 作者: hongyiting (于雅) 看板: Tainan
: 標題: [心情] 別輕易相信台南市勞工局
: 時間: Fri May 29 01:40:29 2015
: 最近檢舉了資方多項違規,其中一項是雙週84工時超過,這點是爭議很大的點
: 至少一開始我投訴台南市勞工局時是這樣認為的
: 因為台北也有門市,順手檢舉下台北
: 今天收到台北回函,發現我以為的爭議點其實沒什麼爭議,就勞工局偏誰的問題
: 同樣的情況,當天工時-N分鐘休息=實際工時
: 在台北叫違反30-1條變形工時,出勤時間為12:00~22:00(含休息時間140分鐘),每日正常
: 工時7小時40分,月休6日;爰此,該事業單位與勞工約定之工作時間已超過兩週正常工時
: 84小時之規定,故該事業單位仍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之規定。
弱弱的問一下,這狀況在南部蠻常見的(想多瞭解勞工權益)
以雙週工作84小時之規定
就上例來看,是以一天10小時計還是8小時計
休息時間到底算不算實際工時?
是什麼情況下算違反勞基法30-1規定呢?
感覺可以檢舉一堆老板了
作者: cookcake (ReRe)   2015-05-29 10:06:00
年輕人要的就是正常的就業環境,為什麼他們就是做不到!
作者: pipiispipi   2015-05-29 10:06:00
重罰2萬
作者: hongyiting (鴨子)   2015-05-29 10:07:00
休息時間不算工時,所以單日八小時內oK,但兩周累積起來不可以超過84小時,30-1變型工時,需要跟當地勞工局報備核准,還需要跟勞工或工會協商同意,不是資方想用就可以用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5-29 10:10:00
投藍只會更慘拉 超時一點點而已應該要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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