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例山難國賠 投縣長林明溱:會上訴

作者: ORK   2015-05-28 19:52:07
1.媒體來源:
YAHOO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首例山難國賠 投縣長林明溱:會上訴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山難事件,南投縣消防局被控搜救不力,需賠
266萬。南投縣長林明溱今天說,搜救50多天卻要賠償沒道理,一定會上訴。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時失聯,警、消、國軍搜救51天一無所獲,結
果民間山友一入山搜救,隔天在消防局搜救過的北港溪一帶發現遺體,張家質疑官方搜救
不力、未即時救援,害兒子枉送命提告要求國賠,法院判南投縣消防局需賠新台幣266萬多
元。
林明溱今天在南投縣議會接受議員質詢,議會議程結束後,林明溱針對消防局需賠錢一事
作出回應;林明溱說,消防局人員搜救行動進行51天,法院卻認為消防局要賠償,沒有道
理,縣府一定會上訴,保障消防弟兄的權益。
林明溱指出,縣府也將研擬登山自治條例,針對違規獨自登山者開罰,也不排除索取搜救
費用,也規劃租用衛星電話的制度,要求登山的山友租用衛星電話,如有狀況發生,可以
在第一時間確定位置,展開救援工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eViq5t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r7698 (Ros)   2015-05-28 19:53:00
加油…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5-28 19:53:00
找你還要賠錢
作者: ps124125288 (ptt)   2015-05-28 19:53:00
消防局那麼多人51天找不到,山友只用2天就找到人了
作者: liao18 (1)   2015-05-28 19:54:00
推一下,搜51天的費用記得討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5-28 19:54:00
阿是不會找專業山友幫忙喔
作者: koreawargod (高麗戰神金正恩)   2015-05-28 19:54:00
本來就該上訴...本來就該索費..本來就該開罰
作者: Niubert ((  ̄ c ̄)_▼﹌)   2015-05-28 19:54:00
山友那麼強幹嘛不第一時間上山,都嘛是刪除法,刪掉別人51天的努力,範圍就少很多了
作者: wsdykssj (arj)   2015-05-28 19:56:00
找到的地方是回報已搜過喔,刪去法那永遠不會找到那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5-05-28 19:56:00
以後這業務外包給山友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5-05-28 19:56:00
支持上訴...
作者: mirza (張良)   2015-05-28 19:56:00
那機關永遠都可以搜救殆慢就好了,人命也不用黃金七十二小時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5-05-28 19:57:00
1個人上山 51人搜救 這50天其他地方也有需求
作者: puppy2891 (puppy)   2015-05-28 19:57:00
好像很多人都知道公務員真的很努力找嗎?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5-05-28 19:57:00
那個黃XX這麼強,以後就派黃XX去找就好啦...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5-28 19:57:00
認真覺得一開始尋求專業人士幫忙就好啦
作者: wuklean   2015-05-28 19:58:00
上面兩層的見解挺不錯的
作者: Niubert ((  ̄ c ̄)_▼﹌)   2015-05-28 19:58:00
封山登記制啦,最好連合歡山都登記離開泊油路兩公里以上都登記
作者: puppy2891 (puppy)   2015-05-28 20:00:00
以後有家人登山迷路,遇到官僚作風的公務員 就是知道了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5-05-28 20:01:00
衝浪登山的都要列管 並且繳交高額押金
作者: wuklean   2015-05-28 20:02:00
我是不太懂 登山迷路關銓敘公務員甚麼事?
作者: xix (晃晃)   2015-05-28 20:03:00
如果真遇到官僚,我會自費請專業的...人命耶
作者: harddriver (HD)   2015-05-28 20:04:00
公視在討論了
作者: hp9998 (HP Aven)   2015-05-28 20:04:00
反正扣個公務員的大帽子就好囉 以後就像告醫生一樣
作者: mayjan   2015-05-28 20:04:00
當然要上訴 這種判決是哪個天才NASH式的判決
作者: wuklean   2015-05-28 20:06:00
就算是約聘的巡山員 有沒有義務要在民眾自招危險的情況下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5-05-28 20:07:00
幸好本魯蛇家人不會去爬車子到不了的山....
作者: wuklean   2015-05-28 20:07:00
去冒著自身危險去深山中搜救 我也很懷疑
作者: icome (木村阿宅)   2015-05-28 20:08:00
需要專業的山難搜救隊 警消也不是天天爬山 台灣山區又詭譎
作者: wuklean   2015-05-28 20:08:00
不要拿消防人員救火來扯 那是一般生活本來就有的危險
作者: quicknick (快尼克)   2015-05-28 20:12:00
講難聽點登山不做功課形同自殺,你自殺還要國賠喔
作者: alasa15 (alasa)   2015-05-28 20:13:00
愛爬就要自己負責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5-05-28 20:21:00
現在程序瑕疵 結果不滿 都可以告喔鬼島司法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5-28 20:22:00
警消的業務有包含山區搜救嗎? 海邊都要海巡了
作者: FatalLuna (風の恋)   2015-05-28 20:40:00
獨自登山跟自殺沒兩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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