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5-28 08:24:06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中國時報
2015年05月28日 04:10
林偉信、廖志晃/綜合報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28000393-260102#adshown1432772207509
張母杜麗芳在兒子的遺像前聲淚俱下指出,警消單位不願用行動電話定位來搜救,造成搜救隊51天無效搜索。(本報資料照片)
生前熱愛登山的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杜麗芳提供)
張博崴山難事件簿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後被山友在搜救人員曾找過的溪谷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認為消防單位搜救不力,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審理3年後,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未能研判情資,錯失救援時機,須賠償張的父母266萬多元。創下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的司法首例。
家屬允捐國賠266萬元
痛失愛子的張家雙親,這幾年將對兒子的思念,化做具體行動籌備成立「博崴面山基金會」,提升山難救援設備,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得知官司獲判勝訴後,張父臉上沒有太多喜悅,僅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會上訴,將把國賠的錢捐給基金會。
張博崴在2011年2月27日向警方申請登山許可後,獨自攀登南投白姑大山,隔天下午他打電話向女友表示好像迷路,但應可自行走出白姑山,直到晚間仍未回家,女友打電話告知張的父母,隨後向警方報案。
警消據報後,出動600多人次,展開近年最大規模搜山救援行動,但經長達51天搜救均無所獲。直到同年4月19日一名山友入山,在消防局聲稱已搜過的溪谷,尋獲張的遺體,身旁還有遺書。
定位搜救時間 錯失逾月
張的父母質疑消防署、南投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縣警局及北市士林警分局等單位搜救不力,害死兒子,提告國賠665萬元。張母還研究國內數百件山難搜救個案,呈給法官2700頁、逾百萬字資料,證明此次山難搜救是浪費資源、草菅人命。
法官審理後認為,南投消防局有3大疏失,一、南投消防局獲報後未即時查訪下山山友,直到搜救4天後,才查訪山友得知此訊息,無法及時縮小搜救範圍。
二、事發次日張致電女友說迷路了,警方獲報後協助手機定位,並將結果通報南投消防局,但南投消防局卻未即刻定位搜救,直到1個月後才前往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訊號範圍。
聲稱搜過地點 發現遺體
三、沒有在重點區域加強搜索,誤判失蹤地點虛耗人力,導致張男未即時獲救失溫休克死亡;甚至張被尋獲地點,當時口頭回報已搜過,但註記為無所獲,足見不是回報有誤差,就是搜索未落實,消防局應負國賠責任,其他機關則免賠。
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表示,南投縣內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有40多座,遇到山難搜救,常有鞭長莫及的感慨,且平常滅火、救難,已疲於奔命,還要消防人員隨時待命搜救山難,實在有點強人所難。
關鍵字:消防局、國賠、山難搜救
作者: QQER (妹控)   2014-05-28 08:24:00
"獨自"攀登失蹤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5-28 08:24:00
法官是鍵盤搜索高手 山難很多事情不能用常理度
作者: FatalLuna (風の恋)   2015-05-28 08:25:00
獨攀 好厲害 科科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5-28 08:25:00
何況搜索又沒收費 為何要賠錢 要賠可以但要先收費
作者: ericugly (阿格里)   2015-05-28 08:25:00
那家屬自己去救就好啦,還找消防單位幹嘛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05-28 08:26:00
幹拎涼恐龍法官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5-05-28 08:27:00
為什麼不肯用基地台定位資料?因為誤差很大嗎?
作者: bce (歸雲)   2015-05-28 08:28:00
反正現在的台灣就是,只要你鬧你叫,就有可能凹到糖吃
作者: s501xx (牛仔褲的叛逃)   2015-05-28 08:28:00
資訊太少沒法評斷
作者: FrankB (FrankBB)   2015-05-28 08:28:00
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5-05-28 08:28:00
三寶家屬教出這種兒子很意外嗎?自己找死要怪誰?
作者: bce (歸雲)   2015-05-28 08:29:00
而這些糖反正是全民買單,大家新聞看到,實際上也不痛不癢\實際上積少成多就是整個社會的敗壞墮落
作者: peine (peine)   2015-05-28 08:29:00
搜救人員辛苦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5-28 08:32:00
台灣消防員大概是全世界技能最多的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5-28 08:32:00
噓歸噓 要是定位是因為公務員馬虎就....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28 08:33:00
台北地院判決真的不能當參考 南投消防局可以繼續上訴
作者: Allenk (Haozhen)   2015-05-28 08:34:00
幹 害死你兒子的是他自己 白癡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28 08:34:00
因為判決的不是出事當地的地院 而是戶籍所在地的地院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5-28 08:34:00
反正這年頭救人沒救到就等著挨告 醫生如此 連消防隊也是
作者: sharroon (GOGO加油~)   2015-05-28 08:36:00
這是啥標題??又再怪消防員了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28 08:36:00
山難搜救這是專業,個人主張這個應該付費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5-05-28 08:36:00
鄉民真的是判決不合你意就是恐龍呢
作者: sppeterlee (Innocent Man)   2015-05-28 08:36:00
上訴啦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28 08:37:00
而且這應該不符合國賠條件,北院這個判決大有問題!!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5-05-28 08:39:00
整起事件看不出張的父母認為其子行為是錯的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28 08:39:00
基地台定位資料 NCC官方沒認證核可的話公家不可能套用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5-05-28 08:40:00
反而怪消防隊搜救不力 所以他們認為沒做好準備獨自攀登百岳的行為是對的? 真是天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5-05-28 08:42:00
===================獨自攀登======================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5-05-28 08:43:00
這種沒腦的22k大學生爬山沒掛,以後出社會也會害別人掛!這樣早點賣鴨蛋也好!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5-05-28 08:43:00
建議修法獨自攀登有風險之山岳抓去關
作者: showdoggy (土司包)   2015-05-28 08:45:00
這寫得真客氣 看母親專訪 感覺就為了錢
作者: Tonyshe (東方翔)   2015-05-28 08:46:00
啥爛標題
作者: apm50 (apm50)   2015-05-28 08:48:00
幹你娘,愛爬山就自己負責生死拉,幹你媽的操機掰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28 08:50:00
友人臨時沒去是對的阿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05-28 08:52:00
萬一今天獨自出海呢?是否比照辦理?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08:55:00
1.獨自入山誰知道你的行程? 2.迷路說沒事.. 誰理你?
作者: Choco1107 (一.一)   2015-05-28 08:55:00
獨自跟自殺沒兩樣,何況才20歲
作者: bloodmickey (0.0)   2015-05-28 08:55:00
怪東怪西 就是不怪自己人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5-05-28 08:55:00
不如法官自己去救救看?山難這麼好救喔?腦內小劇場太強大
作者: bloodmickey (0.0)   2015-05-28 08:56:00
一個山裡面 要找到一個人 就跟七龍珠一樣難找吧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08:56:00
3. 把消防局當成山難救助人員使用? 恁涼卡好咧!!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5-05-28 08:57:00
醫生醫錯要賠償~消防隊救不到山難要賠償~臺灣就法官最爽判錯都不需要賠償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5-05-28 08:58:00
台灣有法官嗎?不都是自以為是的法匠!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08:59:00
法官是在亂判什麼!!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5-28 09:00:00
鬼島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5-05-28 09:01:00
什麼時候立個"法糾法"來衡平一下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5-05-28 09:02:00
什麼都要賴東賴西的 這邊能幫的就是以後禁止登山好嗎?
作者: flykou (............)   2015-05-28 09:03:00
台灣不意外 出事就是怪東怪西 決不會說到自己
作者: SUZIKU (乘著風去流浪)   2015-05-28 09:04:00
自己找死還要牽拖搜救人員 幹你馬的北七法官跟三寶父母
作者: iPad8 (哭哭喔)   2015-05-28 09:08:00
幹 白痴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國陪三小
作者: yusingfong (御行風)   2015-05-28 09:11:00
反正出事就把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真鯛
作者: tgrfd (kaz)   2015-05-28 09:18:00
以後不發入山ㄧ進去都算非法先處分,X的
作者: lolan2000   2015-05-28 09:25:00
奇怪,那法院判決犯人"已有悔意"而減刑者,犯人再犯是否可告法官啊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05-28 09:27:00
狗報亂下標題
作者: CBING (菲律賓王子)   2015-05-28 09:29:00
爽,死一個不夠有沒有死全家?
作者: a8866442 (我的靴子裡有魯蛇)   2015-05-28 09:31:00
自找的,還要怪別人搜救不力,台灣沒救了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09:35:00
我怎記得此案件,搜救援花五十幾天都不成功,且不聽民間搜尋對建議往溪邊搜尋,最後家屬花錢請民間後兩天找
作者: LunLin9590 (哩來哩來)   2015-05-28 09:35:00
沒收費還要賠錢,更何況還有遺書,是在賠三爻,家人幹麻不一起去?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09:36:00
到屍體。當時好像有民間蒐救的上網批評,大家還好評狂罵,現在轉到現在,換成政府搜救隊得到民意,鄉民轉邊站的速度真快。應該說不管怎樣先罵,判決書也不用看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09:41:00
樓上的邏輯..鄉民大概只有一個人.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09:43:00
是嗎?樓上喊法官亂判什麼啦?請問看完判決書或者認真看新聞內文嗎?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09:47:00
那又如何? 總比有人一口打翻一干人好...那時己經吵過了,要消防隊受個山訓就變山難救助人員??花了那麼多人力資源叫搜救不力的話,根本就是亂判!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10:02:00
那這樣先討論就是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需要培養山難救難隊,或者將一批消防員積極受訓成為專門負責山難救難另外此案,可以合理發現就是有疏失,請問既然有過失是
作者: bcismylove (永恆邊界)   2015-05-28 10:03:00
過一個月才去手機定位 人都死了-.-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10:04:00
因為政府的公務員,請問判國賠有何問題?況且家屬還在法院整理2700頁、逾100萬字資料給法官,表示是她1年多來研究國內數百件山難搜救案件,請問是這樣會是隨便判?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10:07:00
是. 消防隊專業不是山難救助. 關南投消防局什麼事?這種判決只是又增加一個受害者而以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10:09:00
那問大大這件案件是否有政府是否有過失?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10:09:00
事後炮誰都會..在搜山一個月後我也會炮說人在你不想找的找的地方...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10:10:00
既然認為亂判,想了解大大是否認為此案政府都沒任何錯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10:10:00
過失是消防局嗎?? 那台北紅綠燈故障怎麼找不到人負責?別亂判了好不好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10:12:00
屍體是在消防員宣稱蒐救過的地方找到一.未即時定位,這是誰的錯?二.獲報後未立刻查訪下山山友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10:13:00
要是那時山青沒看到帳蓬.死者的位置是沒人下的去的...
作者: g19920109 (蘇蘇)   2015-05-28 10:14:00
這些都不是消防局的錯?先不論辛苦,況且這是給警惕,也那怎會說搜救過?所以是謊報?還是?!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5-28 10:15:00
別來亂了!  就說過消防隊不是專業山難救助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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